刘猛生:司法精准护航“环滁皆产业”
时间:2025-08-26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司法精准护航“环滁皆产业”连续六年稳居“安徽第三城”,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市近七成的税收、超八成的就业、超九成的上市公司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为近十年来全国地区生产总值进位最多、增速最快的地市之一……从欧阳修笔下“环滁皆山也”的悠然意境,到如今“环滁皆产业”的蓬勃景象。安徽滁州,这片深藏历史底蕴的热土,正以改革创新之姿,在新时代的经济浪潮中破浪前行。
千年文韵里,“乐”是与民共情的温度;今日司法中,“公”是守护万家的底气。近年来,滁州法院立足民生之中,守护一方安宁。他们如醉翁亭畔的林木,默默庇佑着四时风物,让公平正义成为寻常日子里的踏实暖意。在发展进程中,滁州市两级法院是如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精神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本期访谈,我们特别邀请到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猛生分享经验体会。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近年来,滁州民营企业百强数量始终位居安徽省前列,请您介绍一下滁州法院是如何强化司法政策供给,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
刘猛生: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滁州市两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25条意见,以法治建设为支撑,以依法平等保护增强信心,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强化司法政策供给,出台服务打造“亭满意”营商环境意见,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举措,牵头制定依法保护产权实施方案,出台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法治环境意见、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实施办法、简化“执转破”和小微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等一系列文件,以法治手段建立长效机制,激发民营经济组织内生动力。
我们深入分析涉民营企业案件的高发类型和特点,发放涉企法律风险提示白皮书,发送司法建议并及时跟踪回访。开通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常态化运行企业司法需求快速响应等工作机制,做到守“清”底线、“亲”近有为。秉持“如我在诉”意识,着力减轻企业诉累,根据法院工作实际组建诉讼服务团队入驻综治中心,将企业家、商(协)会长等纳入工商联调解名册,推动纠纷在行业、源头得到化解。设置专门窗口,快速解决民营企业提出的司法需求。深入开展“进企业、解愁盼、助纾困”“滁法暖企”“遍访企业”等活动,开设了破产企业“信息核查一件事”服务,让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更有温度。
记者:滁州作为长三角地区中心区城市,在服务保障精准对接长三角地区的先进制造业转移上具有天然优势。滁州法院在助力民营经济“链通长三角”上有哪些探索与实践?
刘猛生:滁州地处南京、合肥两大都市圈,如何通过发挥法院职能,依法履职,助推滁州实现“左右对接、双圈互动”,是我们一直以来思考的重要课题。
我们在深化区域合作方面,积极推动长三角区域司法协作。更好发挥作为长三角地区法院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联合成立“浦口—南谯”省际毗邻区新型功能区共享法庭,推动长三角地区惠商护企协同共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度参与完善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制定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实施意见,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通过司法裁判明确权利责任和行为边界,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推动民生共享,依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助力“满天星人才计划”,注重依法平衡保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打通民营企业“人才链”;不断加强执法司法权力制约监督,让民营经济发展畅行无阻。
记者:科技创新是民营企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驱动力,在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方面,你们有哪些创新经验?
刘猛生: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关键钥匙。面对产业重大变革与行业深度调整,我们积极参与推动全国首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出台;牵头制定依法保护产权实施方案、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法治环境意见;结合滁州产业发展和审判实际,发布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具体举措,坚定不移推动滁州“首位产业”提质升级。
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们持续发力。滁州中院和南谯区法院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行政﹢社会”常态化协同机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创设“集中普法﹢分批调解﹢以判促调”模式被宣传推广。南谯区法院与南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这些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和丰硕成果,并得到上级法院的认可,滁州中院民三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南谯区法院乌衣法庭获评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同时,我们全力兑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对拖欠中小民营经济组织账款案件依法及时立案、审理、执行,开展护航创新专项执行行动,切实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让创新者无后顾之忧。
记者:40多年前,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18枚红手印拉开中国农村改革大幕。滁州作为中国农村改革主要发源地之一,“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精神早已融入这片沃土。近年来,滁州法院积极探索推进涉企业民商事案件集中审理试点改革,可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刘猛生:2023年,通过对全市法院三年内审结的涉企民商事案件情况的深度调研,我们发现案件办理在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方面存在不足。为切实加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滁州中院出台了《关于开展为企优环境 涉企民商事案件集中审理的若干规定》,探索“一窗受理、统一分流、团队收案”的改革实践,并确定了“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总体思路,审判质效呈现“案-件比”、上诉率、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显著下降,案件质量指标明显提升的良好态势。
在优化流程上,我们建立了“人工﹢系统”双识别机制,将选定案件类型嵌入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组建涉企诉服团队,依托智能分案系统,研判案由、当事人身份类别、诉讼请求及权利义务关系等因素,标识涉企类案件“繁”和“简”,便利后端调审衔接、快慢分道。现在,涉企民商事案件平均立案时长压缩50%,滁州法院的诉讼服务满意度始终位居全省前列。
在审判团队建设方面,我们组建了专业审判团队,对同一企业民商事案件实行统一审理,明确内部合作机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46.06天,努力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我们还建立了涉企民商事案件动态监管机制,对判后答疑、判后回访等事项跟踪到底、销号清零;依托二审案件结案前同步评查机制,对拟发改的涉企民商事案件从立案规范、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定性、程序合法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并备案,深化审判质效分析,及时总结审判经验,确保法律适用统一。
记者:滁州成功走出一条“龙头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生态”的成长路径。全市基层法院在服务保障“一县一集群”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中发挥了哪些职能作用?
刘猛生: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石,也是经济活力与韧性的生动体现。2024年,滁州市县域产业集群营收总量位居安徽省前列。全市基层法院立足本地实际,依法精准服务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集群。如天长市人民法院针对当地民营企业遍地开花的特点,自主研发“天长法院e点通”微信小程序,设置多个功能模块,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法治服务;明光市人民法院紧扣“中国水性涂料之都”建设,设立商会诉调对接工作站,实现数据共享,让商事纠纷化解既跑出“速度”,又降低“成本”;南谯区法院创新打造“护企直通车”,帮助企业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切实提高民营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成立全省首家“执破一体”办案中心;来安县人民法院统筹推动苏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定远县人民法院精准对接“花生产业园”发展需求,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凤阳县人民法院紧扣“亭满意 凤如意”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设立涉企案件巡回法庭,组建涉企民商事审判团队,推动涉企案件快速办理;全椒县人民法院针对辖区“新三样”企业和制造业企业较多的特点,制定出台《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措施》,打造“诉讼保”工作机制,有效保障优质诚信企业的健康发展。
记者:今后,滁州法院在司法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上有哪些新举措?
刘猛生:首先要持续深入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25条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立足审判职能,助力滁州扛起经济大市挑大梁的责任担当。一是压实公正司法责任,提升涉企案件审判现代化水平。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把“如我在诉”意识落到实处。坚决纠治涉企审判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完善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引导民营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强化专业司法供给,提升重点领域保障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三合一”审理机制引领作用,建立健全专家辅助审判机制,加强专家智库建设,围绕滁州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坚持依法平等对待,护航滁州深度融入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围绕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司法助力民营企业破除人才工作发展壁垒。三是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接重点产业园区,通过巡回审判、专项法律培训等形式,提供精准司法服务。通过建立涉企纠纷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发布法律风险提示、涉诉情况分析等成果,逐步推动规上企业法律咨询服务全覆盖。同时,加大先行调解力度,优化诉讼服务,减轻民营企业诉累。持续推进跨区域协同创新,不断为民营企业构建适宜创新创造的法治环境。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8/id/89498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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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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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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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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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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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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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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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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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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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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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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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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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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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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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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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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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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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