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晖:推深做实涉诉信访法治化
时间:2025-08-26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潘晓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做实‘有信必复’”“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涉诉信访是信访的一个重要部分,做实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锚定信访工作法治化方向,融合推进涉诉信访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法治化,切实肩负起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
提升源头治理效能,推深做实预防法治化。预防法治化的本质是信访风险的前端防范化解,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的新时代司法理念。前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主动加强与县区党委、政府的会商,推动“总对总”合作单位、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等解纷资源入驻综治中心,形成诉前化解矛盾合力,助力综治中心发挥“服务群众窗口、化解矛盾前沿”的职能作用。前端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推深做实“案-访比”质效分析和审判执行业务态势分析,善于立足信访“末端”促进规范审判“前端”。针对涉诉信访反映的实体问题、程序问题和作风问题,有针对性加强证据审查、规范办案流程、改进司法作风。抓实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提升院庭长阅核案件精度,加大案件监管力度。前端排查化解信访风险。严格落实信访评估预防机制,聚焦立案、审判、执行等执法办案全过程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对易引发涉诉信访的风险进行梳理归纳,形成各业务条线信访风险点。针对梳理出的风险点,切实抓好矛盾实质化解,有针对性加强释法明理,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最大限度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抓好全量登记管理,推深做实受理法治化。受理是涉诉信访事项处理的初始关,关键是精准确定范围,明确办理主体,确定处理途径和程序。坚持来信来访全量登记。对信访人以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登记、网上发文投诉以及纪委、人大等单位转办的涉诉信访事项进行全量登记,做到要点完善、底数清晰、办理主体和期限明确。对于信访部门和其他单位按照“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规定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涉诉信访事项,及时接收。对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信访事项,释明并引导信访人到有权机关、单位处理。切实畅通规范流转程序。对于登记的涉诉信访案件,严格按程序推进,由信访部门精准确定案件信访的要点,及时进行分流,精准转办至各业务部门。所有涉诉信访案件,均由院领导审批,由信访部门按照办理流程节点和期限全程跟踪督办,责任部门办结后,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信访部门,形成工作闭环。做实“有信必复、来访必接”。坚决做实“有信必复”,认真落实阅批信访件制度,将实质性答复纳入院庭长阅核范围,不断提升答复质效。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坚持每日值班接访与信访人约访制度,扎实做好“来访必接”,按照依法、规范、文明、热情、安全的原则接待信访人。
加强矛盾实质化解,推深做实办理法治化。涉诉信访办理法治化,关键是要树立“有解思维”,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多方联动,坚守法治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事要解决、事心双解”。针对涉诉信访案件认真开展复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于生效裁判或者执行行为确有错误的,依法启动审判、执行监督程序,坚决予以纠正;对于生效裁判或者执行行为存在瑕疵,但不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对瑕疵予以补正。对于信访人提出过高的、不符合法律政策的诉求,在向信访人讲明法律政策规定的同时,拒绝其不合理的要求。推动综合施策。对于案情疑难复杂、矛盾突出的涉诉信访,大力推行信访听证,通过信访听证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并加强与社会救助衔接,有效解决信访人的实际困难。广泛邀请高校教师、律师参与化解信访,以第三方视角进行释法明理,努力赢得信访人的认可。做好信访终结。坚持“重化解慎终结”,将终结过程变成解决问题、释法明理、教育疏导、困难帮扶的过程。对事实证据清楚、法律适用正确的,在做实“三到位一处理”基础上,落实公开听证要求后,按规定申报终结。
严格落实信访责任,推深做实监督追责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主要是对涉诉信访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坚持有访必查、有责必究。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监督,党组带头研判重大涉诉信访案件,逐案研究化解措施,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包案,发挥示范作用。坚持把明责、尽责、追责贯穿涉诉信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树立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鲜明导向。统筹明确前端“办案”责任和后端“办访”责任,督促严格落实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信访工作条例》以及人民法院办理涉诉信访的制度文件。抓实反向审视。对于已审结、执结,但反复信访的案件,由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随机抽选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评查;评查人员对案件出现重大分歧的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督察部门要对信访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既要评查原审的判决和执行是否存在错误或重大瑕疵,也要督察涉诉信访化解情况,并将评查结果与审务督察、纪检监察有序衔接。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后端“办访”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有错不纠、有瑕疵不补正的,合法合理诉求该解决不解决的,依照《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按程序予以追究。对于前端“办案”错误或存在重大瑕疵的,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依法规范信访行为,推深做实维护秩序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主要目的是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走访、文明理性表达诉求。营造法治信访氛围。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结合涉诉信访案件,有针对性加强规范信访行为、依法处理违法犯罪行为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内依法表达诉求。严格信访工作纪律,提高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正常信访权利,避免因方法不当而引发或激化矛盾。依法处置违法信访。《信访工作条例》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法律责任与行为相适应的原则,规定了信访人员扰乱信访工作秩序、诬告陷害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要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依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理。建立澄清正名机制。认真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对干警因依法履职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致使名誉受损的,综合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消除不良影响,激励担当作为。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6/id/88678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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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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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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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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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案情和所办工作的需要使用即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和《法制内参》编辑部以调研内容为主,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做舆情监测用的,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以信息化服务为主。4本介绍信有一定区别,需要一事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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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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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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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总共有14个,分别是法治内参、社会内参、法制内参、法制调研网、法治调研网、民生调研网、法制调查网、社会调查网、法制舆情网、法治纪实网、法治动态网、法制在线网、法治资讯网、法制政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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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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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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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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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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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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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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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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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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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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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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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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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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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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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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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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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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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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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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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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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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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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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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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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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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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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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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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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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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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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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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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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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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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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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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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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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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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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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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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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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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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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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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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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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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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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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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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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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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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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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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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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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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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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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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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