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司法新征程 服务细措施全,莆田打造法护营商“暖环境”
盛夏的风掠过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华峰纺织产业园,梧桐叶“沙沙”地响,像是应和着。
“企业在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时,难免会遇到一些法律方面的疑问,这份防范风险白皮书可以为你们解答法律难题……”今年世界环境日期间,福建省莆田市两级法院部分干警走进该产业园,为这家年产值超120亿元的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链企业开展“点单式”法治服务。近年来,莆田市两级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保护企业产权、保护经营主体、保护新质生产力,为优化莆田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图①:荔城区法院干警协助破产管理人强制接管破产企业。许萍萍 摄
图②:秀屿区法院干警在南日岛东岱湾海域了解渔业产业发展情况,并为渔业企业解答法律难题。张金斌 摄
图③:仙游法院干警走进辖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黄丽蓉 摄
图④:城厢区法院干警前往鑫某公司厂区开展实地勘验。吴娉婷 摄
图⑤:涵江区法院干警深入社区为新业态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卓益林 摄
图⑥:荔城区法院干警走进辖区企业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专题普法活动。吴特纪 摄
图⑦: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华峰纺织产业园。资料图片
擦亮产业发展青绿底色
“感谢法院,让企业重新活了,也让我卸下包袱轻装上阵!”鑫某公司原负责人蔡某长舒了一口气。
与两年前的衰败相比,如今的公司已焕然新生,经历过一场“绿色革命”的企业走上了绿色、低碳发展之路,订单量逐年攀升。
鑫某公司成立于2011年,主营金属门窗制造等业务,凭借传统熔铸工艺曾在业内小有名气。近年来,随着环保标准的提升,企业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陈旧设备难以适应绿色发展的需要,导致经营成本与日俱增,最终陷入债务危机。
2023年12月,债权人将鑫某公司诉至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要求企业清偿债务。
这家企业是“失信”还是“失能”?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城厢区法院执行法官刘明实地走访了企业,探究背后的真相。在厂区实地勘验中,刘明发现,该企业虽资不抵债,但车间布局合理、设备齐全,生产秩序井井有条,还有挽救的可能。
“我们公司经过这十多年的打拼,信誉还是很不错的,也积累了稳定的客户群体。如果真要关停倒闭,就太可惜了!”蔡某感慨道。
“涸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蔡某的一席话让刘明转换思路,公司的商标已持续使用十余年,有稳定的客户群,如果能转型环保生产,很有可能重获“新生”。
为了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助力困境企业破“茧”重生,城厢区法院启动了执转破机制。2025年2月,城厢区法院裁定鑫某公司重整。
鉴于公司绿色发展的需要,城厢区法院指导破产管理人重点吸纳具有环保转型经验的战略投资人。针对金属公司生产设备未能达到环保标准,生产中易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污染等,城厢区法院指导破产管理人将绿色生产纳入重整计划,建议以升级污染治理为核心,通过淘汰落后设备、引入数字化管理和先进技术,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2月24日,一份含“绿”量满满的破产重整计划经全体债权人表决通过。2月26日,城厢区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将绿色发展的动力注入企业重生之路。
从资不抵债,到起死回生,经过重整,一度濒临倒闭的鑫某公司不仅卸下了沉重的债务包袱,还破解了困扰企业持续发展的环境治理难题,订单量恢复至破产前水平。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推动绿色低碳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鑫某公司的重整之路,就是莆田法院助力产业发展以“绿”为先、向“绿”而行的一项生动实践。
2024年以来,莆田法院深化破产审判工作,完善企业重整识别机制,依法拯救有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程序获取融资18.3亿元,推动10家重整企业完成信用修复;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推动198家失能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优化配置。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助推器。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坚持依法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莆田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找准司法护航的着力点和落脚点,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产业绿色发展,为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为新业态从业者撑起“法治蓝天”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在稳增长、稳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伴随而来的是,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问题频发,司法如何更好为新业态从业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莆田法院交出了一份优秀的答卷,为新业态从业者撑起“法治蓝天”。
2023年4月的一天,外卖骑手王某像往常一样,开始了一天的忙碌工作。当日下午1点左右,王某在送外卖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住院治疗。出院后,王某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为职业伤害。
事后,王某多次向某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中的特别条款为由拒赔,王某遂于2024年8月将保险公司诉至仙游县人民法院。
仙游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未在电子保单中对该条款加粗、标红,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对王某尽到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王某保险赔偿金。某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莆田中院。
收到案卷材料后,承办法官立即查阅案件材料,并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
沟通中,王某向法官大倒苦水,述说着生活的不易,表示自己每天靠着跑单赚钱,此次受伤不仅耽误了工作还花费了不少医药费。事故前,自己已在平台上购买保险,但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却置之不理,无奈之下才向法院起诉。一审胜诉后,保险公司竟然上诉,自己无暇处理这些事务。
保险公司则明确表示,保险合同约定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不予赔偿,王某受伤属于职业伤害,根据免责条款公司应免予赔偿。而且保险公司作为某公司为其名下骑手投保的互联网平台保险,已向投保人某公司履行了提示及告知义务,无须承担相应责任。
经历多次的沟通,双方仍各执一词,互不退让。该案案情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双方态度坚决且均无调解意向,判决也许是解决问题最高效的方式。承办法官综合考虑后决定按期开庭。最终,莆田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刚起诉的时候以为要拖个一两年,没想到短短几个月就解决了。现在所有的赔偿款都到位了,我这心里的石头可算落了地,终于可以安心上工了。我对你们的工作很满意……”电话回访中,王某向承办法官连连致谢。
当事人满意的背后,是莆田法院坚持依法保障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为民初心。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结涉新就业形态民事案件275件。莆田法院联动人社、工会等部门,针对新业态劳动关系、用工关系、社会保险等纠纷高发问题开展送法活动13场次,为新业态就业人员维护权益、企业规范用工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根据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当前包括外卖配送员在内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新在用工关系复杂、就业灵活、流动性大,也使得权益保障这道传统命题面临新挑战。
近年来,莆田法院聚焦新就业群体法治需求,坚持“靠前服务、多元解纷、精准普法”的工作模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权益保障体系,以公正高效司法支撑和服务新业态经济健康发展,为保护新业态劳动者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府院联动助推法护营商
府院良性互动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剂良方。
5起涉执标的额超4000万元,牵涉省级重点项目的系列案件在三个月内一揽子解决。这一司法“加速度”正是莆田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例证。
因企业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某鞋厂陷入困境。2022年以来,该企业债权人纷纷向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偿还所借账款。案件进入执行后,就在法院依法启动司法处置程序时,该企业厂房被纳入省级重点项目的征迁范围。
这5起执行案件,跨越两个县区,涉及省级重点项目。多重法律关系交织致使执行工作推进缓慢,案涉厂房无法完成征迁工作。
2024年7月,荔城区法院向莆田中院申请提级执行。经过综合研判,莆田中院决定对涉某盛鞋厂的5起执行案件提级执行。
时间紧、任务重。莆田中院第一时间成立交叉执行工作专班,党组书记、院长谢志洪承办该案,指导执行团队全面分析案情、梳理难点,并带着问题实地勘验现场。
“我实在没路可走了。正好赶上了征迁,要是能拿到拆迁款,就可以把钱还给他们了!我真是做梦都在想着怎么还钱啊……”企业法人代表方某情绪激动地说。
“我们也很头疼,现在这个项目地块上就剩下这个厂房未征迁。依附在厂房上的法律关系太复杂,严重影响了征迁进度。这次与法院联动,争取能实质性解决问题。”项目指挥部负责人表示。
“我们也希望能解决厂房的拆迁问题,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都等着这笔拆迁款呢!”执行团队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经过前期的走访调研,执行团队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召开案件协调会,促成债权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与自然资源局、项目指挥部等多次联动会商,共同梳理问题的解决方案,达成共识。
在做足前期准备工作后,2024年9月底,项目指挥部将征迁货币补偿款汇至法院执行款专户。执行团队于执行案款到账当日,积极协调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金融机构及涉案企业,将案涉不动产同步解封、解押、注销产证、交地。
至此,该系列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提级执行释放的效能、府院联动的“叠加效应”,既解决了当事人的债务危机,又兑现了债权人的胜诉权益,同时还保障了省级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2024年以来,莆田法院始终秉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理念,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探索建立“1﹢N”府院联动矩阵,与政法委、财政、市场监管等40余家单位建立深层次、常态化、长效化的联动格局,开展府院联动、会商26场次,研究解决各类问题30余项,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暖环境”。
“法治是市场经济良好运行的根本保障。”谢志洪表示,全市法院将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努力满足经营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期待新要求,为推动莆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强大的司法智慧和力量。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8/id/89473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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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调研函?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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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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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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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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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案情和所办工作的需要使用即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和《法制内参》编辑部以调研内容为主,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做舆情监测用的,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以信息化服务为主。4本介绍信有一定区别,需要一事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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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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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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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总共有14个,分别是法治内参、社会内参、法制内参、法制调研网、法治调研网、民生调研网、法制调查网、社会调查网、法制舆情网、法治纪实网、法治动态网、法制在线网、法治资讯网、法制政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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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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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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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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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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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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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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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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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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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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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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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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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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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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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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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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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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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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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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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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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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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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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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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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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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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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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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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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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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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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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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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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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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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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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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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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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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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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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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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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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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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