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生远离手机 让教育回归课堂
“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2月1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还特别提到,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记者注意到,手机管理也是今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提出的一项重点工作。 学校如何管理学生手机,避免“一刀切”?多位教育专家就此提出了建议。 确有需求的须书面提出申请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发展,中小学生过度使用手机问题,已经成为摆在教育工作者及家长面前的一大难题。 近日,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教育部强调,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 针对学生与家长的通话需求,教育部也提出,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来解决。 《通知》还特别提到,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手机管控已成为多国共识 实际上,“禁止手机进校园”并非一个新鲜话题。 2018年8月,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就曾明确提出,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其中还提出,学校教育要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在疫情下手机使用问题则更为突出,记者了解到,有不少青年学生沉迷网络,玩游戏、聊天,很多家庭甚至开展了手机“战争”。 在去年8月27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登峰介绍,根据教育部对9个省(区、市)14532名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在疫情期间视力变化情况的调研结果,被调查学生半年的近视率增加了11.7%,其中小学生的近视率增加了15.2%,初中学生增加8.2%,高中学生增加3.8%。 北京一零一中学校长陆云泉指出,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青少年在尽情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网络安全风险,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网络色情等问题频发。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解决好手机管理问题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 记者注意到,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就曾指出:要抓好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 另一方面,在国际上,禁止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校园,也已经成为多国共识。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副局长、南京市第九中学校长张恒柱举例道,意大利、法国、德国、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已经通过立法或者其他形式明令禁止学生将手机带进校园或者课堂,有的规定在教师和家长的引导下学生才能使用手机,芬兰禁止向初三以下的学生销售手机。 声音▶▶▶ 代表委员: 建议父母和孩子提高网络素养 在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中,多位代表委员也曾就此问题建言献策。 在去年全国两会中,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兼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在接受南都专访时也曾分析过学生沉迷手机和网络的问题,他认为,这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企业共同发力来解决。首先要建立行业自律和企业自律,网络平台和互联网企业为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空间和内容,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应鼓励企业探索通过产品或技术来实践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上线青少年版,建立防沉迷机制等。 在家庭层面,父母本身也要提升网络素养。他指出,现在家长有两种管理方式,一种是看到孩子玩就没收手机,另一种就是放纵,完全不管。这两者都不太可取。他也提倡父母通过与孩子协商订立公约,每天约定能用多长时间手机,帮助他们养成自我控制、自我管理的能力,或者父母亲带着孩子一起进行网络学习,让孩子处于比较好的状态。 此次《通知》也提出各校要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此外,朱永新还认为,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开设网络素养教育课程,让孩子从小就知道网络的利弊。 专家学者: 管理要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教育部此条通知发出后也有网友担心地方是否会对政策进行“一刀切”? 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指出,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在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校长王殿军看来,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要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地制宜。他认为,一般来说,不建议小学生带手机上学,必要时的家长联系、紧急情况下的报警功能,一般的电话手表就可以实现。初中、高中可以允许学生带手机上学,但不提倡带功能过多、昂贵的手机,且要加强统一管理。 不过,他也指出,让学生带手机并不意味着对手机的使用不加限制和管理,学校要明确规定什么时间可以用手机、什么时间不能用,还应让学生懂得手机的使用场合。学校应该将手机使用管理的要求明确告知每位教师、每个学生,然后由教师监督、学生互相监督,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 王殿军认为,要把手机使用管理当成对学生开展教育的契机,充分挖掘其中蕴含的教育价值。例如,借机培养学生的自制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学生使用手机,学校和家庭要制定管理规则,不能放任自流,制定手机使用管理规则不能只由教师或是家长说了算,要全班师生或全家人一起讨论,并形成公约。 王殿军强调,由于面对的对象是未成年人,难以杜绝一些违反手机使用管理规则的行为。对此,学校和教师要有一定的心理预期和包容度,讲究批评教育艺术,不能简单粗暴地制订和选择惩罚措施,比如砸、摔学生手机等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很可能引起学生的对立情绪。可以采取比较柔和的措施,比如积分制,即积够一定的正向分数就可以获得奖励,或者积够一定的反向分数就要接受相应的处罚,但要注意相关处罚不能伤害学生的身体和自尊。 “学会正确使用手机是一门必修课,也是当下教育的一部分。学生手机使用管理折射出学校的管理理念和育人水平,必须坚持‘管’与‘教’结合,化危为机。”王殿军指出。 本地反响▶▶▶ 配备“班机”、只能带老年机…… 新规出台前,重庆中小学已这样操作 如何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是摆在学生、家长和学校面前的一道难题。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等等。对于这一新政,我市大部分家长表示赞同。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各类学校对学生在校使用手机都有严格的管控措施。 “新规定挺好的,现在娃儿耍手机比大人都还厉害,低头族越来越多,还呈现低龄化趋势,越早干预越好,让娃儿不沉迷手机。”家长钟女士说起这一政策竖起了大拇指。与钟女士一样,大部分家长都认为对孩子在校使用手机进行干预很有必要。 不过有家长从学生安全角度认为,给小孩手机更多是方便放学后与家长联系,校园里禁止使用手机不能“一刀切”,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举措。 今年小孩读二年级的白女士说,有时老师会通过班级家长群发布一些需要家长配合打卡的家庭作业,比如做家务、锻炼、阅读等,如果今后不能通过手机来布置家庭作业,孩子太小又无法正确表达清楚,还是不方便。 在学生手机的使用问题上,我市各中小学是怎么做的呢?重庆市外国语学校副校长王俊表示,学校严禁学生在教学区使用手机,学生周末入学后需要将手机交班主任进行统一管理,放学回家前再找老师领回,如果学生或者家长有急事需要联系对方,每个班级的公用“班机”就发挥作用了。“我们每个班都配备了1—2部班机,方便学生和家长联系。针对教育部的新规,开学后我们将告知学生新学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校园,同时继续保障班机的配备和使用,对于住校学生,学校将在每间寝室安装IC卡电话机,方便学生与家长的联系。” 重庆广益中学德育副主任李雪竹表示,目前学校允许学生使用手机,但是只能限于老年机,并且入校后要统一交老师保管,放学后取回。“新规后,学校也将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使用手机的规则,避免一刀切。” 与中学不同的是,小学低段的大部分同学使用的是电话手表,只有少部分高年级同学会使用手机。江北区玉带山小学学生处主任谭晓泉表示,开学后,学校将学生不能带手机入校写入校规中,而对于电话手表,因为家长可以对其进行远程设置,在校期间不能接打,所以不会有相应的控制要求。 (文章来源:中国长安网 重庆之声) |
原文链接:http://www.pacq.gov.cn/shenguanz/2021/0205/102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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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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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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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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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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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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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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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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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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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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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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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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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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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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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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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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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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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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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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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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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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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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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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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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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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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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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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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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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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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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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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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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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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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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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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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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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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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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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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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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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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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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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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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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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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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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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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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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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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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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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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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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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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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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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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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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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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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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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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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