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市公安局,厅属治安总队、刑侦总队、网安总队、交管局、法制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科信局: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自治区公安厅制定了《加强和改进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公安厅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加强和改进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决策部署,自觉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充分发扬公安机关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正确处理传统与创新的关系,紧密结合推进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推动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兼顾老年人群体特殊需求,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公安事项,坚持传统和科技“两条腿”走路,不断加强和改进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让老年人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全面优化公安机关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提供兜底保障。全面排查梳理老年人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应用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实主体责任,逐项完善服务政策,改进服务措施,优化服务方式。到2021年底前,完成各项公安政务服务的优化和整改任务,推动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更加普遍,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到2022年底前,实现老年人享受公安智能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便捷性不断提高,线上线下服务更加高效协同,公安政务服务老年人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公安机关窗口服务,为老年人办事提供兜底保障
1.推动公安机关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全区各级户口和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出入境证照等人工办理窗口要设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在醒目位置张贴“老年人优先”提示牌,设置老年人等候专区和爱心专座,印制适合老年人阅读的办事指南,提供老花镜等便民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专门开辟老年人办证窗口,方便老年人办理业务。(责任部门:治安管理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交管局)
2.完善公安机关服务窗口服务措施。全面梳理须本人到场办理的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制定和完善针对行动不便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制度,依法建立授权代理、委托亲属代办等工作模式。确须本人办理的,采取电话预约、上门受理、送证上门等服务措施。改造完善相关业务系统功能,配备相应移动警务设备,保证离线或在线上门办理业务需要。(责任部门:治安管理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交管局、科信局)
3.支持证照工本费多种方式缴纳。在积极推进证照工本费线上缴纳的同时,继续保留使用老年人熟悉的现金、银行卡等传统缴费方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现金支付,为老年人缴费提供多种选择。(责任部门:治安管理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交管局)
4.保留出具纸质证明服务。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群众需求,按照《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保留为群众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等所需高频事项的纸质证明,让老年人办事更加方便、顺畅。(责任部门:治安管理总队)
(二)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方便老年人获取智能化服务
5.完善线上办理的公安政务服务。全面梳理已实现线上办理的高频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升级改造相关信息系统和智能应用前端,研究推出授权代理、亲友代办功能,方便不使用、不会用智能手机或电脑的老年人委托他人网上办理业务,提升线上办事的便捷度。同时,进一步研究针对老年人使用的定制式、差别化线上服务,优化网上办理流程、简化自填数据项,增加“关怀模式”“长辈模式”,增设大字体、大按钮页面展示和内容朗读等功能,方便老年人获取智能化服务。尚未实现线上办理的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在上线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使用需求。(责任部门:法制总队、科信局、治安管理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交管局)
6.加强自助服务设备引导应用。已配备自助服务设备的公安机关服务窗口要加强人工引导,协助老年人解决在信息录入、自助拍摄照片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同时,有条件的地方要结合“一门通办”“一窗受理”等工作,整合现有公安自助服务终端类型,优化操作界面,方便老年人使用;结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公安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在社区设置自助服务设备,让老年人“少跑腿”。(责任部门:科信局、治安管理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交管局)
(三)发挥公安机关优势,拓展服务老年人的广度深度
7.积极探索智慧安防小区线下应用。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对通过大数据研判出鳏寡孤独、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依托相关系统及时向辖区公安派出所下达指令,由公安派出所指派社区民警会同社区基层组织人员主动上门,及时提供必要的帮扶救助服务。(责任部门:治安管理总队)
8.做好突发事件处置中老年人救助服务。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公安派出所民警辅警应当在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统一组织下,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积极会同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开展入户见面走访,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便捷易得的手段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宣传,为老年人群体在生活物资、药品购买、志愿服务等方面最大限度的提供便利。对工作中发现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联系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以及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相关人员或者相关救助机构予以照顾、监护、救助,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遇到的实际困难。(责任部门:治安管理总队)
9.严密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各地公安机关对相关单位推送的线索和群众投诉举报,要快核快查快打,对涉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互联网企业深度合作,提升“全网拦截系统”效能,努力实现对诈骗电话、网址、域名等全覆盖全拦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针对老年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结合侦破的案件,深刻揭露犯罪手法,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大力彰显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决心、能力和成效,有力震慑不法分子,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责任部门:刑侦总队)
10.保障老年人安全享受智能化服务。加强对网络安全的技术监测和监督检查,开展移动应用程序(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恶意采集、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刑事打击。积极探索建立依法管网和技术管网相结合的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确保老年人安全用网。(责任部门:网安总队)
(四)强化基础信息保障,为便利老年人办事提供有力支撑
11.强化公安基础信息保障工作。扎实做好户口和居民身份证、机动车和驾驶人、出入境管理等公安基础信息汇集,加强部门间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为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和社会机构提供基础信息核查及身份认证服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与健康码、社保卡、老年卡、医保凭证等信息互联,推广更加适合老年人的“刷卡”“刷脸”等智能化应用方式,为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和参加文体活动提供便利。(责任部门:科信局、治安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交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和改进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任务,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进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全体人民福祉的必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公安厅决策部署上来,把切实加强和改进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作为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创新公安服务管理的重要抓手落实落细、落到实处。要强化领导责任,“一把手”要亲自组织部署、亲自督办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了解掌握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各项惠及老年人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对照重点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专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根据本地区老年人口规模、智能设备配置、现有技术力量配备等实际情况,编制工作经费预算,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经费、人员和技术支持,为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公安机关治安(户政)、刑侦、网安、法制、出入境、交管、科信等部门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主观能动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商,共同研究解决。要加强与网信、卫生健康、应急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形成分工负责、横向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高效运转。
(四)强化督查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督查在抓工作、促落实中的重要作用,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专项督导检查,跟踪分析本地区加强和改进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进展及成效,及时发现、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严防片面用线上服务替代线下服务问题,确保传统和科技“两条腿”走路原则真正落地。同时,要对涉及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的投诉举报予以重点督办,加强对相关政策文件的清理,发现明文或者默示取消线下服务的,一律予以纠正。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老年人服务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公安机关要注重发掘、选树示范单位,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开展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公安机关为老年人提供的便利服务举措和创新性工作方法、热情服务老年人的典型事例,全方位展示公安机关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成效,进一步树牢公安机关服务人民的良好形象。
解读材料:http://gat.nx.gov.cn/info/1948/36737.htm
原文链接:http://gat.nx.gov.cn/info/1609/367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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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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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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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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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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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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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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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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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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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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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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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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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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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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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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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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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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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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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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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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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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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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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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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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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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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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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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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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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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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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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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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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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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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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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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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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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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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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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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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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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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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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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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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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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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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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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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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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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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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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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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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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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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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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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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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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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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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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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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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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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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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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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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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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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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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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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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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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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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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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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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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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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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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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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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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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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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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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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