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推出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企措施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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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5月10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出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企措施有关情况。
发布会介绍,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这次党史学习教育要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公安部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于2019年7月专门制定出台了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企业群众的60项措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去年以来,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公安部又密集推出了一大批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便民利企措施,涵盖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民航公安、铁路公安,以及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等多个方面,作为公安机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狠抓推进落实,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中央在全党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并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党史学习教育的组织推动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要求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政治自觉,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同履行主责主业、深化公安改革、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努力以维护安全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检验学习成效。为深化公安机关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简政放权、便民利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公安部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综合研判的基础上,决定再推出一批涉及公安交管、治安、“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便利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公安部交管局局长李江平通报,近年来,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持高速增长态势,目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8亿辆,驾驶人达4.65亿人,今年一季度新注册登记机动车996万辆,创同期历史新高。面对道路交通大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公安部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先后推出车检、驾考、号牌管理以及互联网平台服务等系列交管改革,2018年以来又陆续推出了6批次55项改革措施。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强力攻坚推动,狠抓改革落实,扎实推进“一次办、就近办、网上办”,交管服务更优质,群众办事更简捷,窗口改革惠及8亿多人次,互联网服务惠及26.9亿人次,为群众企业减少办事成本600多亿元。实行减证便民、异地通办,累计为群众减少办事材料26亿份,8000多万群众享受到跨省异地考试、车检、补换证等便利;推进协同共治、少跑快办,全国9600多个汽车销售交易企业、4800多家邮政网点代办车驾管业务,90%的县市可以办理小型汽车登记,方便城乡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创新线上服务、掌上可办,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手机APP,全面开通网上约考、补换牌证等31项网上业务,交管互联网用户超过3.9亿,实现交管服务“零距离”。
今年以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公安部党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更多公安“放管服”改革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此次改革,聚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组织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包括试点驾驶证电子化等4项简政放权措施,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等3项定制服务措施,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5项互联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12项新措施具体是:一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服务企业行业发展,助力形成国内大循环发展格局。二是进一步推行定制化服务,便利老年人线上线下办理交管业务,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更好服务保障老年人驾车出行、退役军人就业从业,保障更多群体共享改革红利。三是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推进网上服务“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优化群众交管线上服务体验。以上12项新措施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4项试点措施将自6月1日起在部分地方先行先试,今年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明年全面推行。为保证新措施顺利实施、精准落地,我们将制定配套制度规范,组织信息系统升级,精心组织推进,狠抓改革落实。同时,将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惠民利企、赋能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晓鹏通报,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公安部党委统一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进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推出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治安管理便民利企15项措施》、同一地市内“一站式”户口迁移、旅馆业和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实行告知承诺,推行公章刻制“一网通办”、1个工作日内完成刻制,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取消办理户籍业务复印件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便民利企举措,取得明显成效,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部署开展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为全国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治安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指明了前进方向。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部党委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调研梳理情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力推动户籍管理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尽快落实落地。按照计划安排,2021年底前,开具户籍类证明和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等6个事项要在全国范围实现“跨省通办”。为此,6月底前,治安管理局拟组织部分地方先行开展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实施,确保年底前全面落地,目前试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与此同时,年内治安管理局还将启动异地新生儿入户、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等2项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的试点工作。
公安部科信委专职副主任刘明芳通报,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以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顶层设计,做强基础支撑,推动试点先行,强化数据共享,持续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切实提升公安行政服务效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安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层面对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进行顶层设计、组织推进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相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各有关部门警种落实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任务,确保党中央关于“一网通办”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优化顶层设计,出台“一网通办”三年规划。2020年10月,公安部出台了《全国公安机关“一网通办”建设规划(2020年—2022年)》,制定了“三年三步走”的发展目标,明确了以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向上全面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向下深度融合各警种、省地公安机关政务服务平台,覆盖部、省、市、县四级的一体化平台体系。提出了到2022年底,公安一体化平台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60%以上,非全程网办事项力争“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三是做强基础支撑,建设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七大基础支撑能力。2020年12月,公安部启动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二期建设,着力打造统一身份认证、统一跨网交互、统一网上支付、统一办件寄递、统一消息服务平台、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等7大基础支撑能力,满足各级公安机关、各部门警种政务服务系统的共性功能需求,提升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集约化建设水平。四是推动试点先行,开展公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试点示范。自2021年3月起,为破解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办”难点堵点问题,公安部围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网上支付、办件寄递、跨网交互、自助终端融合、智能客服、事项标准化、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和政务服务业务机制建设等10个方面,组织北京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公安部5个业务局开展试点,旨在通过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成果和经验做法,带动更多地方加快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五是强化数据共享,按需提供公安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服务。2021年1月,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两个垂管系统接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各地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和政务平台可实时获取公安交管、互联网备案业务办理和审批信息,有效解决困扰政务服务人员在系统间重复登录、二次录入的痛点问题,发挥了数据共享支撑业务协同、简化办理流程的重要作用。下一步,公安部将进一步整合全国公安机关的资源和力量,做实“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基础,做好对各项公安“放管服”改革的信息化支撑,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改革举措落实到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的政务服务中,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大实惠和更多便利。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晓鹏在回答记者关于公安机关牵头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方面开展工作情况及成效的提问时介绍,2014年以来,公安部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紧盯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部分别于2014年、2017年、2019年先后三次组织召开全国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电视电话会议,总结户籍制度改革成效,部署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等重点工作。二是强化政策研究。紧紧围绕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加强政策研究、推动措施落地,先后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指导各地有力有序推进改革。三是密切协调配合。每年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针对财政、土地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的重大政策性、保障性难题,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共同研究建立了“人地钱”挂钩机制,调动了地方政府和农业转移人口“两个积极性”。四是强化督查指导。每年组织开展户籍制度改革专项督查,对少数工作进展缓慢、执行政策有偏差的地方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全力推动党中央户籍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20年底,14亿人实现户口性质城乡统一,1.1亿流动人口领到居住证,1.2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4%,户籍制度改革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公安部交管局局长李江平通报在回答记者关于此次改革“互联网+交管”有哪些新措施的提问时介绍,近年来,公安部不断深化“互联网+交管”应用,形成了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服务“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网上交管服务。目前,交管互联网用户达3.9亿,累计提供网上办牌办证、事故快处、学习教育等服务26.9亿次。此次改革,坚持“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进一步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一是试点推行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2020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共办理汽车转移登记2481万笔。其中,二手车跨省跨市转移555.6万笔,占22.39%。为进一步促进二手车交易行业发展,公安部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推行小型非营运客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档案资料网上转递,对异地交易二手车的,可以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减少两地往返。该措施将于6月1日起,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9月1日起,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2022年全国全面推行。二是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对群众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不需要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方便群众即时委托、远程委托、异地委托办事。三是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推行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金融机构信息联网,简化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程序。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及公章在全国信息系统统一留存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可以在线核查,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无需再提交主合同,以减惠企、以简赋能,促进企业行业健康发展。该措施每年将惠及2200多万办理抵押手续的车主。四是全面推行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目前,公安部已组织天津、内蒙古、江苏等15个省(区、市)试点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3200多万车主享受到免于提交交强险凭证的便利。此次,将全面推进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交管业务时,网上核查交强险信息,群众无需再提交纸质交强险凭证,进一步减手续、减环节。五是试点网上查阅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在推行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的基础上,拓展互联网交通事故查询服务,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6月1日起,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试点推行,下半年将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2022年全国全面推广。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宇鹏在回答记者关于试点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主要情况的提问时介绍,近年来,公安部党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在公安交管领域应用。2020年,全面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目前已向3.7亿车主发放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试点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是进一步深化拓展电子证照应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这次12项新措施中广大群众最为关注的内容。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减证便民,提升在线政务服务水平,公安部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电子驾驶证具有统一性、实时性、安全性3个特点:一是统一性。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式样全国统一。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是实时性。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驾驶证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三是安全性。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电子驾驶证真实唯一、安全可靠。电子驾驶证的应用将实现“三个便利”:一是便利申领。3个试点城市的驾驶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个人账号领取电子驾驶证,申请时驾驶证应在有效期内,提交本人6个月内电子版证件照。二是便利出示。电子驾驶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等多个场景。驾驶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实时查询、出示本人电子驾驶证,离线时也可使用APP上已生成的电子驾驶证。三是便利使用。在办理交管业务、驾车出行、租赁车辆等活动中,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行业可在线核验电子驾驶证。执法查验时,对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通过执法终端在线核查驾驶证信息。办理交管业务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但有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仍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相关单位在线核验驾驶资质。需要说明的是,为确保电子驾驶证的应用效果,3个试点城市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下一步,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大”的原则,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健全配套制度,扩大应用场景,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2022年全国全面推广。
在回答记者关于此次改革公安交管部门在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方面还推出了哪些新措施的提问时,刘宇鹏表示,随着群众生活水平和购买汽车愿望不断增长,汽车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办理交管业务的差异化、便捷化需求越来越高,期望进一步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更加快捷。此次改革,公安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的原则,推出了一批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新措施:一是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小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由5项减少为4项,更加贴近实际驾车操作要求,减轻考生考试负担。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对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减少群众待考时间。对申请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的,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据估算,新措施实施后,每年将惠及新考领驾驶证人员2000多万。二是便利老年人享受交管服务。网上服务亲友代办,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APP账号,由亲友代办网上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等业务,提升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便捷性。窗口服务便捷快办,推行在车辆管理所等交管服务窗口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专门窗口,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该措施将惠及2000多万驾驶人。三是便利军人换领驾驶证。推进与军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联网核查机制,便利持军队和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实现信息自动核查、自动比对,避免往返核查,提高办事效率。军人在部队的驾驶经历和驾龄可以连续计算,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驾车出行。四是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许多出国(境)人员无法及时回国(入境),导致驾驶证未按时换证被注销,影响正常使用。此次改革,对出国(境)人员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办理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五是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为助力提升货运物流运输效率,此次推出进一步便利货车进城通行措施,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全面排查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一刀切”式政策。对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交管部门制定的禁行政策,一律进行清理调整;对城市人民政府或者部门联合制定的禁行政策,公安交管部门将提出建议积极推动予以优化。原则上,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不得24小时禁止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在南京、南昌、海口、乌鲁木齐4个城市试点货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或者本地交管APP、公众服务号等渠道申请电子通行码,减少纸质材料和来回往返。今年下半年将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电子通行码试点,2022年全国全面推广。该措施将惠及3000多万货车车主及驾驶人。六是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充分利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的道路资源,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允许居民在夜间、周末、法定假期等基本停车需求较大的时段临时停车,既积极缓解停车难问题,又确保通行顺畅安全。需要说明的是,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问题还需要各地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缩小停车泊位缺口。各个城市道路条件、路网结构等存在很大差异,无论是调整货车通行政策,还是缓解停车难问题,都要因城施策、因路施策,把握住方便群众的大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科学论证、精细设计、稳步推进,不搞“一刀切”,不要求各地完全一致。
公安部科信委专职副主任刘明芳在回答记者关于公安部正在开展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二期建成后将为企业群众带来哪些新体验、新变化的提问时介绍,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定位于全国公安政务服务的总枢纽、总支撑、总门户,上线以来,秉承“入口统一、事项同源、支撑一体”的原则,为各类公安政务服务应用提供共性支撑,有序推动各地区各警种公安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建设、一体化运行,为企业群众办理公安政务事项提供了“一站式”线上服务窗口。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整体效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公安部党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正加紧建设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二期平台。二期建设以巩固和加强总枢纽、总支撑、总门户作用为着力点,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标准化、集成化、便利化水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新增“无犯罪记录证明”“铁路旅客临时乘车身份证明”等新一批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安在线政务服务事项,加快推动热门公共服务应上尽上。二是服务事项更加规范。在全国范围内规范高频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的编码、流程、材料、时限等基本要素,实现同一事项在各平台同源发布、要素统一,推动更多事项跨省通办、异地可办。三是服务流程更加优化。推进身份证、驾驶证等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深化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为更多事项办理减环节、减跑动、减材料、减时间。四是服务模式更加多元。打造移动端应用,实现“网上办”到“掌上办”的延伸拓展;在满足年轻人网办便利需求的同时,实行“适老化”改造,增设“关怀模式”“家人代办”等功能,方便老年人获取智能化服务。五是服务触角更加广泛。围绕警种高频事项,在政务服务大厅、派出所、社区等场所铺设一体化自助终端,推进线上线下有机融合,方便企业群众“一门办、就近办”。
原文链接:http://gdga.gd.gov.cn/xxgk/zcwj/content/post_3278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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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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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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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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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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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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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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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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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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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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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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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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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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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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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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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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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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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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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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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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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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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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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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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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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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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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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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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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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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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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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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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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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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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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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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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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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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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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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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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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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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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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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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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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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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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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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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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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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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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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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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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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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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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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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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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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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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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