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公开听证厘清关键问题促争议化解

时间:2021-05-12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贵院悉心调解之下,申请人与第三人达成赔偿和解协议,至此本案已无继续监督的必要,故申请人自愿撤回监督申请。”日前,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收到一起行政案件当事人提交的《撤回行政监督申请书》。至此,一起长达三年的工伤认定行政争议终于化解。

  2016年10月27日,义马市某热力公司暖气交换站巡检员卢某驾驶摩托车回家吃饭,不料与驾驶两轮电动车逆向行驶的林某相撞,卢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2017年10月12日,卢某的妻子安某向义马市人社局提交卢某的工伤认定申请。市人社局经调查核实于2017年12月28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卢某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

  然而热力公司对卢某回家吃饭的时间及是否为合理路线发生交通事故存在不同认识,因此,对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等程序,法院均驳回了热力公司的诉讼请求。热力公司仍不服,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在该案二审判决生效后,安某向市人社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该局裁决:热力公司赔偿安某61万余元,裁决生效后,安某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门峡市检察院受理热力公司的行政诉讼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结合在案证据和调查核实情况发现,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并无不当,热力公司申请监督的理由不成立。但是,仅仅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结案,当事双方的矛盾还是得不到化解。为此,承办检察官分别对当事人从法理情理、矛盾症结、问题解决等方面释法说理,努力消除双方的隔阂和误解。

  针对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问题,2020年12月,三门峡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围绕工伤认定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在上下班时间、是否为合理路线发生交通事故等争议焦点展开听证。

  “暖气交换站巡检员的上下班时间热力公司是否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发生时卢某的路线是否为合理路线?”“关于合理路线的界定需要遵循哪些依据?”……听证员向申请人、市人社局一一提问。

  经过事实调查、质证辩论、听证员提问等环节,参会听证员从不同角度发表了一致的听证意见:市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和法院历次判决并无不当。

  在双方当事人对工伤认定已无争议的情况下,针对双方在认定61万余元赔偿款上存在的分歧,承办检察官继续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在听证会现场达成和解协议:热力公司一次性赔偿安某59万元。

  之后,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热力公司将59万元转账凭证交给安某,并向检察机关提出撤回监督申请书,安某也向法院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

  (记者张海燕 通讯员王飞 陈静)

  (原标题:工伤认定合法 赔偿协议达成 河南三门峡:公开听证厘清关键问题促争议化解)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04/t20210407_5150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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