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专项监督涉危险驾驶罪社矫对象

时间:2021-05-12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张驰 实习生马佳琪)近日,记者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8月至12月,天津检察机关针对部分涉危险驾驶罪的社矫对象继续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专项监督。其间发现21名社矫对象存在无证驾驶行为,依法向司法行政机关制发撤销缓刑检察建议书21份,司法行政机关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21份,法院均予以采纳。

  天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博法介绍,天津检察机关通过与辖区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公安交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凝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合力,对查处的涉危险驾驶罪社矫对象无证驾驶行为,既给予行政处罚,又强化刑罚执行力度。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04/t20210413_5155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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