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里的故事

时间:2021-05-20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蓟州区法院邦均人民法庭,辖区地处京津冀交汇,共有7个乡镇、249个自然村,覆盖人口近21万人。近年来,邦均人民法庭的法官们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法理融情,巧妙化解家事案件。近日,记者走进邦均人民法庭,透过法庭日常办案的点滴,体味法官们的拳拳爱心和良苦用心。

  法官,子女不给我赡养费

  妥善化解赡养纠纷,是邦均人民法庭法官的必修课。刘家三兄妹的父亲老刘患重病卧床,因赡养父亲的问题,三兄妹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后,刘一、刘三为躲避执行下落不明。同时,因向刘一、刘三主张赡养费,老刘提起四次诉讼。自2017年以来,双方成讼案件达十多起,矛盾非常尖锐。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蓟州区法院将刘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认定其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后,邦均人民法庭与刑事审判庭共同做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刘一向法院缴纳了赡养费。但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老刘又以子女每月应给付3000元保姆费为由起诉,要求三子女分担。经多次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后以判决结案。在又一次主张保姆费诉讼中,刘二与刘一妻舅在法庭上发生肢体冲突,刘二被打伤。

  为了最大限度避免矛盾激化,促进家庭和睦,法官为双方做了大量的诉前调解工作。最终,打人方给付刘二医疗费7000余元,双方握手言和。经过此事,老刘和子女们被法官真心为民解忧的诚恳所感动,双方情绪有所缓和。法官趁热打铁,就保姆费案件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老刘一家的数十起纠纷均得到妥善化解。

  法官,孩子他爸不给抚养费

  离婚纠纷往往与抚养纠纷相互交织。张某(女,本市人)与李某(男,贵州人)结婚14年,生育一子一女。近几年,双方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李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子女则跟随张某生活。

  此前,李某曾提起离婚诉讼,后撤诉。今年,张某以其子女名义提起索要抚养费诉讼,法庭经审理判决给付。李某接到判决后提起了上诉,上诉期间,张某又提起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深知,只有妥善化解离婚纠纷,打开双方的心结,抚养费纠纷才能顺利解决。通过详细了解案情,承办法官认为张某和李某的婚姻关系应予解除,如何处理财产问题是焦点。

  在调解期间,张某认为全部家庭财产应该归自己所有。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次劝说调解,仍未能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中,法官强化对当事人的释明义务,有序引导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并对证据逐一予以当庭认证。特别是对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充分阐释,让双方对裁判结果有了明确的预判。最终,双方当庭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张某同意支付李某财产折价款3万元,两名子女由张某独自抚养。李某撤回上诉。

  法官,村民拒不缴纳承包费

  在依法公正办案的同时,邦均人民法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前置,强化“诉源治理”,主动到桑梓镇、邦均镇、白涧镇等乡镇,就重点案件进行诉前指导、现场解答、提出对策建议,最大限度从源头上减少了案件增量,同时也有力推动了乡村依法治理。

  东二营镇某村村民王某拖欠承包费1万余元,其与前后两任村干部均有矛盾,双方一见面就吵闹辱骂。了解这一情况后,法官会同乡镇有关领导入村对王某进行法律疏导,晓以利害关系。经调解,王某终于想通,次日便将1.2万元承包费交到镇政府。该案的成功调解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同村涉及类似情况、原本持观望态度的群众,纷纷主动缴纳了承包费。

  邦均人民法庭成立于1955年。60多年来,有人在这里穿上了法袍,有人在这里奉献了青春。人民法庭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法官们日常处理的都是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却处处彰显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百姓切身利益的大情怀。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shgl/tjcaw-iicezueu67049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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