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法院开启"违法建筑拆除"执行攻坚

时间:2021-05-20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反馈整改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市高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土地执行案件工作的通知》精神,9月4日,宁河法院在属地政府及综合执法等部门的配合下,依法强制执行芦台镇大尹庄村李某某非法占地案件,成功强制拆除868平方米违法建筑。

  被执行人李某某在未办理任何用地批准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占用芦台镇大尹庄村868平方米土地建设厂房,违反法律规定。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宁河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被执行人李某某并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法院对其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违法建筑拆除执行行动中,被执行人李某某一直情绪激动坚称其建筑合法,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一方面做好被拆除建筑内存放物品的最后确认工作,一方面向被执行人继续耐心细致讲明法律关系,劝解其不要妨碍执法,否则面临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经过锲而不舍、不厌其烦的与被执行人反复沟通、解释,被执行人李某某最终同意配合法院拆除违法建筑,但要求有关部门赔偿损失,经过两天的工作,违建拆除工作顺利完成。

  当前,在十一届市委第七轮专项巡视期间,宁河区同步开展土地管理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巡察,推动全市土地管理领域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联动共治、宁河法院将积极作为,迎难而上,全力攻坚“违法建筑”执行案件,最大限度保护国有集体土地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shgl/tjcaw-iicezueu49849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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