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检察院化解一起持续三年的民事纠纷

时间:2021-05-20 来源:贵州长安网 作者:佚名
“非常感谢遵义市检察院,感谢检察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把我心里的这个疙瘩解开了,我患有高血压和帕金森病,出门要带一大堆药,非常费劲,这个官司我跑了遵义很多趟,身心疲惫,以后我就不用再往遵义跑了,非常感谢……”家住贵阳的70多岁的案件申请人吕某甲在领取补偿款后握着案件承办检察官的手动情地说。4月20日,遵义市检察院通过现场调解的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服判息诉协议,并当场兑现了10万余元的补偿款项,维护了当事人吕某甲的民事继承权利,实质性化解了一起持续3年的涉城市基础路网建设工程的民事纠纷,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取得了为民办实事的实效。

据悉,该案系吕某甲与余某某、吕某乙、吕某丙、吕某丁法定继承纠纷,双方系亲戚关系。双方纠纷是因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引发。余某某等人根据《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凤新快线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及《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凤新快线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基于案涉房屋获得了300余万的征收补偿款。而吕某甲认为其对该房屋依法享有继承权也应当获得相应补偿遂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该案历时一审、二审及再审,吕某甲始终不服故而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遵义市检察院在审查完该案卷宗之后,考虑到该案既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遗留的矛盾纠纷又涉及到《民法典》所要保障的公民基本民事权利,加之申请人年龄较大且双方矛盾激化的实际情况,简单的书面处理并不能实质解决问题,遵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新就该案专门作出了“从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上做工作,做出为民办实事的实效”的具体工作要求。承办检察官先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初步沟通,后又通知双方到遵义市检察院进行现场调解。因该案已经过多次诉讼程序,双方对抗情绪已累积激化,故而在调解之初该案就陷入了僵局,双方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分歧巨大。

对此,承办检察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法分别听取了双方各自的观点并从宅基地与承包地法律规定异同、继承所涉及法律问题等方面逐个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在打消了双方对法律事实和适用的疑虑后,又根据调解中掌握的吕某丁与吕某甲之前感情还不错的具体情况,针对双方血浓于水的亲情开展感情疏导工作;经过反复耐心的几轮调解工作,双方最终打开心结,当场握手言和并签订了《服判息诉协议》。

吕某甲衷心感谢检察机关对其诉求的重视和工作的扎实细致,并表示通过办案过程,深刻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为民温情,在当场取得补偿款后自愿撤回了监督申请。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402/46283.htm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