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区:深化“河长+检察官”工作模式 守护怀柔的绿水青山

时间:2021-05-26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从前的臭水沟不见了,怀河水变得更清了,现在来这里遛弯,心情也舒畅了。”不久前,在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时,庙城镇肖两河村村民老肖笑呵呵地对检察官说。

  2020年,怀柔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肖两河村村南大秦线铁路桥下的沟渠中存在黑臭水体。“我们去现场看了,沟渠没有覆盖,不仅有雨水混入,还存在被倾倒粪便、生活垃圾等现象。”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孟宪东介绍说,该沟渠末端排污口就在怀河河道一侧,雨季雨量大时污水排入怀河,污染怀河水体。由于该情形严重危害了生态环境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2020年6月12日,怀柔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立案。

  6月23日,检察官办案组一行来到怀柔区庙城镇政府开展诉前沟通。当天,检察官向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前期调查情况,并一同实地查看沟渠受污染状况,同时还进一步了解了污染形成的原因以及政府履职中存在的困难。

  得知要彻底解决沟渠污染怀河水体问题还需区水务局协作后,办案组又赶赴区水务局沟通。当天,检察官以问题为导向,用PPT演示的方式促使区水务局尽快了解了案件情况,双方就沟渠污染治理商定了进一步的工作举措。

  6月24日、7月17日,怀柔区检察院分别向庙城镇政府、怀柔区水务局发送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庙城镇政府对违法情形进行整改,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同时加强巡查整治、宣传教育,确保辖区河湖安全;要求区水务局对沟渠内污水排污问题进行监督管理,避免污染周边水体,加快完善辖区内农村污水、雨水收集和排放设施,并切实承担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压实属地责任。

  庙城镇政府、区水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整改工作,并于同年8月7日向检察机关回复整改情况。据了解,庙城镇政府对河道及时清淤,并加强巡查频次,对发现的倾倒粪便等现象及时制止并上报。不仅如此,庙城镇政府主管领导与区水务局领导共同制定了详细的治污整改方案:实施污水管线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将肖两河村村东的生活污水引入到市政污水管网中,在沟渠南侧专门铺设一根污水管线,将肖两河村村西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统一排放。

  目前,沟渠存在的环境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怀河的水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保护。

  据了解,2020年10月30日,怀柔区河长办与怀柔区检察院召开了“河长+检察官”联席会议,将检察机关的司法作用纳入河长制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需要不断深化‘河长+检察官’工作模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守护怀柔的绿水青山。”怀柔区检察院检察长方洁深有感触地说。

  (记者简洁 通讯员赵丹阳)

  (原标题:北京怀柔:怀河水更清了)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105/t20210520_5186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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