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用特殊的司法关爱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坚持少捕慎诉但绝不一放了之
检察机关用特殊的司法关爱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小刘多次实施盗窃,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再次盗窃,公安机关向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要不要把小刘“关起来”呢?昆山检察院审查发现,小刘每次盗窃的金额都不大,其行为与长期缺少家庭关爱、父母管教方式简单粗暴有关,非羁押方式更有利于小刘成长,故没有批准逮捕。
不捕后,昆山检察院对小刘父母进行了训诫,和第三方社工机构共同制定帮教计划,跟踪帮教,矫正小刘的不良行为。观察期内,小刘表现良好。最近,昆山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是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少捕慎诉的一个缩影。
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记者采访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河北等地基层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检察机关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用特殊的司法关爱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助力其融入社会。
不捕不诉率逐年上升
据统计,受访的5地检察院,近年来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整体均呈逐年上升趋势,2020年的不捕率、不诉率都超过50%。有的地方有些年份不捕率、不诉率甚至达到了100%。
2018年到2020年,上海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从29.2%上升至52.5%,不诉率从50%上升至61%;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的不捕率从34%上升至80%,不诉率从43%上升至75%。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人,不捕4人,不捕率100%;2019年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人,情节轻微不起诉6人,不诉率100%。
“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将保护其合法权益贯穿始终,把矛盾和解作为办案的基础和前提,并做好心理疏导、亲职教育、日常不良行为矫正等工作,不断提高未成年人轻刑犯罪案件的不捕率、不诉率。”任泽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文丽说。
她举例道,在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中,刘某某一时冲动将被害人打成轻伤。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乡邻了解刘某某基本情况、日常表现及案发时情景,和办案干警、村委会人员、律师一起释法说理,刘某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最终,任泽检察院对刘某某不捕不诉。
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杨新娥看来,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率逐年上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未检理念的转化,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也有配套制度的完善,特别程序的落实等。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从用足用好发展到最大限度适用,加上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不捕不诉公开听证等,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不捕不诉的适用。”她举例分析说。
全流程帮教防止再犯
因发生口角而大打出手,小伟将同学打成轻伤。案发后,小伟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但被害方父母护子心切,坚决不谅解小伟,案件陷入僵局。
为此,闵行检察院启动附条件不起诉听证程序,邀请公安、律师、社工、学校老师共同参与,听取各方意见,小伟当场赔礼道歉并写下承诺书,双方达成和解方案。
针对小伟的缺点和不良行为,闵行检察院制定了详细的考察方案,包括控制每天上网时间,禁止进入网吧、娱乐场所,到职业技术学校学习电脑维修等。
半年考验期满,洗心革面的小伟换来被害一方的真心认可和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
不捕不诉,绝不是一放了之。
受访检察官一致表示,实践中,检察机关对无逮捕必要、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长期跟踪帮教,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全流程、全方位精准帮教,既避免不捕不诉后一放了之,也打消了监管缺失可能导致再犯、能否顺利回归社会等后顾之忧。
河西检察院晨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负责人陈晓曦告诉记者,对涉罪未成年人,河西检察院采取全流程的帮教模式,即从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再到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的跟踪帮教阶段的刑事司法全环节的覆盖,通过个性化帮教工作,引导其回归正常生活。
与此同时,各地检察机关认真做好被害人一方的工作,注重听取被害人意见,加大对被害人的综合救助,确保司法公正。
海淀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多年实践中形成“从受案到结案的全流程说理”“事实到法理的全覆盖说理”等“五全”递进式释法说理机制;对拟做不起诉的案件,依法及时向被害人告知权利,认真听取其意见和需求,一定条件下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让被害人感受司法的公信力、人情味。
本地外地籍一视同仁
2020年11月,16岁的小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海淀检察院经综合研判,作出不予逮捕决定,但小华是非京籍,父母都不在北京,因疫情防控影响又没能找到合适的观护基地,后续如何开展帮教呢?
海淀检察院在听取小华和其家人多方意见后,联系小华原籍检察机关启动了异地协作帮教。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加速。由于对外地籍涉罪未成年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考虑的因素更多,难度更大,导致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的羁押率,外地籍远高于本地籍。
海淀辖区流动人口较大,为破解非京籍涉罪未成年人适用不捕的障碍,海淀检察院积极探索提前介入系统化、不捕帮教专业化、异地协作规范化、观护基地建设多元化,构筑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规范运行机制。
“我们观护基地已发展到13家,从餐饮到互联网企业,观护基地的多元化发展,不断满足了非京籍涉罪未成年人生活帮扶、监管强化、技能培训、教育矫治等需求。”杨新娥说,海淀检察院平等适用非羁押措施。
闵行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程慧说,闵行检察院立足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通过进一步深化观护体系,探索异地协作机制、合适保证人制度等,确保外地籍涉罪未成年人与本地籍未成年人得到平等保护。
她举例说,针对在沪“三无”涉罪未成年人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难题,闵行检察院与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特殊观护基地,并选聘基地负责人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先后为多名“三无”涉罪未成年人担任保证人。
“河西检察院对不捕后返回户籍地的未成年人,联系其户籍地检察机关,采取‘异地+线上’的帮教模式,取得良好效果。”陈晓曦说。
完善社会支持体系
为进一步推进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工作,受访的检察官们纷纷建言献策。
少捕慎诉要更大范围的适用,监管手段就必须更加精准有力。程慧认为,目前正处于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应当更多的借助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手段的便捷性。她告诉记者,闵行检察院刚开发了云报告平台,通过在非羁押人员的手机上安装该平台App,以人脸识别、手机定位、日常打卡等方式实现对非羁押人员的监管。
“对于一些侵财类案件如盗窃、诈骗等,实施该行为的涉罪未成年人往往是惯犯,容易再犯,观护基地接纳度不高,建议依托社会专门组织开展精细化的行为矫治课程。”程慧说,实践中,一些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对孩子放任不管也不配合调查,建议在立法上增加亲职教育的强制性。
在杨新娥看来,当前要进一步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和配套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专门学校的转送机制壁垒亟待打破。
“需要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以‘两法’实施为契机,加强与专门学校职能有效衔接,探索不捕不诉后转动机制,推动发挥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作用,打破壁垒。”她进一步分析说。
昆山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张鹏说,做好少捕慎诉的关键,是对少捕慎诉之后的跟踪帮教措施能不能落实到位,这项工作仅仅依靠检察机关自身的力量是很难完成好的,需要链接社会资源,有效有力推进未成年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记者周斌)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105/t20210531_5198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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