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区:争取司法救助金缓解被害人困难

时间:2021-06-01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全媒体记者戴佳 通讯员伊晓彤 王承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也理解案发后您的痛楚与不安,但生活还要继续、人生还要前行,这是我们检察院为您争取到的救助金,希望能为您解燃眉之急,渡过眼前这个难关。”近日,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将7.7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了因遭受精神病人侵害致生活陷入窘境的赵莉(化名)手中。

  张明(化名)是某“985高校”研究生,毕业后进入世界500强公司工作。前途本一片光明,却因患上了双向情感障碍等精神性疾病,改变了自己和家人的生活轨迹。

  2019年6月的一天,张明疾病发作,持刀砍伤了母亲赵莉,还自残身体致伤。经鉴定,赵莉受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经鉴定张明系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尚未完全恢复自知力,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东城区法院决定对其强制医疗。

  本案中,张明不仅是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还是赵莉的儿子,赵莉虽受重伤却无法得到经济赔偿。东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欧阳明审查后认为,赵莉虽然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但可通过司法救助进行帮扶,于是便主动联系了赵莉。

  经调查,赵莉为北京某工厂下岗职工,其丈夫也已买断工龄,两人的退休金仅够维持基本活动支出。案发后,巨额的医疗费用让这个家庭顿时陷入窘境。赵莉因病住院治疗花费7万余元,被儿子伤害后精神受到极大刺激,一直不敢回案发地家中居住,目前与他人合租着每月1800元的房屋,条件十分简陋。同时,她还要负担抚养孙子的费用、支付儿子自残住院的医疗费,还要定期给儿子寄去强制医疗期间的生活费,这些开销让她负债累累。而赵莉出院后的康复治疗,也因经济原因不得已频频暂缓,错过了最佳康复期。

  承办检察官欧阳明注意到,赵莉工作期间积极努力、表现突出,曾获“爱国立功标兵”“生产标兵”等多项荣誉。为及时解决她的生活困难,欧阳明指导赵莉提交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材料。由于赵莉住院和后续治疗的很多单据没有留存,欧阳明先后跑遍了赵莉去过的多家医院,哪怕几十元的发票她都要跑去帮赵莉补开。在检察官多方努力下,仅用8个工作日,便完成了受理、审查、发放等全部程序,为赵莉争取到7万余元司法救助金。

  缓解赵莉一家人面临的经济困难仅是第一步,欧阳明最放心不下的是赵莉的心理问题,她主动联系心理辅导专家对赵莉进行心理疏导。还建议赵莉所在街道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化“为民办实事”活动,尽快评估赵莉家庭困难情况,若符合条件应对其开展救助,该建议得到街道办的重视和认可。

  “感谢党和国家对我的关心,无论是经济上的救助,还是心理上的疏导,你们的努力让我感受到了人间大爱和司法温暖,我会好好配合后续治疗,把钱花在‘刀刃上’。”当欧阳明再次来到赵莉的租住房回访时,她脸上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原标题:“你们的努力让我感受到人间大爱”)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05/t20210528_5194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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