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未偿清,追债不停止

时间:2025-05-09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债务未偿清,追债不停止

法院采取了查封、扣押等执行措施后,有的被执行人还是还不上全部债务,这时候债权人该怎么办呢?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来给大家说道说道。

比如老孙做生意失败,欠了供应商老周 100 万元货款。法院判决老孙还钱,还查封了老孙的一套房产进行拍卖。但房产拍卖后,只拿到 80 万元,老孙还是有 20 万元的债务缺口。按照法律规定,老孙依旧得继续履行偿还这 20 万元的义务。而且,老周要是发现老孙还有其他财产,像老孙之前藏起来的一辆名贵轿车,或者他在某个公司的股权,老周随时都能请求人民法院执行这些财产来抵债。

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提醒债权人,不要因为法院暂时没执行到足额财产就灰心。只要发现被执行人还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可以及时向法院反映,法院会继续帮你追讨债务。同时也告诫被执行人,躲是躲不掉的,债务一天没还清,还款责任就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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