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法院:搭建沟通桥梁 畅通公开渠道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公众开放日”活动的部署要求,一直以来,龙沙区法院紧跟省、市法院决策步伐,秉持“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让法院走近人民群众心中”的理念,常态化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截至5月25日,龙沙区法院自“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展以来,共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122场次,7000余人走进法院。现将具体经验做法及成效分享如下。
一、组建 “公众开放日”活动团队
为更好地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龙沙区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挑选了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热心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干警,成立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团队,负责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省法院安排部署,通过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展示法治建设成果、推介司法工作重要品牌、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以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两项活动为契机,尽可能多地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将“公众开放日”活动与“两项”活动有机结合,通过参观法院、体验诉讼服务、了解法院英模先进事迹等,让群众感受法院特有的文化氛围,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所展现的优越性和巨大成就。
该团队的特色之处是“部门责任制”,由政治部牵头为总队长,各部门负责人均为团队成员,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以此促进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在年度“公众开放日”活动安排计划表中详细列明每期开放日的负责庭室和责任人,将任务分配至庭室和个人,由该庭室整体把握开放日工作推进和安排,各成员轮流联络学校、社区、企业等参加活动人员,保证开放日按计划如期举行,人数达到预期数量,保质保量完成开放日活动安排,如开办“模拟法庭”等活动,负责准备模拟法庭材料并指导演练。
培养、安排有能力的干警在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时负责引导参观和讲解,讲解要生动活泼、“接地气”,通过案例讲解,通俗易懂、引人入胜,结合来访群众不同特点,随机应变转换不同讲解方式、语气等,如遇小学生参观时,多用贴近学生的案例、丰富的肢体语言吸引学生,使参观群众对法院工作流程及文化等“入脑入心”。如遇人数较多的情况,注意将人员“分流”,由不同讲解员带领参观,避免人员拥挤。
二、创新推进“线上”普法工作
为使制度化、常态化司法公开活动不因疫情影响而间断,根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提出的 “要把‘公众开放日’打造成黑龙江法院司法公开知名品牌,不断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要求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微信宣传工作的意见》,龙沙区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自2020年5月1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首家开展“线上”开放日系列活动,创新“美篇”“VR”两种互联网参观形式,将“VR”(虚拟)全景展示技术运用于司法公开中,通过对办公楼进行全方位、立体式、360度无死角拍摄,获得真实场景还原效果,每个重要场所均有语音介绍自动播放,参观者可通过电脑、手机点击浏览,不管身在家中还是远在异地,都能清楚了解法院的机构设置和文化内涵。龙沙区法院此举让法院在疫情期间继续走近群众,更好地推进了“法治黑龙江”建设。
在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龙沙区法院通过线上联络辖区企业、学习、部队等,将“美篇”“VR”二维码发送至参观者,每人通过扫描二维码完成“云参观”,共开展“线上公众开放日”活动14次,云端邀请276人,云端微信公众平台阅读量2212次,微博阅读量22064次。
三、重点介绍宣传特色亮点工作,推介司法品牌
按照参观路线,当来访者到达重点建设区域,要重点重点介绍工作亮点,主要有:
1.带领参观者了解法院家事审判建设及的基本情况,向大家详细介绍家事审判工作的亮点:如将公判庭设置成圆桌审判形式;调解室和心理咨询室中将原告、被告的桌牌改为妻子、丈夫等称谓;将原办公室因地制宜改造装修,充分体现家庭元素,提升家庭氛围,更有利于家事案件当事人平心静气地解决纠纷等。更好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便民、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温暖。
2.龙沙区法院院史室。向参观者介绍院史室2019年正式建成并开放,充分展现了龙沙区法院的历史沿革、发展历程、队伍建设、审判工作、法院文化等内容,陈列了龙沙法院建院以来的“老物件”数十件,可以引导参观者多加停留,驻足观看,了解法院文化。
3.学习阅览室。向参观者简要介绍可供干警休息时间阅览,广泛涉猎知识的学习阅览室,内有各类图书、报刊,同时介绍在学习阅览室一角设有的着专人管理的“休闲餐饮吧”,为干警提供小食、饮品,给干警在工作之余带来了休闲一刻,丰富了干警的业余生活。
四、同步做好“一网双微”法治宣传工作
在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同时,对每一期“公众开放日”活动同步通过“一网双微”等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2020年6月12日,制作100期公众开放日集锦并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记录从无到有、从1到100的 “公众开放日”回忆“相册”,盘点龙沙区法院百期“公众开放日”的故事,得到干警和群众的好评和“点赞”。
五、开展特色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
结合重大节日节点,开展特定群体的、有特色、有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例如,2020年六一儿童节之际,龙沙区法院创新公众开放日形式,将“请进来”变为“走出去”,在防疫的特殊时期,邀请辖区小学学生“云参观”龙沙区法院,参加第 “线上”开放日活动,让学生们身临其境地看到了法院的办公环境,同时向学生们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带领大家度过了一个不一样的“六一”儿童节。活动结束后,每一位同学都认真写下了自己的感受与收获,作为龙沙区法院将主动延伸法治服务,积极与学校进行法治共建,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和反馈,促进司法公开的反馈之声,以此不断完善开放日活动,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又例如,在人民陪审员发颁布周年纪念日,邀请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走进法院,参加第107次公众开放日活动,使陪审员们熟悉法院的工作环境,加强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更快进入角色,提高陪审能力,增强法律素养,搭建起人民群众与法院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发挥好陪审员的职能作用。
开展模拟庭审活动。由经验丰富、善于教学的法官负责模拟法庭活动中模拟庭审的稿件撰写,指导学生针对模拟法庭各个环节进行排练,向学生详细讲述整个模拟庭审涉及到的法律知识,确保模拟庭审活动开展得有深刻法治教育意义,取得切实成效。例如,2019年11月29日下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在团市委、团区委的支持下,我院结合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大节日,积极邀请邀请学生到法院参加“弘扬法治精神 做守法青少年”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并进行模拟庭审活动,由学生担任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证人和司法警察,完整模拟一起案件的庭审过程,通过体验式教育,让在场旁听的近200名师生们更深刻领悟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起到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模拟庭审结束后,龙沙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梁凤凤从专业角度对此次模拟庭审做了简要评析,并教导学生们遇到矛盾时坚持运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养成法治思维。
下一步,龙沙区法院将坚持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为社会各界了解法院、贴近法院创造更多机会,多注重以职业为划分,邀请各行各业的从业者走近法院,以不同群体的不同特征为立足点,多形式、多样化、有计划、有群体针对性地开展每期开放日,多为来访者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司法服务,提升法院的亲和力和公信力,树立法院良好司法形象,为进一步推介黑龙江司法品牌贡献不竭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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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可以来北京项目总部通联部,地址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来之前须提前预约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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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法制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熟悉司法工作,熟悉基本网络操作的公民,新闻专业出身或有新闻传播方面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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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调研函?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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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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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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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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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案情和所办工作的需要使用即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和《法制内参》编辑部以调研内容为主,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做舆情监测用的,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以信息化服务为主。4本介绍信有一定区别,需要一事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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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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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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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总共有14个,分别是法治内参、社会内参、法制内参、法制调研网、法治调研网、民生调研网、法制调查网、社会调查网、法制舆情网、法治纪实网、法治动态网、法制在线网、法治资讯网、法制政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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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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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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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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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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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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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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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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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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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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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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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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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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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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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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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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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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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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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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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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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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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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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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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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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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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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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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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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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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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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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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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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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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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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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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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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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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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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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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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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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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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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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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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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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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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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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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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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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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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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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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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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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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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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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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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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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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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