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率先召开夜间光污染治理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

时间:2021-06-07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万雪晴)“光污染原来离我们这么近!我现在才知道,深夜看不见星空,广告灯把我折磨得睡不好觉,小鸟被强光刺激得分不清方向撞上我家窗户,竟然是光污染造成的。”近日,浙江省慈溪市政协委员岑张潮在慈溪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上诚恳地说,“希望在检察院的督促下,相关行政机关能够形成合力,对夜间光污染加强治理。”

  光污染是指因过量的光辐射对人类正常生活、工作、休息带来的不利影响及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光污染危害浮出水面,源于慈溪市检察院近期收到的一条群众对夜间光污染扰民问题的举报线索。

  在对该线索调查核实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慈溪市及宁波杭州湾新区部分区域路灯、广告牌、电子屏幕等光照强度较高且整夜不熄,对附近居民正常的居住环境和健康生活产生不利影响,个别公园灯光过亮,彻夜通明,影响动物繁殖与植物生长等问题突出。

  “凡事过犹不及。城市亮化有利于提升市容市貌,但灯光过亮、昼夜不熄属于典型的‘人工白昼’。这种夜间光污染,会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让市民远离光污染,检察机关责无旁贷。”承办检察官说道。

  但由于法律上对光污染的规定较少且偏原则,缺少可操作性强的配套规则,实践中光辐射测量、光污染认定存在困难,城市景观工程、交通运输管理、公园游客锻炼等城市建设需求与居民正常休息生活、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矛盾,所涉行政主管部门较多且尚未形成治理合力。如何在城市亮化与保护城市夜空、保障群众身心健康之间找到动态平衡点?这考验着公益诉讼检察官的智慧。

  日前,慈溪市检察院直面治理困境,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召开“凝聚共识助推夜间光污染综合治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

  经过检察官介绍案情,行政机关代表立足监管职能提出意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观察员结合生活经验和医学、法律等专业知识发表看法三个环节,初步达成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加强监管、人民群众配合执法,合力解决好夜间光污染问题的共识,为积极稳妥推进夜间光污染综合治理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慈溪市检察院将在公益诉讼中贯彻民法典的“绿色原则”,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联合出台工作文件、推进夜间光污染源头治理等举措,加强预防性监督,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有温柔灯光、见浩瀚星空的城市高品质生活。

  (原标题:调暗一盏灯 点亮百姓心 浙江慈溪:率先召开夜间光污染治理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06/t20210603_520299.shtml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