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县: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

时间:2021-06-07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钱希超 闫忠伟)“俺爷爷对俺说,这棵老楸树打他记事儿起,就立在这了,俺们几辈人都是在它底下长大的。本来这几年眼瞅着它就要不行了,多亏了检察官们,把它给救了回来……”5月31日,年逾古稀的刘老汉望着眼前一棵“回春”的古树,对山东省莒县检察院干警表达谢意。

  2020年底,莒县检察院得知某村古板栗树群没有得到有效保护,一棵棵百年古树危在旦夕。经现场调查及与村民交流得知,这片古板栗树栽植于清朝康熙年间,靠河边的几棵因常年受河水冲刷,面临倾倒的风险,其余的大部分栗树也因缺乏管理常年饱受病虫害侵蚀。“这些古树是历史的符号、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辖区内保护不到位的古树应该不止这几株。依法履职保护好辖区内古树,检察机关责无旁贷。”该院副检察长史金标迅速组织第四检察部对全县范围内的古树保护状况进行排查。

  莒县辖区内有百年以上树龄的银杏树、国槐、楸树等,仅记录在册的就有近300株。为查明情况,干警们对照当地摄影协会摄影爱好者7年前拍摄、整理、出版的《莒县古树名录》,走遍了全县19个乡镇,发现部分书中记录的古树未得到合理、有效保护,其中有的古树已经死亡。针对这一情况,他们深入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了解情况,发现相关部门未依法全面履行保护职责是众多古树即将或已经枯死的主要原因。

  2021年3月,莒县检察院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属地基层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0份,督促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时采取打药灭虫、挂牌保护、修筑防护围栏等有效措施,切实履行好管护职责。

  “过去大家确实都忽视了古树保护工作,幸好检察机关及时指出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尽快采取行动,及时止损,把这些树好好保护起来,让这些宝贵的‘活化石’一直传承下去。”某镇林业站负责人说。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采取相关保护措施,并就古树保护落实情况向检察机关作出书面回复。

  今年5月,莒县检察院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经过实地跟进监督和诉前评估,目前大部分古树保护问题已整改到位,但仍存在宣传不到位、责任人管护意识淡薄、部分古树仍未编号挂牌等问题。干警们汇总问题后继续与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乡镇街道开展座谈交流,沟通协调后续的古树保护工作。

  (原标题:让“枯木”回春 山东莒县: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06/t20210603_5202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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