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履行监护令强化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责任

时间:2021-06-08 来源:贵州长安网 作者:佚名

  未成年人犯罪有着复杂的原因,其中监护人的监护缺失或缺位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有效贯彻和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相关规定,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意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庭保护落实到实处,最大限度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6月1日,在第七十一个儿童节之际,南明区院发出督促履行监护令,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强化家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发出督促履行监护令,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南明区院对今年的案件进行梳理,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多存在家庭监护缺失或者缺位的情况。为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意识,该院向12名未成年人家长发出督促履行监护令,要求监护人反思自身存在教育监管不到位或者疏忽对孩子的管理等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要求从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承担起自己应当承当的责任。

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家庭参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促进监护人积极履责。南明区院在发出督促履行监护令的同时,组织该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计24人参观该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展示未成年人犯罪的严重后果和危害,让未成年人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提醒未成年人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避免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携手群团组织共建亲职教育机制,开展亲职教育,助推家庭保护水平提高。为帮助未成年人监护人切实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帮助和指导家庭工作,进一步教育、感化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南明区院与区妇联、团区委共同建立亲职教育工作机制,并组织到场的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在南明区检察院亲职教育中心开展亲职教育活动。该院未检负责人介绍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家庭教育的规定,了解未成年人的学习和工作等情况,鼓励未成年人好好学习和工作。妇联与团委分别就家庭教育和未成年人学习和工作的困难予以了解和指导。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对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格局,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责无旁贷。南明区院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把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法律及制度落实到实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403/468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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