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个全覆盖实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关键词
近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围绕服务“一区两群”协调发展,运用司法救助等职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该市三级检察院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健全工作机制,增添工作措施,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实现了全市三级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全覆盖,三级院各诉讼环节司法救助全覆盖。
每季度分析司法救助工作形势
【合川区检察院】
“感谢检察官,没想到这么快救助金就到账。老陈走了4年多,儿子还没满18岁,农村赚钱不容易,这笔钱对我们来说太宝贵了。”5月13日,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将1.5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申请人李某手上,李某感激地说。
李某的丈夫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犯罪嫌疑人因故未能足额赔偿,让务农为生的李某家庭陷入困境。今年3月2日,她向合川区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接到申请后,检察官立即审查,并到其家中走访。一周后,合川区检察院就作出对李某司法救助的决定。这是该院积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一个缩影。
2020年以来,合川区检察院认真学习最高检、重庆市检察院关于司法救助工作相关规定,从化解社会矛盾、助力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扩大知晓率、提高精准度、增强联动性。
为扩大知晓率,该院将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纳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让当事人知晓司法救助条件、标准,同时利用当地媒体平台以及“莎姐”大普法、检察开放日、媒体宣传等途径,增进群众对司法救助的了解。
为提高精准度,该院组织干警学习最高检、重庆市检察院下发的典型案例,将办理司法救助情况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和案件质量评查,做到奖优罚劣、高位推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部分司法救助案件讨论,以公开促公正。
为增强联动性,该院每季度分析司法救助工作形势,明确司法救助是每个业务部门和每名办案人员的责任,在检察工作各阶段都应办理;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提高救助效率;加强与教委、民政、镇街对接,实现“综合救助”。
2020年6月,该院未检部门检察官了解到,年仅9岁的张青青(化名)生活困难。张青青父母离异后,跟着父亲生活。去年4月,张父在一起事故中身亡,张青青被好心人救起,但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住院期间各项费用支出11万余元,出院后需卧床休息,然后进行功能康复训练。
收到求助申请后,检察官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多次到张青青生活、学习的地方核实情况。经调查发现,张青青已再婚的母亲无力承担其康复治疗所需开销。随后,检察官依据法律规定,为张青青申请司法救助金7万元。
为保证救助金用在“刀刃上”,检察官又和村镇干部一起制定了救助金使用方案。今年5月8日,合川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唐雄鹰带队到福利院探望张青青。“我现在身体好多了,这里的人都很关心我,对我很好。”张青青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服务要主动,要想在前头
【大足区检察院】
“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感谢检察官对我们的关心……”5月7日,重庆市大足区检察院检察官冷崇文到73岁老人陈希(化名)家中发放司法救助金,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时间回到2019年10月。年过六旬的王某与陈希在酒席上发生口角,王某经众人劝离回家,依然愤懑难平,随手拿起家中的柴刀去找陈希理论。陈希见状跑开,仍被王某追上砍伤头部,后经鉴定为轻伤一级。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2020年5月底,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大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由邻里纠纷引发,且涉及两位老年人,需要审慎办理。”考虑到王某的妻子长期卧床无法行走,需要人照顾,而往返检察院一次就得大半天,为了让群众少跑路,案件承办人冷崇文决定上门讯问,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我因为一时冲动,用柴刀将陈希砍伤,触犯了法律,自愿认罪认罚。”王某向冷崇文表达了自己的悔罪态度。而在陈希家中,冷崇文详细询问了他的身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诉求。
2020年12月,大足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考虑到王某的家庭情况,冷崇文与大足区法院主审法官商量后决定到案发村召开庭前会议,就庭审事宜做好准备。同年12月底,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附带民事赔偿陈希1.1万余元。
案件已经审结,被害人陈希却一脸愁容。“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共花了1万多块钱,我的积蓄都出去了,搞得现在连买降压药的钱都没得。”作为低保户,陈希对后续治疗很是忧虑。
“王某也是低保户,老婆长期卧床,生活也很困难,哪有钱赔偿陈老汉呢?”检察官入村走访时,听村委会相关负责人这样说。
“救助要主动,要想在前头。”其实刚接手案件时,冷崇文就按院里“依申请救助+主动发现救助”的工作要求,对该案进行了特殊登记,将救助线索及时汇报给部室负责人。
“要落实‘应救尽救’的工作要求,主动服务那些因刑事案件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防止因案返贫。”按照第一检察部主任康若平的安排,冷崇文向陈希说明了申请司法救助需要的材料,并积极联络当地村委会和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依法为其申请到司法救助金1.5万元。
融合形成多元化救助格局
【奉节县检察院】
奉节县检察院、四川省渠县检察院共同举办不起诉决定远程宣教仪式。
“这段时间她比之前开朗多了,谢谢检察官的帮助。”5月17日,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检察二部“莎姐”检察官来到小李家回访,得知小李情况好转,承办检察官任薪宇倍感欣慰。
据任薪宇介绍,小李是一起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2021年3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过程中,我感到案件的发生对小李及其家庭产生了严重影响。这孩子是留守儿童,平时都跟着奶奶生活,一家人靠其父母在外打工的收入生活。小李遭受伤害后,原本在外打工的父母回家照顾她,经济收入锐减,再加上小李的治疗费用,让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保护未成年人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对小李这样因为被侵害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进行帮助,我们责无旁贷。”为此,承办检察官和该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一起开展司法救助审查,通过实地走访,全面了解小李的具体情况,在确定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迅速启动救助程序。经综合考量小李实际遭受侵害的程度、家庭经济情况和侵害人赔偿能力后,奉节县检察院为其申请到救助金1万元。
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小李的精神状况不太好。据其家人介绍,小李本来就有发育迟缓的问题,案件发生后,更出现了沉默寡言、厌学的情况。这让检察官认识到,单纯的救助金无法满足被害人的救助需要,必须采取多元化救助方式。
随后,检察官启动“救助+”机制,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以多种方式帮助小李:在办案过程中落实“一站式”询问机制,避免司法办案工作对小李造成“二次伤害”;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帮小李赶走“心魔”;建立心理健康持续帮教机制,委托心理咨询机构和专业人员,为小李提供持续性的心理咨询。
4月29日,小李收到司法救助金1万元,对她的心理救助也在持续进行中。这是奉节县检察院运用“救助+”机制保障被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个案例。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后,该院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为基础,贯彻“应救尽救”理念,探索综合救助形式,提升救助效率。
“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为提升司法救助效率提供了条件。”任薪宇介绍,案件从提前介入到刑事执行,无论在哪个环节,检察官都能第一时间了解被害人最新的生活和精神状况,及时分析研判采取司法救助的可行性及适宜的方式,为其他履行救助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提供第一手资料,确保救助力量及时惠及未成年被害人家庭。
“‘应救尽救’不仅仅是指救人,采取尽可能全面的救助形式,也是我们贯彻这一理念的方式。”副检察长刘春光说,通过与其他对口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奉节县检察院建立起以司法救助为中心,融合就业就学、心理咨询、家庭帮助、诉讼救济等方式的多元化救助格局,确保救助真正发挥功效。
一边办理救助,一边“带货”卖猪
【城口县检察院】
“现在政策太好了,检察官想尽办法帮我,前前后后跑了多次,政府也随时都在关心,我一定会重新振作起来,把孩子们好好养育成人。”5月11日,魏某接过6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
家住重庆市城口县的魏某一家7人,本是建卡贫困户。当地政府落实扶贫政策,指导魏某夫妇养殖山地鸡、猪等家禽。夫妻二人勤劳持家,家禽适销对路。经过三年多的帮扶,魏某一家于2020年2月顺利脱贫。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0年10月,魏某的妻子在运送仔猪对外销售的路途中遭遇车祸不幸身亡。2021年1月13日,案件移送至城口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家里三个孩子,最大的12岁,最小才3岁。”承办检察官赵春平阅卷后发现,该案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但给魏某家庭带来的后果却很严重。犯罪嫌疑人家庭困难,无力赔偿,被害人魏某家失去一个主要劳动力,一家人很可能因案返贫。
“四个娃儿要人养,两个老人都七十来岁了,他家困难多啊!”“他家老二因为发高烧抢救不及时落下病根,每年需要康复治疗,平时都要有人在身边照顾。”赵春平来到魏某家中及村委会实地调查,得到了这样的反馈。
“四个娃,不是三个吗?”赵春平又找魏某核实。原来,魏某的哥哥离异后身患重病,无法抚养孩子,就把孩子一直寄养在弟弟家。身为母亲,赵春平太明白养育孩子的艰辛了,何况还是四个。很快,她将调查结果向院里进行汇报,并将魏某一家的情况作为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办理。
“你不要灰心,这个家还需要你来撑起,四个孩子都需要你照顾,我们会尽力帮助你,但是首先你要自己打起精神来。”看着有点丧失信心的魏某,赵春平每次走访都不忘叮嘱一句。
在办理救助的同时,赵春平还向当地党委政府反馈了魏家的情况。当地政府根据赵春平的调查结论,及时上调了魏某的低保金。
“正宗土猪,认领后随吃随要,健康有保障,如有需要请联系……”赵春平开始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带货”,帮魏某扩大销售渠道。了解到魏某一家的情况后,检察干警们纷纷订购。
在赵春平的帮助下,今年2月,魏某作为法定监护人代表三个孩子向城口县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后顺利通过审核。国家司法救助金到位后,赵春平第一时间将钱送到魏某手中,于是有了本文开篇的一幕。
雪中送炭暖人心
【铜梁区检察院】
“检察机关切实为群众考虑,为我们一家子解决了实际问题,太暖心了!”近日,胡某军来到重庆市铜梁区检察院,将一幅写着“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助暖人心”的锦旗交到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德瑜和承办检察官彭科手中。
2018年6月27日,胡某军与邻居胡某洪因为几句口角发生冲突,胡某军被打成轻伤一级。2019年11月20日,胡某洪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然而,胡某军受伤治疗期间和治疗后,胡某洪都拒不支付医疗费用,且拒不认罪。
“他把我打成这个样子,不赔偿又不道歉,我不服。”胡某军越想越气,向铜梁区检察院提出申诉。2020年10月28日,铜梁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彭科调取了案卷材料,认真听取了胡某军的意见,于11月4日作出不支持其申诉请求的决定。
11月5日,彭科将审查结果送达胡某军时,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听了检察官的话,我才明白法院为什么要这么判。合法合理就好了,我愿意撤回申诉。”胡某军当场签署了息诉息访承诺书,表示今后不再就该案申诉和信访。
“4万多元的医药费,现在还差3万多,都不晓得怎么凑齐。”办案过程中,胡某军的诉苦引起彭科的注意。原来,多年前,胡某军与妻子离婚后,就一直与母亲和女儿共同生活。其母年迈患病,已无劳动能力,其女上高二,正是升学关键时期,花钱的地方不少。一家人靠胡某军在理发店的打工收入维持生活,本来就不宽裕,再加上3万余元的未赔付医疗费更是雪上加霜。
彭科意识到,胡家的情况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向胡某军所在公司和社区调查核实,并主动向胡某军宣讲司法救助政策,为他罗列出申请救助需要的材料。
2020年11月5日,胡某军向铜梁区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司法救助贵在及时,胡某军受伤都过了两年半,再经不起长时间等待了。”杨德瑜嘱咐彭科在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加快线索移送、审查、核拨到发放环节的办理进度。11月9日,铜梁区检察院依法及时作出对胡某军司法救助2万元的决定。
“我受伤有多久,家里压力就有多大,还好有你们雪中送炭。”接过2万元司法救助金,胡某军流下激动的泪水。“我们履行司法救助职能,能对你的生活有点帮助,能为群众办点实事,也就开心了。”彭科回应道。
孩子渐渐恢复了以前的活泼
【九龙坡区检察院】
“小溪妈妈,救助金收到了吗?小溪最近状态怎么样,心理咨询有没有效果?”五一节后一上班,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吴健就给自己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母亲王丽(化名)打去电话,询问他们一家的近况。
“我们已经收到救助金了。谢谢检察官对我们一家的关心,孩子现在好多了。”电话那头的王丽说,他们一家人正在一点点走出案件阴影,重新开始生活。
小溪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今年1月25日,案件被移送到九龙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过程中,被害人家庭的困难情况引起吴健的注意。
小溪原来一直跟随父母生活在云南,2019年搬到重庆居住。“我们在这里没什么亲戚,考虑到小溪现在正是需要照顾的年龄,她父亲就辞职在家照看孩子。这几年家里的开支都是靠我一个人在超市上班的工资,经济压力确实很大。”王丽不无担忧地告诉检察官,尤其案发后,小溪出现一定程度的心理问题,不菲的治疗费用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经调查核实,吴健将小溪的情况向院领导进行了报告,并主动告知王丽司法救助政策,指导其提出救助申请。今年2月18日,王丽向九龙坡区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4月22日,王丽收到司法救助金9000元。
“这笔救助金能解燃眉之急,但对孩子的心理干预和治疗也刻不容缓。”为减轻犯罪行为造成的心理伤害,帮助小溪尽快走出心理阴影,吴健联系了心理老师对小溪开展心理辅导。
“这些天,我和她爸心理压力都很大,就没睡过一个安稳觉。现在小溪经过多次辅导,渐渐恢复了以前的活泼,我们才舒一口气。”王丽说。
“小溪还小,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我们希望她和家人能走出这件事造成的负面影响,重新拥抱生活。”九龙坡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庞忱说。
批捕环节就实施司法救助
【酉阳县检察院】
“谢谢阿姨还一直想着我、关心着我。我现在身体好多了,已经在上学了,只是每月都要定期去医院进行后续检查,还需要慢慢恢复。”5月18日上午,小琴(化名)在电话中对重庆市酉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张鹏丽说。
小琴是一名未成年女孩。2020年8月,犯罪嫌疑人张某进入小琴家中施暴,小琴与母亲均不同程度达到重伤二级。当月,张某被酉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到小琴家走访发现,小琴的父亲在外务工,母亲在家照顾小琴,两人受伤后,已花费医药费近8万元。
“加害方支付的费用极少,而小琴的父亲务工收入很低,家里还有两个老人需要赡养,生活十分困难,我们是否可以在批捕阶段就进行司法救助?”9月10日,张鹏丽提议未检部门召开集体讨论会。
“小琴本就是未成年人,还在上学,遭受危及生命的暴力伤害,母亲也在住院治疗,仅靠父亲一人难以支撑高额支出。考虑其家庭情况,我同意在批捕环节就对其实施司法救助。”检察官助理张媛媛说。
经过充分讨论,酉阳县检察院认为小琴符合救助条件。随后,检察官多次前往小琴家中主动告知司法救助政策,指导小琴的父亲提出救助申请,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谢谢你们,这笔司法救助金帮了我们很大的忙。”10月14日,小琴的父亲拿到司法救助金时激动地说。“你们平时要多和孩子交流,一个未成年学生遭受严重暴力伤害,肯定吓坏了,在她身体恢复的同时,也要持续关注其心理健康,多开导她。”承办检察官提醒道。
接下来的日子里,承办检察官定期通过电话回访、心理疏导等方式,为小琴走出案件影响、回归正常生活提供帮助。未检干警多次到小琴家了解小琴身体恢复和学习情况,帮助其解决学习上遇到的问题,成了小琴最信任的人。
“好日子总是会来的”
【忠县检察院】
忠县检察院检察官到申请人家中宣传政策并了解情况
“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也感谢检察院为我们这个家提供的帮助……”5月17日,坐在轮椅上的龙某紧紧握着重庆市忠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叶萍的手,声音哽咽。
龙某之所以被救助,还得从该院开展的刑事案件排查专项工作说起。2021年3月,忠县检察院刑检部门在对近年来有关刑事案件进行排查时,一起13年前的交通肇事案引起叶萍的注意。
2008年1月,崔某驾驶无牌照三轮摩托车,搭乘龙某等人在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龙某重伤一级,腰部以下失去知觉,经鉴定为一级伤残。2008年6月,法院判决崔某赔偿龙某医疗费、护理费共计4万余元。2009年9月15日,忠县检察院以崔某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龙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同年9月28日,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二年,赔偿龙某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38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经法院多次强制执行,崔某只付了部分赔偿金便下落不明,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未得到足额赔偿的龙某如今生活怎样,他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带着这些疑问,2021年3月25日,叶萍一行前往龙某家中。
“谢谢检察官大老远跑来。我一直下不了地,虽然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民政救助资金,但个人还是承担了5万多元治疗费。家里为给我治病,亲戚的钱能借的都借完了,现在生活全靠低保维持。”龙某一边说,一边让丈夫拿出这些年龙某看病就医的凭证和发票。
“你们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叶萍拉着龙某的手,详细介绍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指导他们填写申请书。离开龙某家,叶萍一行又前往村委会、乡政府了解情况。
“他们家情况很特殊,上有80岁父母要赡养,下有正在念大学的女儿,学费、生活费全靠国家助学贷款。”村支书告诉叶萍,龙某的丈夫身体也不好,现在长期护理龙某,仅靠每月的低保维持生计,家庭非常困难。
回去后,叶萍把龙某的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4月7日,忠县检察院决定给予申请人龙某司法救助金10万元。据了解,今年1至5月,该院已为16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近29万元。
“龙大姐,上次你申请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已经审批下来并转到你卡上了。”5月17日,叶萍再次上门,通知这个好消息。
“有了这笔救助金,我们跟亲戚借的账就能还上了,剩下的钱可以买鸡鸭来饲养。我相信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在检察院的帮助下,好日子总是会来的。”龙某夫妇对未来充满期盼。
(文稿统筹: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沈舟华 张倩 刘庠録 谭嘉晨 高纯 吴杰 章小奇 叶方阳 杨芳)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106/t20210609_5209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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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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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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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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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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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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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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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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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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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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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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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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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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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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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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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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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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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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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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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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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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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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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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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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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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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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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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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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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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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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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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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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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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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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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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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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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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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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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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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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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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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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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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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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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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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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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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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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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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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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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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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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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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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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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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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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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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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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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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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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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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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