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5月海南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1-06-30 来源: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3077人,同比上升11%。不捕1507人,同比上升1.1倍,不捕率为32.9%,同比增加11.9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4343人,同比下降22.2%。决定不起诉965人,同比上升8.2%,不起诉率为18.2%,同比增加4.4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288人,占同期审查起诉审结人数的83.62%。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起诉的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2812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2498人,占提出总数的88.8%,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2685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5%,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356件,同比下降11%,监督后公安机关立案(撤案)276件,占监督数的77.5%,同比增加14.3个百分点。

  2.纠正漏捕、漏诉。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63人,同比上升57.5%;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起诉同案犯62人,同比下降28.7%。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65件次,同比上升11.3%,已纠正158件次,监督采纳率为59.6%,同比减少19.4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45件,同比下降18.2%,法院同期审结25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6件,占审结总数的64%,同比减少5个百分点。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2件次,同比上升2.56倍,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27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84.4%。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489人,同比上升4.87倍,已纠正329人,同比上升1.83倍。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55件,同比上升1.9倍;同期已纠正34件,占提出数的61.8%,同比增加3.9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06人,同比上升3.9倍;同期已纠正187人,同比上升8.4倍,占提出数的90.8%,同比增加43.2个百分点。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人,提起公诉8人。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19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6件,同比下降81.2%。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同比上升2.1倍,法院同期采纳5件,采纳率为22.7%。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7件,同比上升76.2%,法院同期采纳17件,占提出数的45.9%,同比减少11.2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8件,同比上升20%,法院同期采纳11件,占提出数的61.1%,同比减少38.9个百分点。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0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截至2021年5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化解行政争议14件。

  (二)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9件,同比上升3.1倍。

  (三)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3件,同比上升5.5倍。法院同期采纳12件,占提出数的92.3%,同比增加42.3个百分点。

  (四)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7件,同比上升41.7%。法院同期采纳12件,占提出数的70.6%,同比增加37.3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0件,同比上升28.9%。其中民事类立案27件,占立案总数的6.6%,同比减少4.1个百分点;行政类立案383件,占立案总数的93.4%,同比增加4.1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355件,同比上升29.1%。其中发出民事公告23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6.5%,同比减少3个百分点;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32件,占93.5%,同比增加3个百分点。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33件,占比最高,为65.6%,同比减少1.6个百分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3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2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6件;“等”外领域61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9件,均为民事类,同比上升28.6%,占同期立案数的2.2%。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6件,均为民事类,判决支持16件,占裁判案件的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30人,同比上升18.6%;不捕219人,不捕率49.1%,同比增加15.4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5.9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99人,同比上升11.8%。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08人,同比下降20.3%;不起诉85人,不起诉率29%,同比增加4.4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10.8个百分点。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73人,同比上升37.7%,占审结数的22.9%,同比增加8.5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75人,同比下降35.9%。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1171次,同比上升55.7%;开展法治巡讲159次,同比上升2.1倍,受众26890人;开展法治讲座187次,同比上升1.9倍,受众42748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320件,同比上升26.8%。其中重复信访463件,同比上升1.1倍,占信访总量的20%,同比上升8个百分点。受理刑事赔偿申请3件,同比持平;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2件,同比下降71.4%。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9件,同比上升1.5%,实际救助人数65人,同比下降1.5%。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67人,同比下降52.1%;决定起诉254人,同比下降65.8%。

  (二)打击毒品犯罪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毒品类犯罪嫌疑人175人,同比下降14.6%;决定起诉219人,同比下降66.3%。起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199人,同比下降66.3%,占起诉毒品类犯罪总人数的90.9%;起诉容留他人吸毒18人,同比下降65.4%,占起诉毒品类犯罪总人数的8.2%。

  (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情况

  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318人,同比上升12.4%。从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所涉嫌罪名来看,占比最大的是诈骗罪,共194人,占起诉电信网络犯罪总数的61%;其次是开设赌场罪,共27人,占8.5%。

  (四)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嫌疑人4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5人。受理移送起诉17人,经审查,决定起诉30人。

  (五)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5人,同比下降72.5%,起诉92人,同比下降74.1%。

  (六)公开听证情况

  对一些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共组织听证75件。

  八、院领导办案及列席审委会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019件,同比下降1.8%。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280件,占13.9%,同比增加1.3个百分点;副检察长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739件,占86.1%,同比减少1.3个百分点。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732件,占85.8%;民事、行政检察类65件,占3.2%;公益诉讼检察类200件,占9.9%;案件管理类22件,占1.1%。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1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60人次,同比上升66.7%,其中检察长列席35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8.3%;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25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41.7%。


原文链接:http://www.hi.jcy.gov.cn/M101/view/700340/005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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