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法治中国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纪实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良法善治,民之所向。
法治,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现代社会治理的智慧结晶。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历史上一次国家治理的深刻变革,也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不可或缺的坚实保障。
2014年金秋十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大幕拉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全面展现在世人眼前。
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正式全面启动,法治中国建设迈入系统协同推进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法治建设宏伟蓝图徐徐展开,激励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建设充满生机、成就辉煌的法治中国。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胜路小学举办的校园模拟法庭现场,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检察官为学生们讲解庭审程序(2017年12月4日摄)。 新华社发(章朔 摄)
奉法者强则国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法治中国建设正确航向,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
2019年2月25日,北京,春意渐近。
中南海怀仁堂内,气氛庄重而热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正在这里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
“法治建设规划,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全局。”
“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
……
明确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需求,谋划新时代法治建设规划,部署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字字千钧,蕴含着对依法治国的深邃洞察和深入思考,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谋篇布局、擘画蓝图。
大江东去,百转千回终入海。历史早已明示,法治昌明方能国泰民安,法治废弛只会国乱民怨。面对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困难险阻,面对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共产党人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改革发展稳定,离不开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法治保护;百姓平安福祉,靠的是法治守卫。
这是一个伟大政党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的坚定探索——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明辨大势,掌舵法治中国航船劈波斩浪。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成为党的历史上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
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设立此类机构;
……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前所未有的高度谋划法治,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践行法治。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认识不断深化,对治国理政的驾驭更加成熟稳健,开辟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
亲自担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定方向、定规划、定举措、抓落实;主持召开2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对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2次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为政法事业发展提供根本遵循;出席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为平安中国建设指明方向……在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大议程中,对法治的重视和推进一以贯之。
“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高度概括的“十个坚持”,凝聚着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核心要义,铸就建设法治中国的鲜明航标。
伟大的事业离不开坚强的领导核心。正是有习近平总书记的掌舵领航,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法治中国建设才有精神上的主心骨、理论上的定盘星、行动上的指南针,才能在时代大潮中锚定航向、把握主动。
这是中国法治建设史上的高光时刻——
2018年3月17日上午,见证过无数次历史性时刻的人民大会堂,迎来了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首次国家领导人宪法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75字的铮铮誓言,凝聚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庄严承诺,是许党许国、爱民为民的殷殷深情。大国领袖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让全面依法治国的脚步更加铿锵有力。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多次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多次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对宪法有关问题作出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十分突出的位置,加强宪法实施的根本理论指引,坚持依宪执政,推动宪法贯彻实施。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一系列司法体制改革文件,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加快制定法治国家建设规划……党中央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顶层设计,确保法治中国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要管宏观、抓大事,也要破解当下突出问题,还要谋划长远工作。1年多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扎实起步,有效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法治建设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
明确全面依法治国221项任务,建立健全督办机制;
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法治保障专题调研,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 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各地依法治省(区、市)委员会全部完成组建,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新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
……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说,“党的领导”和“全面依法治国”不是历史的偶遇,而是实践必然性、时代现实性和法理正当性的逻辑连接,任何时候都不能否认、不能放弃、不能动摇。
这是中国共产党人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的使命担当——
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
细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一条鲜明的红线贯穿全篇——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纵观世界法治发展史,一个国家和地区法治道路的选择,从根本上决定了这个国家和地区法治发展的前途和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来源于丰富生动的中国实践,决定了法治中国的壮阔前景。
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政府权力边界,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入脑入心……既汲取传统精华又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既与时俱进体现时代需要又蕴含民族精神符合中国实际,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法治中国建设,释放出日益强大的创造力和生命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打牢基础。
制定监察法,确保监察体制改革在法治轨道蹄疾步稳;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破题开局,司法体制改革向党委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领域全方位、各环节稳步拓展;2018年印发中央党内法规74部,不断扎紧依规治党的制度笼子;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为“一带一路”建设等提供法治保障;发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预防犯罪工作条例》,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始终由法治引领、靠法治保障。

市民在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2016年3月4日摄)。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是全国率先实施商事制度改革的地区,2015年5月发出全国首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新华社记者 林善传 摄
治国安邦靠准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到新高度
2019年6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发布特赦令,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定,对九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
不到1个月时间,7月27日,54岁的徐某东走出广东清远监狱大门,和妻子在夕阳下紧紧相拥。“感谢党和国家,我相信他回归家庭后会更加珍惜生活,也将竭力为社会做贡献。”徐某东的妻子难掩激动。
这次特赦,是2018年修宪之后,直接以宪法为依据的一次重大宪法实践活动,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承续中华文明慎刑恤囚、明刑弼教的优良传统,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
“徒法不能以自行。”宪法法律的实施,源于执政党对法治责任的担当。

市民在甘肃省玉门市民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办理业务(2018年8月17日摄)。2017年以来,甘肃省玉门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将当地各部门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向市民中心服务大厅集中,在网络上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 新华社记者 范培珅 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牢牢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在法治轨道上坚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提升——由静态的制度体系向囊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动态体系转变,虽是法“律”到法“治”的一字之变,却体现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整体要求,意味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重大跃升。
夯实法治建设根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2018年3月11日,人民大会堂,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载入宪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设立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制定国歌法,与已施行的国旗法、国徽法一道,构成落实宪法规定的国家象征与标志重要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5年接受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4778件……在党中央领导下,实施宪法制度、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权威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突出位置,取得重要进展。

4月25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值班法官吴尚伟(左二)在调解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新华社记者 翁忻旸 摄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
个人所得税怎么收,直接影响百姓“钱袋子”。2018年8月,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完成,给千家万户送来重大减税利好,被视为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迈出的坚实一步。
法随时变,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立法就跟进到哪里。
制定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与核心利益;颁布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填补相关领域法律空白;出台外商投资法,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法、预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批事关国计民生的法律法规相继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丰泽街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人员在新办企业服务窗口为纳税人办理业务(2018年9月13日摄)。国地税合并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在全省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 新华社记者 宋为伟 摄
立法要有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婚姻、住房、隐私、合同……从制定民法总则到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民法典时代”正朝我们走来;
贯彻食品药品领域“四个最严要求”,对疫苗管理进行专门立法,解决疫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修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解决“心肺之痛”,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修改立法法,明确立法权力边界,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从中央到地方的完整立法体系日渐形成;
……
立良法,更要谋善治。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凝聚法治中国力量,全方位深层次政法领域改革新格局不断拓展——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机关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司法能力和公信力,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体制性问题逐步解决。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断,鲜明勾勒出司法体制改革的历史性突破和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都没有做成,足见沉疴之重、改革之难。这是历史性突破和成就,改的是体制机制,破的是利益藩篱,触动的是灵魂深处。只有下最大的决心敢于动真碰硬,才能守护好公平正义。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扭住司法责任制“牛鼻子”,12万多名法官、9万多名检察官遴选入额,优质司法资源充实办案一线。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签署的裁判文书达98%以上,入额办案、办案担责、有责追究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正在形成。
“执行难”,直接影响社会公平正义。2016年,人民法院系统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2019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郑重宣告:“‘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2019年7月1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虽未有穷期,但步履踏实坚定。
检察机关机构改革强力推进,更好保障公平正义。2019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重新设立的十大检察厅亮相,内设机构迎来“重塑性”变革,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职能并行的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形成。
……
大刀阔斧,刀刃向内。直面人民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盲点”,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让公平正义之光普照。
废止延续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更好维护公共利益、居住证改革让两亿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扎根”、筑起防范权力干预司法的“防火墙”“高压线”、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守牢防范冤错案件的底线……回首过往,改革举措如涓涓细流,汇聚成破除藩篱的大潮。

在广西贺州市钟山县清塘镇榕水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村民在办理相关事项(2013年6月6日摄)。广西2013年加快构建“一服务两公开”体系(即: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新华社记者 陆波岸 摄
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
如今,向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更高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迈进。
用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这一重要论断。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随着审判长孙华璞敲响法槌,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迎来了期待多年的无罪判决。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为充分发挥司法在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保障网络安全、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方面的职能作用,增设互联网法院。
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对采取强制措施更加严格规范……依靠法治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就是保护社会生产力。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以法治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
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满足依法治国迫切需要;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均已向社会公布,实现政府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用行政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国务院部门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超过600项;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督促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
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使职能边界日益清晰、权力配置更趋合理、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为社会经济环境注入新活力,不断释放法治建设新红利。

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明珠居委会法律援助律师在给明珠小学的学生们讲解宪法知识(2018年12月3日摄)。 新华社记者 郭晨 摄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声中,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依法行政成为一道时代的鲜明印记。
一批重要领域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一批法治建设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举措取得重大进展,一批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全局的制度设计、实践创新成果逐渐形成,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迈出新步伐。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建设格局清晰成型,效力日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江苏省盱眙县纪检监察干部来到盱眙县太和街道漫岗社区宣讲(2018年6月7日摄)。 新华社记者 李响 摄
公平正义暖人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法治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用法治保障和增进人民福祉,让亿万百姓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9年盛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如火如荼。6月20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瓦窑村村委会,一场特别的座谈会在这里召开,不少群众激动地流下热泪。
“中央督导组到我们这里来,我一晚上没睡着觉,压在我们心上20年的大山,就要搬掉了……”
在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直接推动下,呼和浩特市打掉了以刘某琴为首的“村霸”黑恶势力团伙。该团伙盘踞东瓦窑村近20年,欺压当地百姓、侵害群众利益。
扫黑除恶,就是要扫出一片朗朗晴天,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决胜全面小康。
2018年以来,扫黑除恶发起总攻动员、掀起强大攻势。从湖南彻查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到云南深挖孙小果案,再到黑龙江哈尔滨市呼兰区委原书记、原区长等14名涉黑“保护伞”被查处,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广大群众拍手称快,国家政权基础更加稳固。
党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的:“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2018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举行第26次检察开放日活动,这是参加开放日活动的代表在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新华社发
法治中国建设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所急所盼所需,为社会生活铸造坚实后盾——
“对食品、药品等领域的重大安全问题,要拿出治本措施,对违法者用重典,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掷地有声。
真抓实干,才能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一个个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组直插一线,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用陪同、不走设计路线,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的司法难点,全力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开展全国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整治问题6242个;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检查企业(点位)41.15万个;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1194个问题涉及的1507个责任人实施问责……2018年,各地各部门加大力度重拳出击,确保法律法规“长出牙齿”,为民解忧。
从办理身份证到机动车年检,从寻求法律服务到反映自身诉求,百姓身边“点滴事”,直接影响亿万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切身感受。
人民法院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中心,四级检察院同步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公安机关持续推出驾照全国“一证通考”等一系列便民举措,司法行政机关推动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多地信访部门窗口从“隔墙喊”变“坐下谈”……党的十八大以来,一项项呼应民生需求、顺应时代发展的法治建设“暖心”举措,正在中国大地上不断涌现。
法治中国建设以人民为中心,不断织密公民权利保障的严密法网,破除社会治理痼疾顽瘴——
1963年,“枫桥经验”从浙江诸暨干部群众的创新实践中诞生,半个多世纪来不断传承、历久弥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思路新举措,推动“枫桥经验”扩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
直面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积极回应人民新期待,广泛吸纳群众智慧,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2017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代表。他明确提出,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一组数据记录着城乡社区治理建设日益加快的步伐:2018年,全国共建成综治中心61万余个、人民调解委员会75万余个,调解矛盾纠纷953.2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9%;全国建立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91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9万个,覆盖率达99.97%和96.79%。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为民执法、严惩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
2018年,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获涉枪涉爆案件3.7万起。
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127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606个。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387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415人、移送司法机关1899人。
……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规范的程序、科学的决策维护重大公共利益、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高瞻远瞩,亦是党中央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法治建设以人民为中心,更要扬善惩恶、树风立德,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中,“法治”二字分量厚重。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鲜明特色。
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历史上的法治和德治进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从制定实施英雄烈士保护法维护英烈尊严与形象,到依法惩治“精日”行为弘扬民族精神;从合力惩戒“老赖”打造诚信社会,到集中整治“霸座”“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树立规矩意识……近年来,法治和德治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凝聚中华民族“精气神”。

4月1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联合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在调解一起合资纠纷。 新华社记者 翁忻旸 摄
人民权益要靠法治保障,法治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将法治精神融进民族精神血脉,推动全民守法成为常态,这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
2017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国家机关首次被明确为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2018年,第一批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出台,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7个中央国家机关出台了“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意见。
从设立国家宪法日到开展宪法宣传周,从学龄儿童到耄耋老人,从机关、乡村、社区、学校到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一个人人参与法治建设、全社会大普法的格局正在加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正在全社会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道远且长,虽远必达;心之所向,行必能至。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更是一场深刻而重大的社会变革。
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回望来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创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新境界。为社会繁荣发展、国家长治久安打开新局面。
展望未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方兴未艾,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起更加有力的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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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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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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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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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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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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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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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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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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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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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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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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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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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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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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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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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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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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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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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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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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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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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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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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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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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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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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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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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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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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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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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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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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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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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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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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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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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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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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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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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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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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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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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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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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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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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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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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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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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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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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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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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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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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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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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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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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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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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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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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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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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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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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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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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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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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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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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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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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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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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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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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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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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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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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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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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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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