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大同区:及时为司法救助对象送去救助金

时间:2021-08-03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韩兵 通讯员王居卓)“现在俩孩子的看病钱都有着落了,感谢你们的帮助。”近日,领到司法救助金的纪某迫不及待地致电承办检察官,讲述着家里发生的变化。

  纪某是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农民,其丈夫在2019年底的一起交通事故中丧生,因为交通肇事方是当地的贫困户,没有赔偿能力,这让纪某在丈夫死亡后没能拿到一分钱,她与两个女儿只能相依为命、艰难度日。

  “要用最快的速度落实好司法救助工作,尽快帮助被害人渡过难关。”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居卓说。2021年6月1日,在接到纪某司法救助申请当天,该院检察官就到纪某家中和村委会实地走访,核实相关证据,并及时与区委政法委沟通协调,争取支持。

  6月7日,该院围绕纪某申请司法救助召开公开听证会。应邀参会的黑龙江省人大代表胡静表示、“司法救助保障贫困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同时有效防止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帮助被害人家属及时渡过难关,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了有力支持”。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给予纪某3万元司法救助金。

  据悉,为保证救助对象精准,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大同区检察院制定了司法救助实施办法,明确司法救助目标和原则,形成了完善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救助领导小组每年初确定救助类型和救助规模,每季度召开小组会议了解办案进度,还建立了多部门协作工作机制,以听证会形式确定司法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并持续跟踪回访,确保司法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原标题:“俩孩子的看病钱有着落了” )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07/t20210723_5245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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