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导】间接证明与推定的实践运用
作为事实认定方法,间接证明与推定往往适用于缺乏供述、证言等直接证据的案件,在化解证明困难、提高认定事实效率、贯彻特定刑事政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间接证明与推定的基础都是经验与逻辑,同样需要在已知事实与认定事实之间达成一种关系,两者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一定区别,下面笔者结合具体案例比较分析说明。
两个具体案例
案例一:赵某系某市A公司(国有企业)采购部主任,李某系B公司(私营企业)总经理。2012年起,B公司进入A公司供应商名录,每年根据A公司下达的采购计划供应相应数量的空调。2014年春节,为增加销售份额,李某找公司会计钱某支取20万元现金,由司机马某开车到赵某家拜年。自2014年起,A公司向B公司采购的空调数量明显增加。2019年,赵某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调查,但在调查中发现,李某已于2017年底因病去世。
本案主要证据有:(1)赵某笔录,承认曾接受李某请托,并在收受财物后上调了从B公司采购空调的指标,但受贿的具体数额和情节记不清楚了;(2)钱某笔录,称李某曾于2014年春节前让其从银行取现20万元,并于隔天取走;(3)马某证言,称其曾于2014年春节开车送李某到赵某家,路上听李某讲要借春节拜年的机会给赵某“表示一下”,到某小区后李某提包下车,大概30分钟后空手返回,上车后还一脸轻松地说“办妥了”;(4)A公司采购部门员工蔡某证言,称2014年上半年,在赵某的要求下调高了从B公司采购空调的计划数量;(5)A公司2014年采购部门第一次会议纪要显示,赵某提出B公司供应的空调品质高、口碑好,可以适当增加采购数量;(6)B公司财务部门提供的2014年春节前钱某从银行支取20万元现金的银行凭证,以及有李某签字的20万元领款单;(7)A公司采购部门2012年至2018年的空调采购报表显示,2012年和2013年从B公司采购的空调数量占总量的20%,此后几年均维持在50%左右,2018年又降至20%。
案例二:周某,A市B区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区长;吴某系周某妻子,在B区某商超企业任会计;郑某系该商超企业经理。2016年10月,郑某得知A市财政部门即将推行一项惠企补贴政策,在明知自己企业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请托吴某帮忙协调争取。吴某将郑某所托之事告诉周某,周某未置可否。不久,吴某请托B区财政局长王某(另案处理)在政策上予以“关照”,最终使该商超企业获得500万元财政补贴。事后吴某收受郑某所送“感谢费”50万元,并将收钱之事告诉周某,周某依旧没有表态。2019年,周某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审查调查,但其认为自己没有利用职权为郑某的商超企业提供帮助,不具备受贿犯罪的故意,仅应对妻子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承担“失管失教”的责任。
本案主要证据有:(1)周某笔录,承认妻子吴某曾转达过郑某的请托,并知道吴某事后收受郑某财物,但自己从未向有关部门“打招呼”,也不知道吴某是如何协调办理此事的;(2)吴某笔录,承认向丈夫周某转达了郑某的请托,但周某没有明确表态,自己直接找财政局长王某办成此事;(3)郑某证言,承认请托吴某帮忙申请补贴,并在事成后送给吴某50万元;(4)王某证言,承认在吴某的请托下为郑某的企业违规办理了财政补贴,但周某并未向其“打招呼”;(5)吴某将收取的50万元现金用于家庭消费的书证材料。
间接证明与推定的区别
对于案例一,在不可能获取行贿人李某供述的情况下,如果要通过在案证据认定赵某收受李某20万元,从而构成受贿犯罪,可以通过对在案证据的综合分析进行论证,这种认定方法属于间接证明;对于案例二,如果通过在案证据认定周某具有受贿故意,且在没有反驳或反驳不成立时认定其构成受贿犯罪,这种认定方法属于推定。两者主要有以下不同:
一是概念不同。间接证明是指根据各个间接证据所包含的事实信息,通过运用经验法则进行逻辑上的推论(推理)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明方法;推定是指根据已证明的基础事实直接得出推定事实的法律机制与规则。间接证明是事实认定的一种思维方式,是司法证明过程的组成部分,是对事实的判定,因而属于事实问题;推定属于事实认定的辅助方法,是对司法证明方法的替代,它以法律明文规定或许可为适用前提,因而属于法律问题。
二是作用原理不同。间接证明是从相关间接证据中进行推论确认待证事实,间接证明的作用原理是常识、经验与逻辑,如案例一中推论依据的就是“礼下于人,必有所求”的生活经验和“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逻辑顺序。推定的基础也是基于长期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事实之间的内在联系,这种联系不是必然发生的,但出于公共政策、公平性和便利性的考虑,由法律规定根据特定基础事实直接认定推定事实成立,因此推定的作用原理是立法或司法上的授权,如案例二中由“周某知晓吴某接受请托并收受财物”推定“周某具有受贿故意”,是基于《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是认定过程不同。间接证明的过程是颇为复杂的,包括间接证据的相互组合及多次判断推理,既要核实间接证据本身的真实性和证明价值,还需要在各间接证据间建立印证关系,通过“正面证真”与“反面证伪”两个方面对在案证据进行综合分析,方能起到实际的证明作用,具有较强的主观性。推定主要考虑的是法律的直接规定,只要确定了基础事实的存在,推定事实即告成立,推定过程在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存在明显的“推理断裂”和“逻辑跳跃”。
四是证明内容不同。间接证明是具体证明和完整证明,体现在对各个证据事实的揭示以及对全案证据的综合判断,以便论证所主张待证事实的真实性,因此间接证明潜在包含了对证据量的要求,即为了实现证据间的相互印证、形成稳固的证明体系,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证据作支撑;推定实行的是不具体证明和简略证明,不需要证明某一犯罪的具体行为要素,如案例二中只要求证明“周某知晓吴某接受请托并收受财物”,即可推定“周某具有受贿故意”,因此推定没有证据充分性方面的要求,作为推定前提的基础证据既可以是多个证据也可以是单一证据。
五是法律效果不同。间接证明运用经验法则合乎逻辑地得出事实结论,是事实证明的一种路径,必须达到法定证明标准,即使存在反对证据,仍需综合考量全案证据证明力强弱、印证程度以及证据间矛盾表现等情况,判断是否继续认定某一事实。推定是证据不足时的替代性认知方法,在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没有建立必然的因果关系,推定事实假设性有余而稳定性不足,推定的反对证据一旦确认,推定就不再发生效力。在案例一中,即使赵某对自己上调B公司空调采购数量的行为提出辩解且未被证伪,监察机关仍可在综合考虑证据间印证情况及合理性的基础上认定其受贿事实;而在案例二中,假如周某能够合理说明自己对吴某接受他人请托或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不知情,对推定的反驳有效,则推定不再发生效力,受贿犯罪也就不成立。(宋冀峰: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ywzd221/p/96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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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可以来北京项目总部通联部,地址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来之前须提前预约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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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法制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熟悉司法工作,熟悉基本网络操作的公民,新闻专业出身或有新闻传播方面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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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调研函?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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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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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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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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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案情和所办工作的需要使用即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和《法制内参》编辑部以调研内容为主,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做舆情监测用的,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以信息化服务为主。4本介绍信有一定区别,需要一事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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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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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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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总共有14个,分别是法治内参、社会内参、法制内参、法制调研网、法治调研网、民生调研网、法制调查网、社会调查网、法制舆情网、法治纪实网、法治动态网、法制在线网、法治资讯网、法制政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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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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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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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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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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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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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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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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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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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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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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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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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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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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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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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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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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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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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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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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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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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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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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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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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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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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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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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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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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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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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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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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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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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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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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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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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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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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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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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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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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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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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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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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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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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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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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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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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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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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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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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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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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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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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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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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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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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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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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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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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