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了法律援助法、监察官法 明年施行

时间:2021-08-25 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通过,对于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意义重大。

根据这部法律,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负有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也参照适用本法规定。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包括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等。

在某些情形下,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如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等。

法律规定了许多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如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通过服务窗口、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

法律还加大了对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的监管力度,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投诉查处制度,制定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进行质量考核;律师协会应当将律师事务所、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拒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惩戒。

为了免除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后顾之忧”,法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并规定法律援助补贴实行动态调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监察官法共计9章68条,包括总则,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监察官的条件和选用,监察官的任免等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gdzf.org.cn/zwgd/202108/t20210820_10833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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