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淮阳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后考上大学

时间:2021-09-24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嘀嘀!”微信提示音响起,正在认真阅卷的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刘枋得瞟了一眼手机:“刘叔叔,我就要去大学报到了,给您道个别!”刘枋得立刻停下手中的工作,与同事分享这个好消息:“小文(化名)马上要上大学啦!”顿时,安静的办公室里热闹起来,大家都为小文而高兴。

  小文是淮阳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电信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2020年初,淮阳区居民郑某被电信诈骗3万余元。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其中1000余元赃款是通过小文的银行卡进行转移的。原来,小文将自己的银行卡和从同学那里购买的多套银行卡,全部转卖给了他人,却不知道买家是为了进行诈骗。案件被移送到淮阳区检察院后,检察官认为小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但是,经社会调查发现,小文是广西人,涉案时只有17岁,正在读高二,因家庭贫困、受人蛊惑才走上犯罪道路。

  像小文这种在本地无居所、无监护条件、无被害人谅解、无退赃情形的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一般应当批准逮捕。但检察官得知,小文父母离异、一直跟哥哥一起生活,在校表现良好,是大家眼里的好孩子。在提讯时,小文也悔恨不已,多次主动表示:“我愿意赔钱,让我回去上学吧。”

  如何挽救这个法律知识欠缺的少年?检察官联系到了小文的哥哥,耐心做他的思想工作。后来,哥哥同意做小文的监护人和保证人,代为补偿被害人损失,并退还非法所得。案件双方达成和解。淮阳区检察院依法对小文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小文回到了广西继续上学。

  淮阳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组建帮教小组,时刻关注小文的状态。起初,小文对自己的未来充满迷茫和担忧,他不确信自己能否顺利上大学、是否需要向学校汇报涉罪经历、能否申请助学贷款……检察官及时予以解答,耐心进行心理疏导。在小文心中,远在河南的检察官早已成为自己的亲人。也因此,小文跟他们第一时间分享自己即将上大学的喜悦。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徐广宇)

  (原标题:“我要上大学了”)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09/t20210916_5297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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