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合江:检法签订《办理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协作机制》

时间:2021-09-24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曹颖频 通讯员李敏 陈倩怡)“我愿意接受法庭调解,支付以往拖欠的抚养费,保证以后每月支付孩子的生活费……”近日,在四川省合江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的努力下,一起孩子和父亲追索抚养费案顺利调解结案。

  李某和蒋某结婚后,育有三个子女。2018年,两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约定三个孩子由父亲李某抚养,蒋某则每月支付生活费1500元,其他教育、医疗等费用由两人各承担一半。但是,蒋某因探视问题与李某发生龃龉,从2019年5月起便不再支付抚养费。三个孩子(均在上小学)和李某向合江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蒋某支付抚养费,同时也向合江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合江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对三个孩子的家庭生活状况、就学情况及蒋某的经济收入、工作情况、未履行协议原因等,开展全面调查。经调查,李某靠打工抚养三个孩子,4人开销很大,生活较为困难;蒋某在外地打工,有一定的经济收入。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改变。合江县检察院提交支持起诉书并派员出席法庭。该院秉承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积极参与法院调解。最终,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2021年7月,合江县检察院与县法院会签《办理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协作机制》,从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协作工作的办理原则、受理范围、调查方式、协作流程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推动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机制建立以来,合江县检察院已办理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4件。

  (原标题:法定的抚养义务不能不履行 四川合江:检法签订《办理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协作机制》)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09/t20210916_52974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