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时间:2021-09-24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更好地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于近日下发《实施方案》,决定自今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据悉,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在安全生产领域中的法定职责。在雄安新区进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大规模开发建设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雄安新区分院部署开展此次专项活动,旨在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推动雄安新区各项生产建设有序进行。

  根据《实施方案》部署安排,专项监督活动聚焦公众聚集场所、居民小区、餐饮企业,建筑施工等区域和场所,涉及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施工安全、生活安全等领域,涵盖雄安新区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多个方面。

  专项监督活动中,雄安新区检察机关将通过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推动安全生产有关制度的完善,防范、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同时在办案中发现社会治理问题,推动构建多部门联动的安全生产预防、治理、监督机制,力争形成安全生产领域雄安标准,以法治护航雄安新区高质量高标准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109/t20210922_33766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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