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山东临沭:完善工作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1-10-13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调解+检察建议+公开听证=案结事了政和

  山东临沭:完善工作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孙璐)“每一个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的背后,都是民生所系。我们以当事双方的冲突表象为视点,直抵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矛盾,通过介入和解、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综合履行监督职能,以‘能动检察’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加码’。”日前,记者走进山东省临沭县检察院,检察长姚晓东如数家珍地介绍起了该院创新机制办理的一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

  刘某是临沭县一家美妆店铺的经营者,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抽检中发现,该店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却在店内销售货架上陈列“软性亲水接触镜”等第三类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没收违法经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刘某不服,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为有效化解该争议,临沭县检察院受邀参与本案的调解推动。办案检察官在审查研判案情后了解到,刘某主观上并不知情,且涉事商品尚未销售,未造成危害后果,另外在疫情影响下,店面经营困难,难以承担高额行政处罚。在综合考量刘某实际经营情况及违法行为的前因后果后,检察官依托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工作衔接机制积极居中调解。最终,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着处罚和教育并重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降低罚款数额,该行政争议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据介绍,2020年以来,临沭县检察院积极发挥能动检察作用,紧紧围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进一步明确化解责任、主体作用、化解质效三个方面的具体工作要求,突出严格办案范围、突出领导挂帅、强化协作联动三项原则,并对调查核实、分析研判、交流协作、监督制约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揪心事、烦心事。2020年以来,该院共办理行政争议化解案件39件,有效促进了案结事了政和。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109/t20210930_5313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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