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的下设机构

时间:2025-05-21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浙江省公安厅下设多个机构,这些机构共同承担着维护全省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以下是部分主要下设机构的介绍:

1、政治部:承担干部管理、领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职责。日常工作由人事训练处、宣传处、离退休干部处等承担。

2、情报指挥中心:指导全省公安机关情报信息工作,开展情报信息综合研判、重大事件预测预警;指导全省110接处警工作及快速反应机制建设、社会联动、预案管理工作。

3、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掌握全省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4、治安监督管理总队:指导特种行业、娱乐场所、地铁公交、内河水域、旅游景区、保安服务业等方面的治安监管,指导办理治安案件、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指导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派出所建设和见义勇为工作。

5、巡特警总队:指导全省巡特警队伍建设、巡逻防范工作、警务技能训练、装备和营房建设等工作;根据权限,指挥协调全省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突发应急事件等处突防暴现场处置和特警跨区域警力调动。

6、刑事侦查总队: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7、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包括护照、签证的审批与发放等。

8、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组织、指导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侦查和电子数据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并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上网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等。

9、监管总队:指导监督全省看守所、拘留所、强制医疗所、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察留置专区工作。

10、交通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交通秩序维护、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管理等。

11、禁毒总队:制定全省公安禁毒工作规划政策、工作规范和考评标准;组织协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开展涉毒违法犯罪的查处打击工作。

12、警务督察总队:指导、协调全省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13、法制总队:规划、指导全省公安法治建设,组织起草审核公安地方立法、执法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日常执法活动。

14、信访处: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协调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15、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全省公安科技及信息通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负责全省公安科技项目管理和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等。

此外,浙江省公安厅还设有国际合作局、警务保障部、审计处、人事训练处、宣传处、离退休干部处等其他机构,这些机构共同构成了浙江省公安厅的组织架构,为全省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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