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十余年 公开听证解积怨

时间:2021-10-13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发展阶段努力推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市检二分院始终坚持把信访积案清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通过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推动信访积案妥善化解,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市检二分院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十余年的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导致的信访积案。

  信访人李先生2006年购买了某小区两套房产,自2008年2月开始,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将李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一次性缴纳欠缴的十多年物业费。

  在诉讼中,李先生提出的自己之所以欠缴物业费的几个原因:其一,小区存在环境脏乱差、绿地被占用等情况;其二,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导致他存放在地下室的收藏品被水泡了,造成损失。因此,李先生以物业公司未履行服务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一审判决中,法院支持了物业公司的全部诉请。2019年,李先生向市检二分院申请检察监督,办案检察官依法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实地查看了房屋状况及小区周边环境。经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讨论,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李先生仍不服,多次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希望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请抗诉。

  在多次释法说理无果的情况下,市检二分院检察长决定“包案”化解纠纷。经过多次接待李先生及其家人,听取他们的诉求,并查阅大量案卷材料后,最终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三位听证人员听取了案情介绍和当事人陈述,针对双方矛盾焦点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经过近3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讲解,最终李先生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物业公司免除部分物业费,李先生息诉息访。

  听证会的最后,该院检察长从创建文明社会、文明城市,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家和万事兴”优良传统等方面,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共同建设美好家园,享受幸福生活。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shgl/tjcaw-iktzqtyt85471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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