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做饭、端饭与吃饭”说起
□ 钟简参
国庆长假到餐厅用餐,碰到邻桌小两口不停嘟囔。 男:菜单上没有的就别点了,点了人家也提供不了。 女:菜单上没有还不兴问问吗?老是这点东西,吃什么呀? 男:又不是你的私人厨师,哪能你想吃什么就有什么呀。 女:我掏钱消费,让他们按要求炒个菜又怎么啦? 男:那得看老板给不给面儿了……反正你说了不算。 小小争吵引出了一个有意思的话题:餐厅消费,到底谁说了算,或者说该由谁来主导?
是食客吗?食客是“国王”,只要是合情合理的要求,餐厅都要设法满足。但是,菜谱上没有的菜品、超出经营能力的个性化服务,餐厅常常爱莫能助。所以,食客能主导自己的胃口,却不能主导饭菜的品种和质量。 是负责掌勺的厨师吗?厨师是制作精美菜肴的“工匠”,是餐厅的核心竞争力,也是老板手中最有号召力的王牌。但厨师做什么、怎么做,取决于食客的需求和老板的要求,因而他也主导不了餐厅的经营和食客的消费。 是餐厅老板吗?老板即经营者是餐厅的“定盘星”。表面看,食客根据菜单点什么,厨师就得做什么。但食客在什么范围点、厨师按什么风格做,老板有强大的话语权、影响力。所以,一个餐厅的经营品质和餐饮品位,主要由老板主导。老板既可以要求厨师亮出“绝活”,又可以积极主动向食客推介私房菜、创新菜,刺激食客的消费欲。 在这个厨师“做饭”、餐厅“端饭”(当然是服务员)、食客“吃饭”的“吃货”利益链中,厨师是基础,是餐厅经营的“技术控”;食客是“上帝”,是评判饭菜质量、导引餐厅经营的风向标;餐厅老板既是一锤定音的决策者,又是协调八方的主导者——“做好饭”“端好饭”的目的在于“卖好饭”,必须千方百计让产品“叫好”又“叫座”。既要用七八成的家常菜、大路菜来“留客”,又要用二三成的特色活、招牌菜来“揽客”;既要激励厨师展现最高的水平、最好的厨艺,又要根据顾客个性化需求,在坚守传统中打造新的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 如何处理这个微妙的关系,让人不免联想到坊间关于刑事诉讼中公安“做饭”、检察“端饭”、法院“吃饭”的笑言。还有人进一步调侃,公检法三家分工负责,相互制约,颇似“魏蜀吴”,但三家相互配合,又像“刘关张”……无论这些说法是否恰当,都带给我们一些思考:刑诉的“市场”,到底谁在主导? 通常认为,刑事诉讼活动包括侦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其中,检察机关的起诉工作前承侦查、后启审判,贯通整个刑事诉讼。因此,坊间笑称的检察机关“端饭”角色,颇有点类似餐厅老板——不仅要对“做饭”的质量负责,而且要保证她的品相和“卖点”,以博得“吃饭”食客的认同——因而它更形象的角色是“卖饭”。既不能“做什么端什么”,也不能“端什么卖什么”,必须兼顾厨师的技艺水平、餐厅的经营能力和顾客的消费需求。用专业的话来说,审查起诉作为连接侦查和审判的中间环节,既要负责对前一个环节送来的案件进行“质检”(包括增减犯罪事实、改变案件定性、排除非法证据、确定案件是否起诉等),对侦查工作进行引导(补充侦查取证),还要用过硬的工作质量取信于后一个环节,发挥好对前后两个环节的监督功能(监督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保障公民权利等),共同维护刑事正义。通俗地说,就是要根据庭审的“吃饭”口味,向前延伸引导侦查,确保进入庭审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避免带病起诉(确保饭菜健康卫生);在“端饭”或“卖饭”环节,既要用好批捕起诉等检察裁量权,又要通过高质量的控辩对抗,确保指控有据、辩论有力、证明有效(把饭菜的特色、品质、如何适合食客口味讲清楚说明白);同时,还要根据“吃饭”环节的意见改进工作(确保饭菜适销对路);也可以根据观察与需要,适时宣传推介新的理念与举措,争取食客的认同与好评(争取法治利益最大化)。 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发挥好主导作用,把好“卖饭”关,似是国际大势。学者研究发现,在大陆法系国家,检察官兼具控诉方、“准量刑官”和法官角色,对于诉讼进程和案件结果更具实质性抑或终局性的影响力,检察官正从承担客观义务的“站着的法官”演变为刑事诉讼中的“准司法官”。司法实践中,“认罪即定罪”、检察官量刑建议主导司法裁判成为常态,法官决策时高度依赖检察官提供的案件信息,极少拒绝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检察官实际上成为“背后的法官”,其所承担的职责从“预先审判”变为“正式审判”,刑事诉讼的重心也从法院审判阶段前移至审判前阶段。特别是在域外认罪案件处理机制中,检察机关发挥着全部或大部分主导作用。在美国,对于辩诉交易案件,法官在审查时通常会接受控辩双方达成的协议,迅速作出裁判,检察官所起的主导作用非常鲜明。 中国检察机关作为宪法意义上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不仅是国家追诉的执行者、刑事政策的调控者、程序分流的主导者、还是诉讼活动的监督者、案件质量的把关者。这多重角色决定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特别是在当下力推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承担着主导责任。这种主导不是权力,而是适应新的刑事诉讼格局的一种责任和担当。比如,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通过审前案件繁简分流和审前程序控制,将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相结合(始终追求高“正义”率而不是高“定罪”率、高起诉率),检察官负责处理八成左右的认罪认罚案件。这样有利于法官将主要精力集中在二成左右不认罪或疑难复杂案件上,从而确保庭审做到精细、优质、高效,把以审判为中心(本质是以庭审为中心、以证据为中心)落到实处。在认罪案件的处理程序上,既强调控辩平等的实质作用,保障被追诉人及其律师有效参与诉讼进程,通过控辩协商达成合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又根据案件事实与认罪认罚态度,向法院提出精确量刑建议。 非但如此,对于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检察机关也要像餐厅老板经常主动向食客推销创新菜、私房菜一样,积极主动向法官介绍案件焦点难点和检察司法工作成效。要通过明晰的法理阐释、精确的法律适用和现实的法治考量,争取法官理解与庭审认同。虽然最后的决定权依然在食客即法官手中,但检察机关要像餐厅分析研究食客饮食规律进而改进服务那样,加强对案件精准研析、稳妥处理基础上的规律总结、提炼升华,进而指导实践,维护公正,共同促进刑事司法领域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总之,从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刑事诉讼制度设计看,检察官在整个刑事诉讼中都承担着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具体运用中,负责“端饭”“卖饭”的检察机关要运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充分发挥检察官在诉前、诉中和诉后的主导责任,与相关“做饭”“吃饭”的部门一起,共同构建新型的检警、诉审、诉辩关系,最终构建起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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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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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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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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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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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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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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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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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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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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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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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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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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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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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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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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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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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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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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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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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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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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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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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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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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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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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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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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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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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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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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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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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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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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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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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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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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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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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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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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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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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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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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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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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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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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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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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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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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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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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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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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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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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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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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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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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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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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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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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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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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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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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