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遇难事 绿色通道解烦忧

时间:2021-10-29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9月28日,北方公证处公证员付羽佳在接待窗口收到了冯女士办理继承公证的公证申请。在询问过程中,公证员感到冯女士面露难色,欲言又止。面对如此情形,公证员首先为冯女士讲解了继承公证的程序,并告知她只需要如实陈述,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家庭情况开通绿色继承通道。听到公证员详细的解答,冯女士逐渐打消了内心的顾虑,向公证员敞开了心扉。

  根据冯女士陈述,她的姥爷在今年年初去世,其名下有一处私产房屋需要办理继承手续。其姥爷本身有三个子女,其中两个子女已经过世……其姥姥于1996年去世。凭借丰富的办证经验,公证员敏锐的察觉到冯女士似乎还有事情没说,便进一步问道其姥姥去世后,姥爷是否存在再婚的情况,冯女士沉默片刻后,吐露家中遇到的难题:姥姥去世不久后,她的姥爷便再婚了。但由于再婚时家中子女都强烈反对,因此与姥爷再婚的配偶没有过多联系,只知道其姓名与死亡时间,其他情况一无所知。

  面对这个情况,公证员迅速进行记录,并进行了一系列分析:因冯女士的姥爷的再婚配偶已经过世,因此,只需要证明其二人再婚后有无子女以及其姥爷是否与其再婚配偶形成抚养关系。问题的难点在于当事人能够提供的资料几乎为零,既无法提供被继承人再婚配偶的人事档案,也无法提供其子女的相关信息。针对上述情况,公证员为冯女士一家制订了绿色继承方案。首先,由冯女士及其家属尽可能地提供被继承人的相关信息,公证员进行记录,并由全部继承人签字确认。其次,根据相关信息,公证员与公证处的领导及其他同事进行讨论。最终,确定只要排除其有与被继承人形成抚养关系继子女的可能性即可。根据其家庭成员通过的线索,公证人员前往民政部门调取了被继承人再婚状况的证明,随即找到了被继承人配偶再婚前的户籍地址,于是,对当事人的户籍底档进行查询,确定其与被继承人再婚时确实没有与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经过上述调查后,公证员为冯女士一家出具了继承公证书。拿到公证书后,冯女士及其家人无比激动,冯女士表示:“在办理继承公证之前,我内心充满了抵触,认为一定会遇到不少困难。没想到,这个绿色继承大大减轻了百姓的负担,只要如实陈述家庭情况,给公证人员提供尽量多的线索,就能顺利办成公证,真是太人性化了!”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shgl/tjcaw-iktzqtyu25205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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