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 让我们共同来做老年人金融消费权益的守护人!
保险销售误导、理财收益缩水……面对专业性强且种类繁多的银行、保险、证券业务,老年人精力有限、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薄弱,在金融消费中往往成为弱势群体。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北京西城法院于3月13日召开“老年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线上新闻通报会,西城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玉民,金融街法庭副庭长甘琳,法官郝卉与西城区牛街街道、金融街街道现场视频连线进行普法。28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代表、社区居民、媒体记者近200人通过“视频连线+微信群直播”的方式全程参与活动,活动全程通过“一直播”平台同步直播。
下面让我们来看几个典型案例吧~
老人轻信代理人连买18份保险
调解结果:保险公司退还保费
2014至2015年间,78岁的孙老先生在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王某的推荐下购买了18份人身保险。出于信任,孙先生将身份证、银行卡交给王某帮忙代办保险,保险单也由王某保管。2016年初,孙先生接到保险公司电话通知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经查后才得知,王某私自以孙先生的名义将保险单质押给保险公司获取借款。孙先生找王某交涉,却发现王某代为保管的18份保险单投保险种均不是孙先生要求代办的险种。后王某辞职,孙先生再也联系不上他,只得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法院了解发现,孙先生与妻子张女士育有二子,大儿子常年在外地工作,二儿子患有精神残疾。孙先生倾尽多年积蓄购买保险的目的是希望在自己去世后,二儿子可以依靠领取保险红利保障生活和医疗。此外孙先生还为两个儿子及孙子购买了数十份人身保险合同,涉及多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孙先生因病去世,其妻张女士作为继承人成为原告进行诉讼。
经法院审理查明,本案中保险代理人王某单纯以保单收益对孙先生进行诱导,并未对保险产品的内容和风险进行全面说明。王某在取得孙先生的信任后,并没有购买孙先生指示的保险产品,而是为实现自己的私利,代孙先生购买了与其生活无关的保险产品。据此,双方订立的保险合同违背了孙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被认定为合同未成立。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西城法院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保险公司同意一次性解除18份保险合同,并扣除孙先生已经支取的生存金和红利,退还孙先生之妻张女士保险费差额,双方据此达成调解协议。此外,涉及孙先生家人的其他十余起保险合同纠纷也一并解决,实现案结事了。
老人投资负债20余万被起诉
调解结果:保障基本生活后按月还款
71岁的赵女士从事股票交易多年。2015年,赵女士向某证券公司提交申请,申请开立实名信用证券账户及信用资金账户。双方签订《融资融券合同》,赵女士通过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进行融资融券交易。2016年,赵女士的融资融券账户出现了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维持担保比例且未按期追加担保物或了结负债的情况,证券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强制平仓,将赵女士户内股票全部出售。平仓后尚欠证券公司融资款本息二十余万元,证券公司将赵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其清偿债务本息。
受理案件后法院了解到,赵女士与其丈夫均为70岁以上的老人,多年积蓄全都用来投资,平时依靠退休金生活,名下无其他资产。且二人患有慢性病,需长期服药。赵女士因投资失败自觉连累家人,加之被诉至法院,情绪非常激动。
法院审理查明,赵女士与证券公司签订的《融资融券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应属合法有效。赵女士虽是高龄投资者,但本人曾从事财务工作,且具有多年投资股票的经验。证券公司在赵女士申请融资融券的高风险投资活动时,进行了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和投资者风险告知,经对赵女士的个人投资经历进行审查和评估后,许可其开立两融账户,进行融资融券业务。案件审理过程中,赵女士本人也认可自己具有多年的股票投资经验,设立融资融券账户和进行股票买卖业务,是在了解业务性质和风险基础上做出的自主决定,愿意承受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
法院考虑到赵女士依法应当承担向某证券公司偿还债务本息的责任,但夫妻二人年事已高且偿付能力不足,因此,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证券公司同意赵女士从每月退休金中扣除适额的生活费和医药费后,将约定数额主动履行还款直至清偿之日。在保障证券公司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案件对两位老人维持基本生活和常规治疗的影响,实现了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60周岁以上人口超过2.53亿
法院建议:针对老年人提供专门金融服务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 2019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超过2.53亿人。近三年来,西城法院共受理涉60周岁以上老年金融消费者纠纷案件1043件。其中,涉银行卡、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365件,涉金融借款合同案件204件,涉保险纠纷案件31件。
西城法院金融街人民法庭副庭长甘琳建议金融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专门的金融服务,在销售金融产品时尽到适当性义务,开发真正适合老年人的金融产品。例如使用字体更大、设计简单的填表单,并配备专业服务人员加以耐心引导。建议老年金融消费者应谨慎挑选金融产品或服务,签字前应充分了解产品及合同文本内容,提高维权意识增长金融知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资比例,切忌听信他人说辞最后“稀里糊涂就签了字”。建议纠纷解决机构在处理涉老年人金融消费纠纷时应考虑到老年人自身特点,注重解决老年人的实际问题,注重调解方案的可操作性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西城法院积极构建“大金融”审判格局,致力于将金融街人民法庭打造成为“金融审判实务平台、金融司法研究平台、金融风险发布平台”。据西城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玉民介绍,西城法院通过五大举措妥善审理涉老年金融消费者纠纷案件:一是建立快速解决涉老年金融消费者纠纷的绿色通道,对此类纠纷中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双方争议不大的通过速裁机制快速审理解决。二是建立专人审理涉老年人金融消费案件机制,选派调解经验丰富、工作耐心的法官对此类案件进行集中审理。三是完善金融犯罪线索移送协调机制,在此类纠纷中发现金融犯罪线索后,迅速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四是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积极与辖区内的金融行业性专业性组织对接,探索形成具有特色的金融案件行业调解工作机制。五是加强对涉老年金融消费者纠纷的调研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定期发布风险信息,通过司法建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金融机构、社会公众提供预警和参考。
活动结束后,参与的代表委员、金融业朋友、媒体届朋友和居民朋友对活动给予高度评价!
北京市人大代表 朱建岳:
通报的意义在于给有金融消费需求的老年人提个醒。这些典型案例很有教育意义,建议给辖区金融保险机构总部发送司法建议函,要求就上述生动的案例印制“口袋书”,给老年客户发放。
西城区人大代表 霍学文:
西城法院组织的本次新闻发布会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法官结合案例进行了全方位、生动深刻的分析,这既是一次新闻发布,又是一次普法宣传,给了大家学习和提问的机会,有针对性地解决了金融机构、社区居民的实际疑问,对于我们金融监管部门也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有助于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希望以后多多搞类似的活动,作为西城区人大代表,我也一定积极参与,也希望西城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社区居民多多联系、加强沟通。
西城区人大代表 李勇:
非常及时!非常到位!非常充实!非常有效!作为牛街街道的区人大代表,感谢区法院对老年人的关爱!作为工行的员工,感谢区法院对银行业的提示与建议!
北京市农商银行 张卫国:
直播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全程干货满满,不但对老年金融消费者提醒关怀到位,也为我们金融机构如何融洽金融服务关系,如何更好地服务好老年消费者指明了方向。获益匪浅,感谢西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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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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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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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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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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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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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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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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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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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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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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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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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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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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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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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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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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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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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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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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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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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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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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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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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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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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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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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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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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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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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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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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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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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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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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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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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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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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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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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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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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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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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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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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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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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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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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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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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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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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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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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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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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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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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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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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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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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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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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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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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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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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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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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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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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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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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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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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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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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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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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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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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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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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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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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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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