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首次发布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时间:2022-02-09 来源:广东法院网 作者:佚名

  1月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六个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涉及知名品牌、金融产品、电子商务等多领域纠纷,集中反映了广东法院依法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心。

  这六个案例包括侵权的认定、惩罚性赔偿适用中主观恶意和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赔偿数额中基数与倍数的确定、刑事罚金与惩罚性赔偿的关系、惩罚性赔偿在刑民交叉案件中的应用等多个司法范畴。其中,广东高院审理的“欧普公司诉华升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入选最高院发布的全国首批六件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该案明确了惩罚性赔偿适用的标准和赔偿数额的精细化计算路径;深圳中院审理的“小米科技公司诉深圳小米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通过准确查明认定电子商务中的侵权获利,判决全额支持原告诉请,展现了对惩罚性赔偿法律适用的积极、审慎、严谨态度;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阿尔塞拉公司诉柯派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在原审判决基础上提高近八倍的赔偿数额,明确刑事罚金的执行不能减免惩罚性赔偿,传递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强烈信号。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法院聚焦知识产权案件“赔偿难”问题,依法准确把握惩罚性赔偿构成要件,加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判赔力度,充分运用证据规则、经济分析方法等手段,确保惩罚性赔偿制度正确实施。近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适用惩罚性赔偿知识产权案件148件,其中,2021年审结适用67件,最高判赔数额达3000万元。

  责编:利玥漾


原文链接:http://www.gdcourts.gov.cn/index.php?v=show&cid=62&id=56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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