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行政复议大事记
一、我省成为全国首批完成行政复议职责整合的省份之一
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积极推动出台《贵州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5月18日,《贵州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签发,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共同努力下,全省9个市州、88个县(区)均顺利实现了“一级政府一个复议机关”的改革要求,成为全国首批完成行政复议职责整合的14个省份之一。6月15日,张涛厅长在遵义市主持召开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总结交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经验,安排部署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下半篇文章,确保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走深走实。
二、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
2021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复议为民”理念,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133件,同比上升17.31%,调解和解结案1297件,调解和解率37.08%,同比上升12.56%,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省政府本级行政复议机构严把行政复议受理关,行政复议受理阶段作出决定被起诉率逐年下降,从2019年的34.78%下降到2021年的2.20%,受理阶段行政诉讼败诉率持续四年为0。
三、“两降一升”取得明显成效
为了降低全省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被纠错率、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率,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工作方案》,各地抓好贯彻落实,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全省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被纠错率7.15%,同比下降14.70%;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率23.33%,同比下降6.0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5.81%,同比上升20.41%。部分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高于80%,其中铜仁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高达94.17%;遵义市人民政府市长带头出庭应诉,政府公信力得到提升。
四、首次开展全省行政复议案件评查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行政复议文书质量,推动全省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全国和省级层面没有案件评查标准的情况下,印发了《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黔司通〔2021〕27号),组织对全省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30日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评查,重点评查文书说理性、准确性和是否全面回应当事人诉求,评查出合格案件5923件,基本合格(瑕疵)案件1783件,不合格(问题)案件531件。在评查过程中,深入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建立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制定出台《贵州省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五、贵州省行政复议平台案件数突破15000件
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积极推进“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建设,自主研发的贵州省行政复议工作平台上线以来,实现了行政复议案件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了行政复议工作效率。截止2021年12月31日,贵州省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已录入案件15927件。同时,省政府本级、贵阳市及黔南州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已开通“掌上复议”APP,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便民利民制度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六、行政复议助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优化办案程序,搭建企业维权“快车道”。对涉市场主体行政复议案件,除明显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应受尽受”,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均实行“快审快结”,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力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2021年,全省共办理涉市场主体行政复议案件445件,同比下降6.91%,涉市场主体行政争议减少,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作为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0.48%,同比下降15.53%,有效化解涉市场主体矛盾纠纷,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力化解行政争议效果显著
行政复议机构与法院行政庭积极协作,形成合力,不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标准不一致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达成一致意见,以府院联席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和法院执行,确保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一致性,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大部分地区行政复议机构与人民法院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力度,增加行政复议诉前调解信任度,调解和解率同比上升12.56%。
八、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
截止2021年10月,根据司法部的工作安排,我厅按照“应收尽收、应调尽调、应纠尽纠”的原则,创新运用“四抓四促”方式,认真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308件,审结3497件,实质性化解案件726件,其中,由行政复议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化解的案件263件。调解和解终止1297件,调解和解率37.08%,同比上升12.56%,与去年同期622件相比增长108%。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纠错案件177件,纠错率9.32%;经行政复议后又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中,败诉案件19件,占比1%,相比去年同期61件、占比3.2%的情况,下降2.2%;经行政复议后又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313件,占比16.48%,相比去年同期363件、占比33.09%的情况,下降16.61%。
九、行政复议案件办理首次引入强制检索制度
2021年10月,我厅制定出台了《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的规定》,强制行政复议人员对类案进行检索,为待决案件法律文书说理提供参考,制定出台《贵州省行政复议案涉行政行为自查提示制度》,制度可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作用,满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制度有利于高效快捷地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推动全省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行政复议人员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我厅还制定出台了《贵州省行政复议人员工作纪律规定》、《贵州省行政复议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强化行政复议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确保行政复议工作公平正义,行政复议人员清正廉洁。
十、服务基层,省级行政复议机构指导监督作用充分发挥
加强理论研究,以案例为基础,归纳总结办理同类型行政复议案件的重点和突破点,2021年7至12月,先后撰写了《关于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实际使用人是否具有对土地批复提起行政复议的主体资格的问题研究》、《责令改正行为的法律属性研析》、《政府信息公开之行政复议运作机制概述——以贵州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应诉二处办理的案件为分析样本》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复议案件审查方向的浅析》,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案件办理提供指导。
十一、开展全省行政复议优秀文书评选工作
为了加强全省行政复议文书质量建设,搭建优秀复议文书交流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典型性的标杆文书,鼓励行政复议人员加强文书写作,提升文书质量,2021年11月,我厅组织开展全省行政复议文书评选活动,48篇行政复议文书参选,通过初选和终评,从案件认定事实,证据采纳,法律适用,说理性,复议结果等方面综合筛选出10篇2021年度全省优秀行政复议文书,整理成册,为全省行政复议文书写作提供示范样本,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让各地行政复议机构充分认识到新时期行政复议工作赋予行政复议文书的时代价值,营造着力提升行政复议文书的浓厚氛围。
十二、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解难题
将行政复议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结合起来,在化解行政争议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创建“五型机关”为目标,热情耐心接待当事人,疏导当事人情绪,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1年,共接待当事人130余人次,深入基层收集问题建议20余条,与社区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及时解答社区居民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帮助社区做好法律宣传和解释疏导工作,在厅直属机关庆祝建党100周年先进支部评选中获得“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ywgz_97/fyys/202201/t20220130_72454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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