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陕办字〔2017〕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省审改办《关于加大向自贸试验区下放省级行政许可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省发改委《关于请提出支持西咸新区发展政策措施的函》要求,继续做好依法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各项工作,共向自贸试验区下放省级行政管理事项7项。取消了“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二是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按照省职转办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包含8项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13项其它项目的共44项的权责清单,并对每个事项精心绘制了运行流程图,报省职转办审核同意后,及时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6〕15号)文件要求,先后制定了律师、公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在全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陕西省司法厅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建成了“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管理系统和摇号系统,定期开展抽查工作。
四是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方式。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和省民政厅协调沟通,就有关婚姻状况信息为全省公证行业统一开放了端口,实行网上查询、信息共享,达到了让数字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便民惠民目标。
二、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积极推进人民调解法制化进程。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成为全国第一个人民调解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走在了全国前列。
二是积极参与司法部、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对法律、法规修改调研和草案修订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2016年,共办理司法部、省人大、省政府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建议35件次,报送年度地方立法项目2件。
三是积极推进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省厅法律顾问,推进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考核、激励制度和工作规则。2016年,组织法律顾问对厅机关13件合同协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规范制定程序
一是依法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坚持“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及时做好备案工作,严把规范性文件质量关。
二是严格依法公开信息。加强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畅通厅长信箱、政务微博和微信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适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汇编工作。
四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平台,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个案监督。制定了《陕西省司法厅依法行政实施办法》,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16年,共审核省委办公厅规范性文件8件、厅机关规范性文件和决策、公开事项15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是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和安全稳定整顿活动。坚持“零脱逃、强规范、上水平”的目标要求,强化监管安全风险管控和分类指导,夯实监管规范化管理基础,加强物防技防投入,努力构建教育改造矫治帮扶品牌,监狱戒毒场所实现“四无”目标,监管、生产安全创历史最好成绩。
二是深化狱所务公开。规范运行监狱微信官网、电子触摸屏查询及执法满意度评价系统。开展针对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的联合执法督察检查,推动公正司法。实施《陕西省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执法监督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强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社会再就业培训计划,安置帮教对象职业技能教育力度加大,刑满释放人员三级衔接机制落实,特殊人群帮扶水平显著提高。
三是全面推广“三三三”戒治管理模式。修订完善戒毒人员诊断评估机制和考核奖惩办法,组织举办“三三三”戒治管理业务培训,完善习艺生产规范管理运行机制,制定了《习艺生产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了项目引进管理体系。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以“让法律援助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困难群众”为目标,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经济审查标准、提供服务质量、强化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以省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率先在全国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6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000多件,提供咨询20万人次,受援人数达33300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7亿元,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二是大力推广“358”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县(区)、镇(街)、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综治、公安、法院、信访、司法五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在劳动人事争议、消费、物业、教育系统、医患、职工维权、食品安全、交通事故等易引发矛盾冲突和纠纷的8类行业领域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与省综治办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各县(区)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意见》,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不断加强,我省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依法处理医闹的做法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的充分肯定。全年全省调解矛盾纠纷近10万件,成功率达97%,预防民转刑案件219起,预防群体性事件1242起。
三是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登记备案制度。严格审查、认真登记、及时备案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畅通案件申请、接收渠道,提高行政复议质量。认真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强化仲裁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对8家仲裁机构登记备案及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对违规跨地域设立分支机构依法进行了规范,维护了全省仲裁市场秩序。
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陕西建设
一是制定下发了“七五”普法规划。省委、省政府正式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召开了全省“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动员大会。
二是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大普法格局。
三是强化重点对象法治教育。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以全省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对象,以《宪法》和《公务员法》为内容,开展了无纸化学法考试。组织全省31个省级党群机关、51个省级行政机关、12个地市共7654个单位的16.7万余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考试,通过率达到了98%以上,通过考试,公务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四是拓展延伸法治教育的范围和触角。在全国首创“互联网+游戏+法治宣传”模式、陕西省首个普法游戏软件平台——“新媒体普法”,组织举办“首届高校法治文化节”,开展大学生走进“法治教育基地”、《宪法》知识网络大赛和法治电影评析微博大赛活动,线上参与人数突破20万,浏览量突破100万,微博话题参与量达137万。
五是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全省法治宣传周省级系列示范活动。分别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钟鼓楼广场法治宣传活动、西安中学晨读宪法活动、第七届“与法同行”法治微电影大赛颁奖礼暨第八届“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大赛启动仪式、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6项活动,有力推动了全省“法律六进”和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七、2017年法治政府工作计划
2017年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以“服务全省大局、建设法治陕西”六项行动为主线,以“西部一流、全国先进”为目标,奋力实现“六项行动”突破发展,着力抓好监所布局调整、“七五”普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五项重点工作,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为抓手,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努力提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陕西省司法厅
2017年4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gk/zcfg/zcfg/29878.htm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