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兰州市法治建设“成绩单”
2020年,兰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
法治建设全面提速
年初,兰州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法治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30次主持、参与相关法治工作会议或活动,11次就法治建设工作做出批示;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先后组织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及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4个协调小组专题会议;依法治市办切实发挥组织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制定下发年度工作要点、立法计划以及目标考评方案等文件,从制度机制层面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市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15次,区县、部门开展会前学法200余次。举办了为期5天的“兰州市推进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开展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法律知识测试。
严格落实年度法治督察计划,先后就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情况反馈问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复工复产、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等五项重点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察,倒逼法治建设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抓实。
服务发展大局
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制定出台了《兰州市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的实施方案》《中共兰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等10余项工作措施,出台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十项措施”、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十四项措施”和复工复产复学服务指南,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印制发放新冠肺炎防治法律知识问答手册1万余份,发布相关信息540余篇,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夜间经济”“地摊经济”若干措施落地落实。率先在全省组建公益法律服务团队,对600多家企业进行了法治体检,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4万人次,主动减免法律服务费900万元。
提升脱贫攻坚法治保障水平,建成乡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1335个,“农家法治书屋”730个,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到100%。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拟推荐第九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个、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并对历年评选的84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和38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进行了复查复核,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五是深化法治为民办实事。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兰州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市级)项目的通知》,精心筛选确定10件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通过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让老百姓切身感受法治兰州建设成果。
坚持科学合规
全面推动良法善治
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市委常委会会议对重大立法项目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了立法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有序推进。市人大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围绕疫情防控,及时调整立法工作重心,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立法工作。市政府科学编制了2020年度立法计划,着力推动所列立法项目全面完成。依法治市办制定出台了全市地方立法起草小组工作细则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细则,进一步细化了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先后制定了《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等3部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了《兰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等2部政府规章;废止了《兰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召开立法论证会13次,不断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
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非规范性文件182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市级64家涉改事业单位的275项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完成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疫情防控、民法典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出涉及疫情防控方面政府规章5件,涉及民法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并按程序进行废改。
坚持依法行政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落实《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按时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报告上年度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备重要决定和方案7件。
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进一步细化指标任务,明确要点,兰州市政务服务工作和西固区公共法律服务被省委依法治省办评为第一批省级法治政府示范项目。
深化“放管服”改革。市级政务大厅进驻部门(单位)45家、政务服务事项597项,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595项。加大“四办四清单”事项“三减一压缩”工作力度,累计办理“四办四清单”服务事项1050.17万件,全面落实“四级四同”,全市认领编制实施清单25236项,各类政务事项法定办理时限压减239411个工作日。在全省率先制定《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制定了10类审批流程,将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34-77个工作日。持续加强电子证照库数据归集应用,梳理归集市、区(县)两级存量证照343类517万册。建设开通了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金城办”APP,整合政务事项400多项,连接80多个部门和单位,不断提升服务质效。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远郊一区三县同步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组建由乡镇街道统一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乡镇街道执法主体地位,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补发换发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26套,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身份信息2490条,完成2400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统一制发“行政执法程序基础规范事项公示牌”350块、“行政执法规范公示牌”780块,累计公示行政执法案件24.5万件。
压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受理并依法办理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28件,审结120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61件。
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印发了《兰州市人民政府“双清零”管理制度》,更好地改进管理、优化流程。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和法律智囊作用,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基本实现全覆盖,区县政府和市直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建议127份,参加市政府各项重大事项协调会议、研究决策会议75次。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全面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先后四次遴选入额法官419名,组建新型审判团队30个,执行团队10个;五次遴选入额检察官238名,完成31名高级检察官的择优选升工作。
深化法院系统改革。完善法庭调查规程、庭前会议规程、非法证据排除“三项规程”,进一步落实好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解决好判前未羁押罪犯交付执行难问题。设立西北首家知识产权法庭,有效维护权利主体合法权益。积极探索人民法院指导下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民调解,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特邀调解员的作用,有力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合力;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
深化检察系统改革。制定印发《兰州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助手随同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注意事项》等规范性文件,强化列席审委会的质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3次。严格贯彻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全市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816件。
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加强对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数量以及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圆满完成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任务,改革经验在全省推广,公证机构办件4.9万件。积极推动司法鉴定资源有效整合,切实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办件5630件。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加快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建立兰州金融仲裁院,仲裁机构受理案件350余件,受案标的额达到7.93亿元。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和刑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衔接制度,“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均控制在0.2%以内。
强化对司法权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两法衔接”和“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部署开展政法系统案件评查系列活动,法院系统评查案件1424件;检察系统评查案件137件;公安系统评查案件3万余件;司法行政系统评查社区矫正案件599件。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持续提升全民法治观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圆满完成“七五”普法检查验收,积极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全市共开展普法宣传8000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50余万份,集中开展民法典宣传620余场次,推动学习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确立了2020、2022至2035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阶段目标,明确了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8大工作体系22项重点任务。全面建成以市级中心为龙头、8个区县中心为主干、109个乡镇工作站为支点、1150个村工作室为触角的四级实体平台。全市实体、热线平台接待各法律咨询1.6万人次,办理法律服务事项4.8万件。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织密全市1509个人民调解组织和7125名调解员队伍网络,大力推广人民调解“四联单”、微小矛盾“随手调、口袋调”等举措以及小西湖枫桥式派出所、刘兰香警务室等基层治理品牌,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效不断提高,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10774件,调解成功10728件,调处成功率始终保持99%以上。积极稳妥开展“布鲁氏菌抗体阳性”群体善后处置,妥善解决东部市场商户减免租金、出租车营运收入低下等重大矛盾纠纷。
努力提升市域治理水平,构建了适合市情的“1344”治理模式,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兰州的实施方案》等近20项文件机制,市域治理经验在第一次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交流会上进行了交流和介绍。全市刑事、治安案件实现“双下降”,城关区白银路街道“共享集市”荣获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创新“党建+网格”等模式,全市科学划分城乡基础网格8193个,配备专兼职网格员1.1万余名。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共打掉黑恶势力122个,破获刑事案件12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80人,查扣冻结涉案资金29.26亿元。(兰州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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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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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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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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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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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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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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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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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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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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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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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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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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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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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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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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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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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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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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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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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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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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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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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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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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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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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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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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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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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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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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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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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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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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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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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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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