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法院发出的首份《报告夫妻共同财产令》起效,被执行人的车从一辆变两辆

时间:2023-03-01 来源:江苏长安网 作者:佚名

  

  

  “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丰田汽车已被依法查封!”17日下午,消息传来,如皋法院“杜开林式”执行团队负责人章海涛激动不已,这意味着该院当天上午发出的《报告夫妻共同财产令》取得了预期效果。这也是南通法院在执行案件办理中发出的首份《报告夫妻共同财产令》。

  这是一起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高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承办法官向高某发出《报告财产令》后,高某仅向法院申报其名下一辆使用多年的吉利汽车,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在收到高某的申报后,承办法官又第一时间向申请执行人了解被执行人情况。“不对,那天我好像看到他家还有一辆丰田汽车。”掌握了这一可能线索后,承办法官向高某发出《报告夫妻共同财产令》,责令高某申报夫妻共同财产。“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对此令,高某不敢隐瞒,将未被法院掌握的登记在其配偶名下的丰田汽车申报给承办法官。当天下午,该车辆即被如皋法院依法查封。

  “查人找物”难题一直是执行道路上的拦路石。法院虽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处置,但对被执行人及其配偶的合法共同财产难以查明,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也成为部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伎俩,导致财产调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发出《报告夫妻共同财产令》,是我们践行司法为民的一次有益尝试,也让那些妄想‘金蝉脱壳’的被执行人无处可逃。”如皋法院执行局局长常雪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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