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2020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最高检发布2020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多个反映办案质量数据呈现积极变化
批捕起诉案件数降幅收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比例提升;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加强;化解行政争议2221件;公益诉讼势头良好
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多个反映办案质量的检察业务数据呈现出积极变化。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介绍,受疫情影响,全国检察机关今年前9月办理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但办案质量和效率没有降低,且向好态势明显。如1至9月,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的不批捕决定提出复议复核3689人,同比下降52.6%;占不捕人数的2.4%,同比减少0.9个百分点。对不起诉决定提出复议复核2592人,同比下降9.8%;占不起诉人数的1.5%,同比减少0.9个百分点。
批捕起诉案件数量下降幅度收窄
数据显示,2020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51002人,同比下降35.4%,降幅较上半年缩小11.7个百分点;不捕156877人,同比下降35%,不捕率22.2%,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1106202人,同比下降15.1%,降幅较上半年缩小0.8个百分点;决定不起诉173068人,同比上升40.1%,不起诉率为13.5%,同比增加4.9个百分点。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比例提升
数据表明,2020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63287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5%。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737119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493762人,占提出总数的67%,同比增加33.1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687907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3.3%,同比增加5.9个百分点。
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数量上升
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数据显示,2020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35090件,同比上升55.7%;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8310件,占监督数的80.7%,同比增加5个百分点。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4079件,同比上升4.9%;已纠正27835件,占提出数的81.7%,同比增加2.9个百分点。共提出抗诉6097件,同比上升4.9%。法院同期审结3763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464件,占审结总数的65.5%。
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加强
2020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1278件,同比上升3.8%;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830件,同比上升96.2%;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669件,同比上升99.1%。
行政争议化解稳步推进
2020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2997件,同比上升134.9%。法院同期采纳9925件,占提出数的76.4%,同比增加9.1个百分点。最高检于2019年10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截至2020年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已化解行政争议3148件。
公益诉讼保持良好势头
数据表明,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9626件,同比上升19.4%。共开展诉前程序90357件,同比上升21.8%;提起公益诉讼4781件,同比上升61.5%。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湿地、草原、水域17.6万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219.7万吨;督促关停和整治各类企业2524家;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2.3亿元;督促查处、收回销售、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7.2万公斤。
落实“少捕慎诉”,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6990人,同比下降32.4%;不捕9804人,不捕率为36.6%。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3070人,同比下降24.9%;不起诉10838人,不起诉率为32%。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39894人,同比下降9.8%。
同期,全国检察机关通过访谈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927次,同比上升89.2%。开展社会调查17575次,同比上升45%。
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
2020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3974件,同比上升49.6%。实际救助人数12807人,同比上升48.4%。共向3543名扶贫对象发放司法救助4614.1万元,同比上升35.1%。
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主要办案数据呈现以下特点:
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下降幅度收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比例提升,诉讼监督整体推进有力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51002人,同比下降35.4%;降幅较上半年缩小11.7个百分点。不捕156877人,同比下降35%;不捕率22.2%,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1106202人,同比下降15.1%;降幅较上半年缩小0.8个百分点。决定不起诉173068人,同比上升40.1%;不起诉率13.5%,同比增加4.9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63287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5%。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737119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493762人,占提出总数的67%;同比增加33.1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687907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3.3%,同比增加5.9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35090件,同比上升55.7%;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8310件,占监督数的80.7%,同比增加5个百分点。
2. 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3807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9085人。同比分别下降36.8%、18.1%。
3.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4079件,同比上升4.9%;已纠正27835件,占提出数的81.7%,同比增加2.9个百分点。
4. 刑事抗诉。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6097件,同比上升4.9%。法院同期审结3763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464件,占审结总数的65.5%,同比减少1.2个百分点。
5.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769件次,同比上升20.9%。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3973件,占提出数的83.3%,同比减少0.2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35657人,同比上升28.7%;同期已纠正33536人,占提出数的94.1%,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7556件,同比下降15.8%;同期已纠正16308件,占提出数的92.9%,同比减少2.9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6455人,同比上升8.8%;同期已纠正24179件,占提出数的91.4%,同比减少4.5个百分点。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7308件,同比上升17.4%;同期已纠正15447件,占提出数的89.2%,同比减少3.9个百分点。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024人,同比上升63.3%。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81人,同比上升76.1%。同期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601人,同比上升74.2%。
二、民事检察力度加强,办案数量同比上升,质效平稳发展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0869件,同比上升7.9%。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3209件,同比下降7.9%。法院同期审结2026件,共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1560件,占审结数的77%,同比增加3.5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048件,同比上升40.3%;法院同期采纳3533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946件,同比上升97%。法院同期采纳13599件,占提出数的80.2%,同比减少1.6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9430件,同比上升64.5%。法院同期采纳14548件,占提出数的74.9%,同比减少2.3个百分点。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1278件,同比上升3.8%;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830件,同比上升96.2%;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669件,同比上升99.1%。
三、行政检察“实”字凸显,数量质量明显提升
(一)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最高检于2019年10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截至2020年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已化解行政争议3148件。
(二)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284件,同比上升17.2%。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13件,同比上升48.7%。法院同期审结91件,共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44件,占审结数的48.4%,同比增加5.2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8件,同比上升136.4%;法院同期采纳18件。
(三)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946件,同比上升350.5%。法院同期采纳2320件,占提出数的78.8%,同比增加2.8个百分点。
(四)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2997件,同比上升134.9%。法院同期采纳9925件,占提出数的76.4%,同比增加9.1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保持良好势头,“等”外领域探索取得新进展
(一)立案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9626件,同比上升19.4%。其中民事类立案10281件,占立案总数的9.4%,同比增加3.7个百分点;行政类立案99345件,占立案总数的90.6%,同比减少3.7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90357件,同比上升21.8%。其中发出民事公告8746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9.7%,同比增加4.9个百分点;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81611件,占90.3%,同比减少4.9个百分点。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51370件,占比最高,为56.9%,同比减少0.9个百分点;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5068件,占16.7%,同比减少11.1个百分点;国有财产保护领域7950件,占8.8%,同比增加0.5个百分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918件,占1%,同比减少0.2个百分点;“等”外领域15046件,占16.7%,同比增加11.7个百分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领域5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4781件,同比上升61.5%;占同期立案数的4.4%,同比增加1.1个百分点。其中民事4361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91.2%,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行政420件,占8.8%,同比减少0.1个百分点。
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2982件。判决支持2961件,占裁判案件的99.3%,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民事2698件、行政263件。
(四)办案效果方面。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湿地、草原、水域17.6万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219.7万吨;督促关停和整治各类企业2524家;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2.3亿元;督促查处、收回销售、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7.2万公斤。
五、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诉”理念进一步落实,特殊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6990人,同比下降32.4%;不捕9804人,不捕率36.6%,同比增加2.9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4.4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9078人,同比下降23.5%。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3070人,同比下降24.9%;不起诉10838人,不起诉率32%,同比增加8.2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18.5个百分点。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7088人,同比上升46.5%,占审结数的19.2%,同比增加7.5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39894人,同比下降9.8%。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通过访谈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927次,同比上升89.2%。开展社会调查17575次,同比上升45%。开展法治巡讲6951次,同比下降46.8%,受众人数2476万余人;开展法治讲座33737次,同比上升126.6%,受众人数3036万余人。
六、信访数量总体下降,司法救助力度加大
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685928件,同比下降6%。其中重复信访166735件,同比下降29.4%;占信访总量的23.1%,同比减少9.3个百分点。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297件,同比上升2%;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927件,同比上升5.9%。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3974件,同比上升49.6%。实际救助人数12807人,同比上升48.4%。
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3380人,同比下降73.8%;决定起诉58234人,同比下降15.1%。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352人、起诉950人。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嫌疑人7987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6593人;逮捕人数占审结的82.5%,较总体刑事犯罪高4.7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12452人。经审查,决定起诉8970人;起诉人数占审结的89.5%,较总体刑事犯罪高3个百分点。
(三)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5184人、起诉30600人,同比分别下降33.2%、上升13.7%。对涉嫌“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逮捕1658人、起诉7915人,同比分别下降74.2%、上升34.8%。
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788人、起诉5060人,同比分别下降18.7%、上升21.9%。对3543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614.1万元。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8936人、起诉37139人,同比分别下降42.2%、上升3.9%。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51370件,同比上升19.9%。
(四)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7192人,同比下降32.6%,起诉16915人,同比上升13.5%。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68件,同比上升33.3%,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25件,同比上升14.6%;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67件,同比上升54.3%;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98件,同比上升104.8%。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4件(去年同期为2件);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4件(去年同期为2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66件,同比上升110.1%。
八、检察长坚持带头办案,列席审委会数量增加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92382件,同比下降10.2%。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41668件,占10.6%,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350714件,占89.4%,同比减少0.9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276208件,占70.4%;民事、行政检察类27179件,占6.9%;公益诉讼检察类68641件,占17.5%;案件管理类20354件,占5.2%。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8249人次,同比上升27.6%。其中检察长列席4233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1.3%;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4016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48.7%。
最高检案管办主任董桂文就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答检察日报记者问
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随着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和社会经济生活逐步恢复常态,第三季度的数据又有哪些新变化?办案数据上是如何体现检察机关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又有哪些新的突出特点?围绕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董桂文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今年前三季度检察机关办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数量、质效方面有哪些变化,请给我们介绍一下。
董桂文:好的。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受疫情影响较大,尤其是第一季度,办理刑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幅度明显,受其影响,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办案数量也同比下降,但下降幅度在逐渐收窄。1至9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97862人,同比下降35.8%,下降幅度较上半年缩小12.7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05457人,同比下降20.4%,下降幅度较上半年缩小6.3个百分点。单就第三季度来讲,虽未恢复到去年同期水平,但办案数量环比上升趋势还是比较明显,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40557人,环比上升70.5%;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45461人,环比上升40.9%,这也说明随着疫情形势好转和防控态势的变化,各地工作生活秩序逐渐恢复正常,办案数量也随之上升。今年这种刑事犯罪办案数量与疫情防控紧密关联的特点在个别地区体现的尤为明显,比如疫情出现反弹的新疆地区,第三季度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67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205人,环比分别下降33.9%、4.6%。
受疫情影响,办案数量同比下降,案件质量非但没有降低,反而向更好的方向发展。按照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努力做优刑事检察”要求,今年1月份,最高检就出台了《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其目的就是为了引导各级检察机关、每位检察官主动提升办案能力,提高案件质量;同时,今年以来最高检通过指导意见、典型案例、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下办案指导,确保疫情期间办案质量不降低,多个反映办案质量的数据都出现积极变化。比如,1至9月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的不批捕决定提出复议复核3689人,同比下降52.6%,占不捕人数的2.4%,同比减少0.9个百分点;对不起诉决定提出复议复核2592人,同比下降9.8%,占不起诉人数的1.5%,同比减少0.9个百分点。又比如,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中,无罪和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占0.03%,同比减少0.02个百分点;免于刑事处罚的占0.8%,同比减少0.7个百分点。
记者:检察机关在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方面有何举措,数据上有什么体现?
董桂文: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依然存在,党中央审时度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最高检坚决予以贯彻落实。7月22日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主动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办理有关刑事犯罪案件方面,最明显的体现就是,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从严、从快或者从宽办理有关刑事案件。一是从严惩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至9月起诉97612人,同比上升2.2%;第三季度起诉34008人,环比下降8%。二是从严惩治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犯罪,1至9月起诉89818人,同比上升57.7%;第三季度起诉36589人,环比上升9.6%。三是从快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1至9月起诉8970人,审结率为80.5%,较上半年增加13.7个百分点。四是从宽处理非公经济人员在开展经营活动中涉嫌犯罪案件,1至9月对非公经济人员犯罪的不捕率为28.8%、不起诉率为21.9%,分别高于总体刑事犯罪6.6个百分点、8.4个百分点。
记者: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检察机关这方面的办案数据有何变化?
董桂文:今年4月8日,全国扫黑办召开第九次主任会议,部署开展“六清”行动。4月22日,最高检组织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六清”工作部署,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依法快诉,避免案件积压在审查起诉环节,办案节奏明显加快。至9月底,还未审结的黑恶犯罪审查起诉案件数量为671件5879人,较6月底分别下降了56.2%、57.8%。同时,全国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办案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一方面不放纵黑恶犯罪,1至9月,对受理时未涉黑恶的案件,审结时依法认定1237件,同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94件,纠正漏捕1129人,纠正遗漏起诉同案犯2479人;另一方面不办凑数案,对受理时涉黑恶的案件,审结时依法不予认定2613件,监督撤案55件。
记者: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数据上反映出来的情况如何,给我们介绍一下?
董桂文:好的。在“案-件比”评价指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的共同作用下,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的引导力正在逐步加强,有关办案数据已逐步显现。1至9月,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55791件,同比上升76.5%;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案件的6.1%,同比增加3.3个百分点。对已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332170次,占同期逮捕数的60.3%,同比增加34.8个百分点。引导侦查工作的加强,也带来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的提升,1至9月,共延长审查起诉期限239083件次,占需办理案件的22.2%,同比减少13.5个百分点;退回补充侦查230178件次,占需办理案件的21.4%,同比减少7个百分点。截至9月底,刑事检察部门共审结一审公诉案件1380728人,审结率84.2%,同比增加5.3个百分点。
记者:刑事执行检察有哪些工作亮点,在办案数据上有哪些变化?
董桂文:刑事执行检察方面的工作内容比较多,既负责对司法人员有关职务犯罪的侦查,又负责对各类刑罚执行的监督。在办理司法人员有关职务犯罪方面,公布稿中已提到了突出特点,那就是办案数量同比上升较大,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有关职务犯罪案件1024人,同比上升63.3%。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81人,同比上升76.1%。检察机关对这些案件的侦查效率也比较高,同期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601人,占立案数的58.7%,同比增加3.7个百分点。
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针对上半年疫情的特殊情况,检察机关及时调整了监督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电话、网络音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工作,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后,监管方式也逐步恢复正常,由非现场的监督方式逐步过渡到进入监区常态化监督,多项监督数据已“止降为升”。比如,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假暂”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意见35657人,同比上升28.7%;对监外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6455人,同比上升8.8%;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7308件,同比上升17.4%。
记者:张军检察长提出“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在办案数据上有什么体现?
董桂文: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是张军检察长在今年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时特别强调的。在努力做强民事检察方面,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以精准监督为指引,充分运用案件公开审查机制,提高监督质效,提升监督公信力,全面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一是受理民事监督案件持续高位运行,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29543件,同比上升26.4%,其中对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监督、支持起诉的监督上升幅度都在50%以上。二是注重精准监督,对于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和解撤诉、调解共1560件,占法院审结数的77%,同比增加3.5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裁定再审3533件,同比上升53.1%,占同期提出数的50.1%,同比增加4.2个百分点。三是积极适用听证程序,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3453件民事监督案件开展听证,同比上升122.5%。当然,在做强民事检察上,还有大力整治虚假诉讼、破解执行难等其他方面的体现,这里我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记者:在行政检察方面,如何体现“实”字的,能不能给我们说一说?
董桂文:好的。今年年初,最高检行政检察部门就提出,要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依法全面履行行政检察职能,以行政检察实际成效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年以来,无论是办案数量还是办案质量都体现在一个“实”字上。一方面办案数量实实在在大幅上升,1至9月,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6900件,同比上升38.3%。另一方面案件质量扎扎实实稳步提高,1至9月,对行政裁判结果提出抗诉113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和解撤诉、调解44件,占法院审结数的48.4%,同比增加5.2个百分点;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946件,同期被采纳2320件,采纳率78.8%,同比增加2.8个百分点;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2997件,同期被采纳9925件,占提出数的76.4%,同比增加9.1个百分点。
记者:上半年发布的数据中,公益诉讼检察有关办案数据同比下降,第三季度变化如何?
董桂文:是的,在上半年尤其是第一季度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据一度大幅下降,实际上这也是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按照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要求,牢牢把握公益诉讼督促、协同的职能定位,特殊时期将支持行政机关积极作为、开展疫情防控放在优先位置的体现。随着全国疫情形势的好转,二季度办案数据就开始回升,7月份,最高检适时推出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各类办案数据逐步回升。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23379件,同比上升18%,一、二、三季度分别受理19459件、51330件、52590件,二、三季度环比分别上升163.8%、2.5%。共立案109626件,同比上升19.4%;一、二、三季度分别为16531件、44492件、48603件;二、三季度环比分别上升169.1%、9.2%。开展诉前程序90357件,同比上升21.8%;一、二、三季度分别为12490件、34651件、43216件;二、三季度环比分别上升177.4%、24.7%。提起诉讼4781件,同比上升61.5%;一、二、三季度分别为623件、1642件、2516件;二、三季度环比分别上升163.6%、53.2%。这也充分说明在全国疫情形势好转和各行业复工复产后,检察机关全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记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没有什么突出变化,请给我们介绍一下。
董桂文:好的。这些年,最高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与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部署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努力避免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同时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一直坚持“少捕慎诉”原则,除涉嫌严重暴力性犯罪外,能宽缓的尽量宽缓。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不捕率为36.6%,同比增加2.9个百分点,较整体刑事犯罪高14.4个百分点;不起诉率32%,同比增加8.2个百分点,较整体刑事犯罪高18.5个百分点。从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看,低龄化现象突出,并且这两年呈现逐渐扩大的趋势,应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不满16周岁犯罪的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比例持续上升,2018年和2019年分别为8.9%、9.6%,今年1至9月为11.7%。在今年前三季度,该比例也呈现逐季上升的趋势,一至三季度分别为11.2%、11.2%、12.6%。从涉及的罪名看,不满16周岁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严重犯罪主要集中在抢劫罪、强奸罪,两罪占不满16周岁犯罪案件的七成多。
记者:请介绍一下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方面的办案数据?
董桂文: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应尽的职责,体现的是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张军检察长要求,要将司法救助工作纳入全院“一盘棋”进行统筹部署推进,批捕阶段、公诉阶段、申诉阶段都可以办理司法救助。今年以来,各地检察机关按照“应救助、尽救助”的原则,积极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相关数据明显上升。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司法救助13974件,同比上升49.6%。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3986件,同比上升50.1%,实际救助人数12807人,同比上升48.4%,发放救助金16579.7万元,同比上升49.5%。其中检察机关主动提起救助5101件,同比上升69%,占提起救助案件的36.5%,同比增加4.1个百分点。同期,对扶贫对象发放司法救助4614.1万元,同比上升35.1%。这充分体现出各地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国家司法救助职能,精准做好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工作,积极为全国决胜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记者:检察机关在服务三大攻坚战方面,还有哪些办案数据与我们分享?
董桂文: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明确部署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举。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中肩负着重要责任。最高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将其作为检察机关主动适应大局、对接大局、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金融安全护航、为脱贫攻坚助力、为美丽中国添彩。刑事检察方面,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起诉30600人,同比上升13.7%;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起诉5060人,同比上升21.9%;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起诉37139人,同比上升3.9%。民事检察方面,共提出涉三大攻坚战检察建议483件,同比上升125.7%,同期被采纳452件,占提出数的93.6%。行政检察方面,共提出涉三大攻坚战检察建议689件,同比上升538%,同期被采纳561件,占提出数的81.4%。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1230件,同比上升20.8%,占立案总数的55.9%,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fgsd/202010/t20201022_29928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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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调研函?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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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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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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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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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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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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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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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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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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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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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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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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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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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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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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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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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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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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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