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履职报告评议制度

时间:2023-11-2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法治日报讯 记者潘从武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全面依法治兵团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兵团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议办法》),以深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评议办法》的出台,旨在压实兵团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切实发挥考核评价机制在促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展履职报告评议,进一步推动兵团国家机关全面履行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的重要职责,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大格局,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评议办法》规定,评议对象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具有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依法受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组织以及司法机关等。评议工作要坚持“客观标准、公平公正、效果导向”原则,评议内容包括普法责任制建设、系统内普法及实践、推动社会面普法、普法形式创新、注重普法实效5个方面,评议方式包括自查自评、集中评议、公告公示、结果反馈4个步骤。各评议对象须对照《兵团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指标》进行自我评估,形成年度普法工作自评报告,由兵团党委依法治兵团委员会守法普法工作小组组织评委对报告进行集中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被抽查单位年度法治建设普法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选普法宣传工作先进的重要依据。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pfyyfzl/202311/t20231127_490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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