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题深化 抓实管理 服务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者按 循道而行,功成事遂。最高检党组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离不开高质效的司法管理,高质效司法管理需要以可操作、可推进、可评价、可见效的务实举措为支撑。本期“观点·专题”邀请四位基层院检察长,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找准着力点、突破口,畅谈如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科学措施加强司法管理,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敬请关注。
队伍上实现专业化 业务上实现差异化 管理上实现科学化
准确把握三大关系 走实司法管理新路径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永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强调,要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鲜明的履职特征。抓司法管理也必须求真务实,为此,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以正确政绩观为指引,遵循客观规律、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案,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准确把握“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着力在队伍上实现专业化
立足现实,破解难题,筑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法律监督重心在基层、突出短板在基层,基层检察人员司法理念更新对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摈弃“唯数量”“唯规模”“唯排名”观念,杜绝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现象。始终立足基层基础,遵循司法规律,注重整体法律监督质效,突出司法为民办实事,实实在在把重心放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以业务素能提升为核心,深化检校合作、组建专家智库,建立业务导师带教、检察官教检察官、岗位练兵等制度,办好“青白江检察论坛”“检察官课堂”等活动,组织“四大检察”同堂培训,努力培养“全科型检察官”,提高检察人员准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着力破解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不足、职业素养不高、履职能力不强等难题。
着眼长期,争先创优,助力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秉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培树品牌、争创一流”总体思路,以争创全国一流基层检察院为长远目标,深入实施“五大强基工程”,坚持人才、业务、管理、科技、业绩系统性推进、一体化提升,着力打造基层检察示范样板,努力实现一年初见成效、两年跃上台阶、三年争创一流,在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四川样板”中走在前、作表率。注重潜能挖掘,实施文化育检,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全力打造检察文化阵地,积极培育检察文化品牌,切实激发全体检察人员主观能动性,增强内生动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注重从办案一线挖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激发全体检察人员敢想敢拼、勇于创新的争先创优意识,把“要我做”的职能管理变成“我要做”的自我努力。
准确把握“整体”与“重点”的关系,着力在业务上实现差异化
注重整体,系统推进,以融合履职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整体推进是基础、是前提,始终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着力弥补民事检察“不专”“不会”、行政检察“不敢”“不力”、公益诉讼检察“不精”等短板问题,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树牢“一盘棋”“一体化”系统观念,完善纵向、横向一体履职机制,引导各业务部门打破“业务壁垒”,深化条线贯通,积极争取上级院支持,推动上下级检察机关协同联动、紧密衔接。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全力抓好行刑衔接工作,以反向衔接工作为重点,细化制定《反向衔接内部工作指引(试行)》,深入推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突出重点,聚力突破,以品牌引领推动检察特色发展。科学分析当前检察工作比较优势,精准施策、定向突破、做出亮点、以点带面。秉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思路,实施基层院建设“错位发展”行动,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走好差异化、个性化发展道路,选取特色亮点检察业务做大做强,推动形成以“开放陆港 检护营商”品牌为龙头的“1+N”特色检察品牌矩阵。深入打造“蓉欧卫士”自贸检察品牌,持续编制海上丝路(东南亚)外贸国别法律指引手册,健全“前端预防+中端打击+末端治理”全流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深入打造“亮晶晶·晶晶热线”未检品牌,突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实质化运行,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深入打造“清江行研”行政检察品牌,坚持“基地+办案+研究+服务”四位一体推进,全力建设四川省行政检察研究基地,助力四川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打造“检治理”检察建议品牌,深化运行“1+1+N”检察建议工作模式,将检察建议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准确把握“管案”与“管人”的关系,着力在管理上实现科学化
紧扣指标,精准分析,实现质效并重双提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初心、严格公正司法,全面正确理解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内涵,准确把握指标背后的司法理念、司法价值、司法规律,处理好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与公平正义的关系,切实把“有质量的数量”与“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科学运用指标补强业务短板,以案件分析会、反向审视等方式,对变化异常指标的产生原因、趋势进行分析研判,找准实施路径,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切实增强工作指导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以上率下,规范管理,落实上下一体同监督。充分结合基层实际,抓住院领导这个“关键少数”,在直接办案中体现“质效示范”,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新类型案件,及时总结提炼司法经验、办案方式方法,成为高质效办案“领头雁”。坚持“放权”与“管权”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加强对不捕、不诉等重点环节的制约监督,对拟以无逮捕必要不捕、拟不起诉的案件,坚持公开听证,落实听取被害人意见等制度,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确保公正、廉洁、高质效行使检察权。
优化司法管理,构建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的司法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准确理解和精准适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
探索完善案件质效全面评估体系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曾国东
最高检党组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能当作“口号”喊喊。要深入思考怎样才能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怎样才能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怎样才能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案件的高质量既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优化司法管理举措,构建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的司法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准确理解和精准适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依法尊重检察官的主体性,强化检察履职的事中事后监管,合理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引导检察人员将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加强本地化运用,绘制案件质量评价的“神韵”。司法管理的求真务实就是要守护检察履职为民的初心,追求公平正义的核心。如果单纯以数据指标排名作为案件质量评价标准,容易导致检察办案失实、司法管理失真。2023年3月,最高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印发修订后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特别强调,完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基础是信息系统,核心是指标体系,关键是考核应用,这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具体而言,在加强评价指标的本地化应用方面,可考虑通过设置黑白名单对指标进行适度细化,更好地发挥其宏观指导、综合评价、辅助决策等功能,在调动检察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同时,有效遏制“数据内卷”。
一方面,列举案件质量评价白名单指标,选取核心评价指标勾勒出检察履职的基本画像,该画像应为水墨画,画出神韵。这些指标侧重类案监督、全面履职监督。案件管理部门通过常态化、高质量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并结合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机制,全面、客观、准确监测白名单指标运行情况,及时纠偏。另一方面,动态监测案件质量评价黑名单指标,即异常指标,围堵脱离司法规律的数据内卷。比如,针对辖区内公安机关在一个考核年度多次出现的赃证物品扣押不当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的情况,在检察官制发第二个纠正违法通知书后,该指标转为灰名单,从而督促检察官结合实际情况变化监督方式,制发类案监督文书,开展专项治理。
“正向激励+反向审视”,全面准确落实案件质量评价。把精力聚焦于检察履职的事中事后监管上,引入“数据+监管”的监管理念开展正向激励,通过反向审视,有效提高司法管理的精准度、强化管理的威慑力。
正向激励,引导检察人员充分履职。要站在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高度,准确把握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背后的司法理念、司法价值、司法规律。对于检察官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还及时追捕、追诉,制发检察建议等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应予以正向激励,尤其对能够强化法律监督刚性的类案监督、优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等,予以鼓励。同时,上级检察院要加大对下级检察院法律监督全要素评比的力度,比如加强综合履职案例评选活动,对于能够真正从检察工作的整体性出发,加强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真正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予以表彰,正面引导检察人员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进“四大检察”高质效融合发展。
反向审视,督促检察人员全面正确履职。持续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深化每案必评、智能化评查,重点关注检察人员司法办案是否全面、正确。在全面履职方面,关注是否存在应该发现的法律监督线索没有深入追查,应该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没有制发等情况。在正确履职方面,要加强对异常指标项目进行反查,对于在反向审视中发现存在就案办案、办“凑数案”等情况的,给予负面评价。
“深挖数据+合理运用”,案件质量评价结果效应最大化。科学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能实现对一院、一区域检察案件办理的一个基本画像,反映决策是否正确,机制是否健全,程序是否正当,能力是否适应。最高检党组强调要建立以数据为中心的业务指导管理机制,定期在检察长的主持下,开展检察统计数据分析研判。因此,在司法管理中,要夯实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提升重点围绕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进行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分析检察权运行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服务领导决策;要与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评价相结合,监测放权后案件质量变化情况,作为领导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和手段,通过对办案数据的监测,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此外,需合理运用评价结果,正确处理与检察官考核的关系,政工部门、业务部门、案管部门要在指标设计上加强沟通协作,有效发挥二者的不同功能,防止简单结合甚至混为一谈。
总之,要规范司法管理的运行范围,优化案件质量管理运行机制,营造更加尊重司法规律、求真务实的履职环境,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审视进一步调动检察官依法能动履职的积极性,真正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初心、司法公正核心。
做好数据监控 做实数据分析 做优数据赋能 做严数据管理
统筹做强数据管理 高质效服务检察履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峰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促进和维护公平正义,更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时代新征程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离不开数字检察建设,最高检党组提出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基层检察机关的办案实践是大数据法律监督的基础与源泉,汇聚了“四大检察”的主要办案数据。案件管理部门要通过科学分析业务数据,研判评价考核指标,解决检察办案突出问题,以优质高效的案件管理服务检察工作现代化。
做好数据监控。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以来,通过不断调适、改进,逐步完善,基本实现流程监控全链条、全过程、全覆盖。就案件管理工作而言,流程监控是案件质量管控的前提,也是准确抓录和读取数据的基础。一要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细化办案流程,实现办案程序动态实时监控。严把案件进出口关,紧盯案卡填录、文书制作、办案期限、诉讼权利保障等重点,全程跟踪、预警、监控,适时发布案件超期预警,按月发布流程监控通报,督促办案人员及时整改。二要通过检察业务数据分析平台和“数检通”“案卡医生”等对案卡项目进行全面“体检”,实现数据逻辑关系、关联项目、卡表一致性等自动检测,全面提高业务数据监管质效。三要严把数据质量关。严格执行业务数据质量常态化监管、通报机制,定期导出案件系统案卡填录不规范问题的提示,每月及时反馈至承办人,督促核对修正案卡,在季度末、报表更新前再次组织核对修正,落实日常监管,压实办案检察官的填录主体责任和案件管理部门的审核监督责任。
做实数据分析。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是检察机关通过对各类业务数据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对检察业务发展态势、类型犯罪趋势等开展全面研判,为领导决策部署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案件管理部门在抓好业务数据日常审核、检查、监管的基础上,一是通过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平台,及时全面对相关指标进行统计分析,撰写月度分析报告,开展季度、半年业务分析研判会商,重点对排名靠后、波动较大的指标进行分析预警,剖析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对策措施。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案件管理部门在对检察业务数据研判时,不能闭门造车,要加大与业务部门沟通协作,完善业务分析通报机制,督促各业务部门针对自身问题,改进下一步工作。三是积极引导业务部门“学数据、懂数据、用数据”,使业务部门明确各项考核指标所涉及的具体业务工作,做实业务数据提醒、分析、研判以及会商意见落实与反馈。
做优数据赋能。大数据是做优法律监督的途径,案件管理部门要积极运用相关办案数据,整合数据资源,运用大数据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服务领导决策。一是服务上级业务条线。虽然上级部门可通过数据抓取,实时了解业务部门的工作动态,但并非所有工作都能提取到相应的数据,这时利用大数据应用管理模型,可以为上级相关业务部门决策服务,从而起到举一反三、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服务本院领导及业务部门。要强化业务部门配合协作,通过大数据开发和运用,为检察机关机制创新提供数据支撑和案例支持,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三是通过类案办理,利用大数据全面分析犯罪发展态势和问题原因,研判行业风险,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做严数据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时代,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检察机关办案的大数据涉及方方面面,尤其有的数据还来源于外部,因此要注意数据使用的合理边界。一要加强数据保密工作。要求对外提供数据的,案件管理部门要注重对数据审核审查,防范敏感信息泄露。二要注重风险防控。一旦发生数据泄露,要及时启动应急机制,进行风险隐患排查,管控不良影响。三要落实责任管理。司法实务中,很多办案人员数据保密意识还不强,容易无形之中泄露敏感信息,加强数据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对增强办案人员数据意识,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检察品牌建设是助力优化司法管理、将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到检察实践各环节的重要抓手
以品牌建设为抓手优化司法管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高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最高检党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并强调司法办案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为各级检察机关履职尽责提出了明确要求。检察工作千头万绪,只有善于抓重点、找抓手,才能将纷繁复杂的“千股线”,科学有序地穿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根针”。检察品牌建设是助力优化司法管理、将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到检察实践各环节的一个重要抓手。
推进品牌建设,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鲜明导向。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人民至上、求真务实的政绩观,以更实举措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品牌项目作为从诸多“面”中选出的具有典型性、指向性的“点”,代表着一个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关注重点和着力方向,必须体现为党分忧、为民造福的履职担当和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价值导向。南昌市红谷滩区检察院紧扣发展所需和群众所盼,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制定实施《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在每个条线都确立了品牌打造项目。如积极打造“八一红”金融检察工作品牌,联合全区政法单位、金融监管机构构建线索移送、依法打击、信访维稳、追赃挽损联动履职模式,妥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洗钱犯罪,护航区域金融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犯罪多发频发问题,积极打造“红e蓝”网络犯罪检察工作品牌,加大依法打击和普法宣传力度,发布电信网络犯罪检察白皮书,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持续做实司法为民。通过将鲜明的价值导向融入品牌建设,并以品牌建设引领深入践行,进而使正确政绩观在各条线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推进品牌建设,对检察办案提出更高要求。司法办案必须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目标,而非片面追求数据高低、排位先后,具体可从四个方面着力。一是优化轮案机制,打造专业化团队。在坚持随机分案的基础上,结合品牌建设,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专业化办理重大金融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及职务犯罪等疑难复杂案件,针对性攻坚所在条线发展瓶颈,开展典型案例培育,推动实施繁简分流,实现办案质量、数量、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整体工作质效提升。二是要求案件管理部门对提前介入、洗钱罪上游7类犯罪、涉企、“食药环”领域、有被害人等重点案件全流程同步制发提示单,督促每一位办案人员严格依法履职、规范高效办案。三是强化内部协作,提升监督质效。以品牌打造工作为支点,整合“四大检察”办案力量,完善协作配合、线索移送机制,实现办理一个案件,同步开展刑事犯罪打击、行刑“反向衔接”、公益保护、国家司法救助,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四是深化调度分析,建立多维评价体系。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运行情况和品牌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周调度、月分析,将品牌建设成效、人民群众反馈与数据指标情况进行双重比对,将司法为民的实效作为检验司法办案质效的“试金石”,切实防止“政绩冲动”,违背司法规律。
推进品牌建设,强化队伍管理。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关键在人。要持续在凝心铸魂上下功夫。打造“红心向党”党建工作品牌,组建“红心”读书会,打造“红心”讲堂,实施人才培养“青蓝工程”,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一体推进理论素养、业务素能同步提升,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引导督促检察人员锤炼党性、强化宗旨意识,自觉站稳人民立场,走好群众路线,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要持续在专业素能建设上下功夫。依托品牌建设,搭建岗位练兵平台,综合锻炼检察人员的全局意识、专业素能、创新能力。打造一个品牌的同时,也就锻造出一批能力过硬的检察人员,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战斗力,让其更有荣誉感和归属感。要持续在强化考核管理上下功夫。在考核中更加重视实绩评价,让检察官不为数据所困、不被考核所累。丰富评价体系,将品牌建设、党建工作、群众满意度等反映工作实效的内容纳入检察官考核,注重综合评价,不唯数据论英雄,让践行正确政绩观有规可依、更加科学、更好落实。丰富评价形式,常态化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开展院领导随机听庭反馈,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各界群众参与听庭、听证等工作,建立办结案件回访、窗口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积极开展社区(村)走访,把监督权和评价权切实交到群众手中。
推进品牌建设,抓实“产品”管理。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坚守为民初心,更要注重办案实效,努力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一要以品牌建设抓案件质量。精雕细琢、精益求精,以品牌建设带动提升监督办案质效,提升核心竞争力,让检察产品更加管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需求。二要借助品牌效应提升检察形象。扩大检察影响力,树立检察新形象,有效提升社会认知度、认可度。三要持续打造品牌做优检察“产品”。立足当下,谋划未来,积极探索品牌建设新道路、新模式,在检察“产品”供给上不断推陈出新,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近年来,红谷滩区检察院一体打造“小红伞”未检工作品牌、“小红团”宣传工作品牌,根植检察履职进行法治宣传,综合运用“传统+新兴”“线上+线下”形式,积极开展检校共建、检察开放日、网络直播普法、拍摄普法短视频等法治宣传活动,走访辖区内所有社区(村),加入社区网格群410个;开通集职能介绍、线索举报、意见征集等功能于一体的检民联络“码上通”小程序,赢得中小学师生、社区群众广泛好评。连续三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与检察日报社联合拍摄的《孤勇者·未检版》MV,获评中央政法委第七届“三微”比赛一等奖。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312/t20231211_63647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