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十大刑事检察热词
编者按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回顾2023年刑事检察领域的热点事件,从推动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到法律监督进一步提升质量,从惩治文物犯罪到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从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合力守护好绿水青山到守护好国家和人民的“粮袋子”,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到深挖民企“蛀虫”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透过这些热词,我们能读懂2023年刑事检察行稳致远的“基因密码”。
1.构建轻罪治理体系
近年来,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犯罪结构新变化、犯罪治理新形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在轻罪治理中的功能作用。2023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轻伤害案件办案质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最高检还发布了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典型案例。6月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工作会议提出“推动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7月下旬,最高检党组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特别强调,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还要重视和加强轻罪治理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探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8月,最高检发布《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其中明确提出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
9月,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山西调研时再次强调,面对犯罪结构的变化,要重视和加强轻罪治理体系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探索。11月1日,轻罪治理体系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研讨会在广东深圳举行。
“轻重分离、繁简分流、延伸治理”,检察机关在推进轻罪治理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在不断研究和探索轻罪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
2.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202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加强与公安、法院及有关部门协同联动,推动构建“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打防管控体系。9月,最高检、公安部启动第三批5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全力打团伙、摧网络、斩链条,深挖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金主”。11月30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工作情况(2023年)》,系统分析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主要态势,并就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峻形势进行风险提示及建议。统计显示,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4万余人,同比上升近52%,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10.4万余人,同比上升近80%。当日,最高检还发布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依法惩治力度,强化追赃挽损,推动源头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社区,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预防犯罪等知识。
3.惩治文物犯罪
文物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文物犯罪,助推源头治理,有效遏制和防范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筑牢文物安全底线,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国家历史文脉。
2023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完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并要求及时通报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防范打击文物犯罪工作。10月30日,最高检、国家文物局联合举行以“依法惩治文物犯罪赓续中华历史文脉”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检察机关和文物行政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惩治文物犯罪的工作情况: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妨害文物管理犯罪案件1451件3192人,起诉1785件5020人,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文物犯罪。发布会当天还发布了5件依法惩治涉文物犯罪典型案例。
接下来,检察机关将从四方面加强文物司法保护:加大追捕追诉追缴力度,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协同协作,助推形成全社会文物保护合力;坚持标本兼治,推进源头治理;以大数据赋能,促进文物综合保护。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对一起倒卖文物案提起公诉,该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4.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2023年以来,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突出打击重点,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加大刑事惩治和追赃挽损力度,以高质效履职帮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切实以反洗钱工作遏制上游犯罪、促进追赃挽损,持续强化部门协作,结合普法宣传引领提升全社会的反洗钱意识。与此同时,依法严惩各类金融投资诈骗犯罪,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以金融犯罪为主题的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性案例聚焦涉私募基金等新型金融犯罪,突出高质效办理金融犯罪案件的工作要求,更好帮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检察机关还将打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紧密结合。8月,最高检发布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性案例以金融领域新型职务犯罪为主题,旨在为各级检察机关准确认定金融领域新类型职务犯罪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提供参考借鉴,切实增强金融领域反腐的精准性。
12月13日,最高检召开党组会,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研究部署服务金融强国建设、全面推进公正司法等工作。《意见》对加强和改进金融检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金融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5.深挖民企“蛀虫”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2023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第4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作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依法惩治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坚持公正司法,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活动当天,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结合检察办案,就涉企业经营类犯罪的相关风险及防范工作进行了法治宣讲。
10月23日,最高检发布《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其中提到,要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惩治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犯罪;坚持标本兼治,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
各级检察机关把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实到履职办案中,坚持标本兼治,既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又在办案中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帮助民营企业去疴除弊、完善内部治理。
湖北省枝江市检察院检察官到涉案企业走访调查。
6.严惩污染环境犯罪
对于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始终保持依法从严惩治高压态势,以专项行动引领带动全链条打击。2018年至2023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污染环境类犯罪4.3万人、受理审查起诉破坏资源保护类犯罪35.1万人。自2023年5月20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整治盗采海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自9月起,最高检与海关总署、最高法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依法惩治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犯罪行动。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合力守护好绿水青山。5月,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发布7件依法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聚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共性特点形成打击合力;10月,上述三部门联合发布依法严惩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加强行刑衔接协作。
为依法惩治有关污染环境犯罪,8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门槛由“行为入罪+结果入罪”调整为主要以行为入罪;11月,最高检、公安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办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证据指引》。
9月12日,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来到一起非法采矿案中被毁坏土地现场跟踪回访。
7.打击新型毒品犯罪
近年来,在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下,传统毒品销售渠道日渐收窄,但部分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却流入非法渠道,被作为毒品替代物滥用的情况呈频发态势,且相关案件增长较快。2023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邮政局等17个部门共同部署开展了平安寄递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寄递渠道安全隐患,依法打击非法寄递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来看,当前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犯罪仍较多发,特别是医疗从业人员在管理、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非法利用,甚至流入制贩毒渠道,社会危害严重。对此,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从严惩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失管涉毒犯罪,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强化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管。6月25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发布检察机关禁毒工作十大典型案事例;6月26日,最高检发布5件惩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失管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创新能动履职,进一步推动强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监督管理。
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贩卖、制造毒品案时向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咨询专业问题。
8.守护“粮袋子”
粮食购销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2023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参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反腐败工作大局的有力举措。
5月,最高检下发《关于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强调通过依法能动履职,严惩涉粮职务犯罪,促进粮食购销领域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守护好国家和人民的“粮袋子”。5月至12月,最高检组织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检察能动履职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
12月9日,为进一步强化依法办案,推进重点领域腐败犯罪治理,最高检发布了10起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会同监察、审判等机关依法严肃惩处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的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会同监察、审判等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追赃挽损力度,强化诉源治理,加强法治教育,促进涉案单位堵塞制度漏洞,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9.刑事抗诉
检察机关依法对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是我国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原则,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而刑事抗诉是刑事审判监督的重要手段。全国检察机关积极适应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检察改革的要求,履行刑事抗诉职责,依法办理了一大批抗诉案件,成效显著。2023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5300余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3000余件,占审结总数的74.2%。
为全面、准确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抗诉指导性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于7月6日发布了第四十五批指导性案例,这也是最高检发布的第一批以刑事抗诉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性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刑事抗诉的条件和标准、彰显刑事抗诉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制度价值、突出刑事审判监督与促进诉源治理的深度融合等特点。
最高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刑事抗诉指导性案例,要以刑事抗诉指导性案例发布为契机,不断强化刑事抗诉工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抗诉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广东省检察院对一起贩卖毒品案提出抗诉,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改判被告人无期徒刑。
10.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
2023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正式启动,最高检第五检察厅组织四个巡回检察组对四川、福建、广西、山东有关看守所开展现场检察,随后,巡回检察组完成进驻并召开动员部署会。9月中旬至10月底,最高检采取专项检察和“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巡回检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进行督导,进一步提升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质效。为实地检验整改效果,最高检第五检察厅按照相关工作规定认真组织“回头看”工作,逐一对照检查公安机关及看守所、检察机关及派驻检察室对巡回检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制发的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的落实情况,向有关检察机关交办的巡回检察发现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调查核实情况,以及巡回检察过程中发现其他重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0月,最高检印发《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指引》和《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指引》。各地检察机关将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努力提升巡回检察工作整体质效。
河南省新乡市检察院检察官利用大数据模型开展线索摸排。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212/13849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