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检察机关以高质量履职诠释检察担当
行稳方致远 奋斗新征程
——泉州市检察机关以高质量履职诠释检察担当
□记者 肖赣 通讯员 张振作
耕耘到时花自开,硕果累累满枝头。回首2023年,泉州市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以全省七分之一的检察人员办理全省四分之一的案件,监督质效、品牌效应、队伍建设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彰显使命担当。
泉州市检察院、中共泉州市委党校联合举办全市检察机关第三期青年干警政治轮训班
夯实基础、擦亮品牌、提升质效……一年来,泉州市检察机关把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开展主题教育和“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焕发出的热情,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成色更足、更可持续。
强化政治引领 全力服务大局
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是一条贯穿人民检察史的历史主线,也是泉州市检察机关矢志不渝的政治本色。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年度考评居全省检察机关首位,这是泉州市检察机关对群众安居乐业的不懈追求。泉州市检察机关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影响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违法犯罪;重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依法严惩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违法犯罪。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2023年,泉州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8份,以一案之问助推一方之治。推进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两级检察院实现检察建议纳入党政考核全覆盖,相关经验做法获最高检通报肯定、省检察院全文转发推广。针对有银行不规范经营、存在信贷等风险的情况,泉州市检察院建议并推动完善行业监管措施、健全内控机制,保障金融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入选全国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了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更多群众心中,泉州市检察机关打造的青少年社会保护中心、企业合规检察护航展示馆等普法阵地,分别被确定为市中小学生校外法治教育基地、市营商环境联系点。
“全国模范检察官”、晋江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雅芳(右二)到残疾人家中了解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
用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泉州市检察机关选派212名检察官进驻156个“党建+”邻里中心,让群众有诉求可以就地表达。对争议大、影响性案件,开展公开听证367件,将矛盾争议摆上台面大家谈,真正解“法结”化“心结”。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携手残联、卫健部门在全省首创涉案精神残疾人就业帮扶协作机制。办理的督促保障残疾人就业行政公益诉讼案,写入全国两会最高检工作报告。
坚持夯实基础 践行司法为民
“全市26个案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优秀案例。”案例背后,是泉州市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一步一个脚印。
刑事检察工作可谓是检察机关当之无愧的“看家本领”。泉州市检察机关深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会同公安等部门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27个,以信息共享做实监督制约。积极探索轻罪治理新路径,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探索认罪认罚从宽与社会公益服务相结合,不起诉公开宣告与集中训诫同步开展,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民法典》在泉州检察的工作中被用好用活,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民事权利的种种诉求。泉州市检察机关借助大数据深度监督“假官司”,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助力社会诚信建设。落实“二号检察建议”,对民事诉讼主体不适格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泉州市检察机关扎实履行行政诉讼监督基本职能,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及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在全省率先开展督促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监督活动,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并在全省推广。成功承办“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论坛,并作典型经验发言。南安市检察院针对恶意索赔影响营商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检察,促成监管部门规范投诉举报处置,对100多件恶意投诉不予受理。
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泉州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燃气安全、飞线充电、违规出售“消”字号产品等群众关切的公益损害问题得到治理。持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协同18个行政机关制定工作意见11个,推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聘请公益诉讼观察员161人,依靠公众力量发现和解决公益损害问题。
持续创新发展 擦亮检察品牌
立足泉州民营经济发达、世界文化遗产城市历史厚重、在外泉商和侨港澳台资源丰富等优势,泉州市检察机关持续打造“四大护航”特色检察品牌,助力提升城市能级和城市竞争力。
泉州市检察机关在海丝中央法务区泉州片区设立的“数智检察中心”举办法律沙龙活动
持续擦亮“亲清护企”品牌。泉州市检察机关组建“亲清护企”团队,联合政法各部门、工商联分别出台“12条意见”和“16条意见”,加强对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司法保护。泉州市、丰泽区两级检察院联动在海丝中央法务区泉州片区设立“数智检察中心”,配套建设亲清护企“大数据服务中心”,中心作为数字政法应用成果亮相第六届数字中国峰会,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晋江市检察院先行探索行业合规治理,推动鞋材、食品加工等12个行业成立合规管理委员会,覆盖4000多家企业。突出对老字号品牌保护,永春县检察院推动县柑桔同业公会立项“永春芦柑区域公共品牌”一站式维权机制。
泉州市检察机关“刺桐花”团队到永春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宣传活动
“未”爱前行。泉州市检察机关推动“未检闽e站”两级院全覆盖,设立全市首个乡村工作站,开展法治巡讲、司法救助等系列活动。“刺桐花法治关爱行动”获评福建省第三届新时代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十大最美项目”。携手妇联在全市推行“泉家福·刺桐花”家庭教育指导机制,帮助700多名涉案未成年人改善亲子关系。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心”健康,与泉州市第三医院共建心理援助热线968908,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涉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损害赔偿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办理全省首例支持未成年被害人追索精神心理治疗康复费案件并获法院判决支持,形成了多部门联动、多主体参与、多服务供给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泉州模式”。
聚焦守护“自然生态”这一无价之宝和“历史文化遗产”这一人类瑰宝,泉州市检察机关检察护宝专项行动成效显著。泉州市检察机关不断完善“检察院与河长办”联合执法监督、洛阳江两岸“检察护宝”协作配合等机制,构建涵盖山、水、海的跨区域、跨部门生态保护矩阵。泉州洛江、惠安两地检察院共同建立洛阳江两岸“检察护宝”协作配合机制,探索推动以洛阳江为主线,对沿线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发、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综合立体保护。德化县检察院探索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一起滥伐林木案当事人在补植复绿的基础上认购68吨林业碳汇。
主动延伸触角。泉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检护乡愁工作,一体推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涉台、涉侨检察等工作,在全市持续开展“检察护侨·助推21世纪海丝名城建设”专项工作,办理梧林侨乡文化名村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泉港区检察院开展督促规范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促成增设无障碍设施60多处,获补助资金100余万元。安溪县检察院出台“一镇一策”服务细则,为乡村振兴提供精准服务保障。
提升监督质效 锻造检察铁军
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泉州市检察机关着力提升队伍专业素能,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泉州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积极举办读书班,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初心馆、晋江经验馆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自主开发数字党建平台,对党员实行量化积分管理,推动党建工作程序化、标准化、长效化。
以争优为导向,泉州市检察机关选树担当者,激励干警在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坚持党建引领,探索打造11个“党建+业务”融合项目,2个案例获评全市机关体制机制创新百优案例。打造“青年大学堂”学习平台,升级“新时代泉州检察工作展示馆”。连续10年开展“一院一亮点”创建活动,精心培育亮点项目。
泉州市检察机关连续10年举办“一院一亮点”创建活动,擦亮特色检察品牌,提升为民司法质效
全面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深化模型应用与场景拓展,促进司法办案更高效、更便捷。泉州市鲤城区检察院打造校园周边整治大数据监督模型,以第一名的成绩获评首届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优秀作品。石狮市检察院牵头建成“狮瞳”非羁押数字监管平台,对200多名非羁押对象开展实时动态监管,让轻罪不“关”也能管住。
过往皆序章,未来更可期。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泉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奋楫争先、实干笃行、守正创新,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泉州实践贡献检察担当。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shiyuzhili_0112/39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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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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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