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检察机关2023年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以“望闻问切” 推动高质量发展
——宁德市检察机关2023年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记者 王淇锋 特约记者 冯梅英 通讯员 许斌、郑烽
“望”中心大局,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982人,起诉4932人;“闻”民之所呼,共立案民事公益诉讼89件、行政公益诉讼260件;“问”民之所需,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8件,发放救助金147万元;“切”队伍脉搏,集体和个人受市级以上表彰表扬109次,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
这一组组数据、一个个荣誉、一份份满意,有力见证了2023年宁德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巧用“望闻问切”四字法,筑牢政治忠诚、站稳人民立场、突出善治监督,着力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以实干担当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3年3月31日,宁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良华(右2)进企业问需问效,扎实弘扬“四下基层”作风
“望”中心大局 以检之力护航发展之路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过去一年,宁德市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从严惩治、有效遏制严重暴力犯罪和“涉枪涉爆”、毒品犯罪,起诉282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提前介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孙某某等人境外“裸聊”敲诈勒索案、省纪委监委和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陈某某等人涉黑案。其中,霞浦县检察院在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中一举追诉犯罪团伙头目骨干17人;屏南县、周宁县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制定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工作机制;宁德市蕉城区检察院对林某某、孙某某2起正当防卫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杜绝“谁受伤谁有理”,积极弘扬社会正气……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过去一年,宁德市检察机关主动跟进服务“四大主导产业”,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重要产业园区设立检察联络点;推动宁德市举办以“聚力商业秘密保护、护航企业创新发展”为主题的商业秘密保护专题研讨会;宁德蕉城、屏南、福鼎、霞浦等地检察院建立锂电新能源知识产权联动保护机制……一项项举措如同坚固的屏障,为知识产权保护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法治防线。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过去一年,宁德市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致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行“护海、惠企、便民、善治”海洋检察保护新模式,起诉破坏生态环境与资源领域犯罪172人,立案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75件,督促修复被破坏的山水林田2384亩,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4058万元,让破坏环境者为生态修复“埋单”。其中,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海洋生态损害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法、最高检、中国海警局典型案例。
2023年8月1日,宁德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跨区域治理工作现场会上专题介绍海洋检察工作经验
2023年12月14日,宁德市、浙江省温州市两地检察机关签订《关于深化司法协作服务浙闽边界协同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宁德、温州两地检察机关联系交流、资源共享、协作联动,共同为闽浙边界协同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谱写新的篇章。
“闻”民之所呼 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23年9月,宁德市检察院在履行检察职责过程中,发现某医院便民门诊存在乱收费、违规占用医保资金的违法行为。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并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协助后者依法追回了被违规占用的医保资金12975元。
针对此案所暴露的问题,宁德市检察院还进一步督促有关部门针对全市范围内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全面梳理和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上述案例是宁德市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的一个缩影。宁德市检察机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期望嘱托,2023年共立案民事公益诉讼89件、行政公益诉讼260件。其中,推动赤鉴湖油行溪流域、霍童溪流域水环境问题综合整治,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900余亩、关停整改污染企业2家;积极推广应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招募公益诉讼志愿者265名、公益护海员29名,持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寿宁县检察院开展古树名木公益诉讼监督,推动规范1200多棵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职责。
2023年4月13日,检察干警在“携手同心,保护三都澳海洋渔业资源”2023宁德伏季休渔普法宣传活动现场
此外,宁德市检察机关着力提升刑事检察质效,刑事抗诉率、纠正漏捕漏诉率等8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在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方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良性互动、协同发展”同堂培训,凝聚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共识。探索刑行“反向衔接”,移送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不起诉案件470件,解决被不起诉人“不刑不罚”问题。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道路交通安全及运输执法等专项监督,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12份。
“问”民之所需 让办案有力度更有温度
“这笔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谢谢你们的帮助!”2023年9月12日,接过司法救助金的陈女士(化名)热泪盈眶地对检察官说道。
陈女士是一起家暴案的受害者。周宁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她因丈夫家暴导致重伤,手术费高达3万余元,无法再从事重体力劳动,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为帮助陈女士一家,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终依法成功帮其申请司法救助金4万元。
民有所需,检有所应。宁德市检察机关犹如一盏明灯,为遭遇困境与绝望的群众指引方向,点亮他们心中的希望之光。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持续推进“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专项活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8件,发放救助金147万元,帮助因案致贫致困群众解了燃眉之急。
将心比心,情同此心。宁德市检察机关暖心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探索“支持起诉+法律援助+检察和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推动全市设立“一站式”涉弱调解工作站,依法支持起诉侵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案188件,推动达成和解143件。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困难妇女32人,发放救助金107万元。古田县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筑牢屏障,守护未来。宁德市检察机关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2人,起诉250人。持续开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专项监督,推动出台《宁德市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盟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就学就业等措施,融合“六大保护”同向发力。推广“订单式”普法,制作以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为主题的“为宁守未”法治课程6个,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一项项为民举措犹如一粒粒“种子”播撒,让人民群众感受、体验、获得检察机关的温暖与关怀,终使“检察为民”结出“累累硕果”。
“切”队伍脉搏 锻造高水平检察队伍
“吴传忠同志,欢迎你载誉归来!”2023年12月21日上午,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的古田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吴传忠一到宁德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良华就代表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致以热烈祝贺。同时,陈良华向全市检察机关干部发出了向吴传忠学习的号召,树立了学习先进的鲜明导向。
干事创业,关键在人。吴传忠是从宁德市检察队伍中走出来的先进典型代表,他的先进事迹是宁德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成效的缩影。2023年,宁德市检察机关集体和个人受市级以上表彰表扬100多次,其中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1名干警获评第八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入选中国好人榜。宁德市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背后,是建强过硬检察队伍的坚持——
持续丰富宁德检察讲坛、检察沙龙,建立青年业务骨干检委会学习导读、资深检察官与青年干警传帮带机制,逐步培养基层检察院“全科医生式”业务能手、市级检察院分领域专家型人才。
充分发挥文化育检、文化润检、文化兴检的积极作用,举办“检察心向党·奋进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第七届诗文朗诵会。坚持以品牌建设为引领,培育孵化“党旗领航·检心卫宁”“为宁守未”“安小检”等11个检察文化品牌。其中,福安市检察院“安小检”工作品牌获评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最佳典型事例。
2023年8月16日至18日,三明、南平、平潭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宁德开展交叉视察活动
探索建立“人大监督+检察监督”“政协监督+检察监督”机制,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对基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19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交叉视察、庭审观摩、公开听证等活动800多人次。与市政协、福州军事检察院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召开圆桌会议,有力推动军用航道占用问题整改落实。
磨砺法律监督之剑,斩断侵害公正之恶。下一步,宁德市检察机关将坚持“止于至善”,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更高要求,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中不断擦亮检察为民底色,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shiyuzhili_0112/39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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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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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