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宜宾样板——2023年宜宾检察工作综述
为大局服务 · 为人民司法 · 为法治担当 奋力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宜宾样板
——2023 年宜宾检察工作综述
宜宾市检察院与宜宾海事局等9家单位签署《长江大保护合作备忘录》
孩子们在“小鲟老师”的带领下参观宜宾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
高县检察院“高·见”行政检察团队对一起行政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宜宾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从数据看宜宾检察
●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2729件
●刑事检察案件10456件
●民事检察案件762件
●行政检察案件305件
●公益诉讼检察案件451件
●其他类检察案件755件
●10名检察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
●5个集体获评全国、全省优秀办案团队
●36个集体,45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叙州区检察院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
●5个品牌和团队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三培育三引领”名录
●3项课题被最高检、省检察院确定为应用理论研究课题
●19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13个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
2023 年,宜宾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宜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中凝聚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为宜宾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组组数据、一项项荣誉,是一年来宜宾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的生动体现。这些数据和荣誉,凝聚着全市检察人员基于对检察事业热爱的担当奉献、基于忠诚的执着坚守、基于职责的艰苦奋斗。
在这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忠诚担当护发展,以真心真情护民生,以铁血监督护法律权威,让平安“检色”溢满“长江首城”。
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国政法机关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能动履职,守正创新,用服务大局的自觉和用心,为宜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独有“亮色”。
2023年3月3日,在宜宾港志诚集装箱码头,宜宾市检察院会同宜宾海事局等9家单位实地查看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登轮查看污染物接收船工作情况及污染物闭环管理情况。当天,10家单位还现场签署《长江大保护合作备忘录》,共同打造宜宾市长江大保护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新格局。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记者获悉,2023年,宜宾市检察机关坚持为大局服务,进一步统筹发展与安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这一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1520人、起诉4472人。
这一年,全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82人;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到重点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法治宣讲36次;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促进8家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在三江检察服务中心挂牌知识产权案件“双报制”办理中心,与川酒“六朵金花”及所在地检察院共同签署战略合作书,共建川酒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体系,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5人;坚持情理法相统一,运用公开听证方式办案244件,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社会治理方面的漏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4件。
这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制定出台服务保障建设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17条意见,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86人。针对大气污染防治、露天矿山和非法煤堆场环境问题整治、长江船舶污染和长江干支流排污口污染整治专项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4件,建成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4个,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补植复绿5000余株、增殖放流20万余尾;与重庆、贵州、云南等地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8个;与监委、司法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会签执法司法联动机制18个。
以高质效办案守护民生福祉
最高检检察长应勇强调,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就要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要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切实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2023年6月5日,宜宾市南溪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陈某某等12人向南溪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2年3月,被告陈某某、曾某、刘某某共谋生产、销售一款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胶囊,三人以每粒1.6元至2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其中大部分销售给吴某。吴某以每粒减肥胶囊6至10多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全国客户,其中部分销售给罗某某。罗某某为扩大销售,将胶囊包装成“黄金一粒瘦溶脂胶囊”,以每盒7粒10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分别销售给了莫某某等7人。莫某某等人加价以每盒298元、398元不等的价格分别销售给消费者。
经审理,南溪区法院采纳了南溪区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依法判处陈某某等12名被告人7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刑期,并承担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金额的3倍惩罚性赔偿金共计91.2万元。
该案是宜宾市检察机关坚持为人民司法,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扎实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的典型代表。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盯“生产安全”,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8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件,推动整治安全隐患95处;紧盯“舌尖安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86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2件;紧盯“财产安全”,依法惩治缅北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犯罪669人,起诉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44人,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金融犯罪63人,倾力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2023年7月25日,对于小明(化名)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在检察官的陪伴下,这个“迷途”少年正式进入高县检察院“繁星护未队”“韶华”观护基地,在高县消防救援大队体验不一样的“蓝色青春”。穿上消防训练服的小明,精神干练,谁会想到一个月以前,他还是一个令老师、家长头痛的“问题少年”呢。
高县检察院“繁星护未队”在县消防救援大队、东升社区、高县龙溪茶叶有限公司建立“韶华”“芳华”“春华”观护基地,三个观护基地帮教侧重点各不相同,分别从行为、认知、道德规范等多维度引领罪错未成年人重塑人生。
小明只是宜宾市检察机关帮扶的特殊群体人员中的一个。
记者获悉,一年来,宜宾市检察机关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6人、起诉327人;联合妇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16次,制发“督促监护令”38份;引入“金江”“春霞”等社工机构,与妇联、共青团等建立观护基地5个;全市181名检察官担任291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建成宜宾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支持农民工起诉99件,帮助追讨薪金370万余元;起诉涉“养老投资”“保健治病”等坑老害老犯罪15人;救助困难群众248人,发放救助金160万余元……
不仅如此,全市检察机关还通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不批捕821人、不起诉1853人、促成刑事和解167件,对自愿认罪认罚的578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1008件案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级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68件;推行民事检察“和解五法”,促成和解息诉125件,实现高质效定分止争;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功化解122件。
以嵌入式监督维护法律权威
检察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活动的参与者,直接在具体办案过程和环节中履行监督职责,对于促进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意义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法律监督嵌入执法司法各环节,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全力护司法权威、捍卫公平正义。
2023年2月22日,宜宾市叙州区检察院办理的钟某某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在该案中,叙州区检察院通过办理的交通肇事罪中获取到的案件线索,发现可能存在当事人隐瞒真相提起虚假诉讼,合伙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的情形。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钟某某等人通过隐瞒事故真相,骗取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的行为,涉嫌虚假诉讼,导致法院四件民事判决错误,应予纠正。于是,叙州区检察院向叙州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叙州区法院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3件案件作出3份民事裁定书,裁定再审;宜宾中院对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发回叙州区法院再审。审理中,原审原告以已经得到赔偿为由,向叙州区法院申请撤回起诉。2022年12月29日,叙州区法院作出4份民事裁定,裁定准许撤回起诉。
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市、区两级检察院通过能动履职强化刑民协作,上下一体形成监督合力,内外联动提升监督质效,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这是一起“离不了”的婚姻登记案。“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这错了20多年的名字,怕是这辈子都改不过来了。”待案结事了后,被自己名字一字之差困扰了20多年、多方奔走也离不了婚的文某初给筠连县检察院送去锦旗,感谢为她这件“小事”来回奔波于宜宾市筠连县和凉山州会理县,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的承办检察官。
近年来,因为历史原因,诸如此类的案件已经数次出现。于是,宜宾市检察机关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后离不了、撤销难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像文某初这样的案件,宜宾市检察机关仅在2023年就办理了9起,涉及的相关单位均根据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对错误之处进行了纠正。
上述两起案例,都是宜宾市检察机关以嵌入式监督维护法律权威的生动体现。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监督立案185件、撤案165件,纠正漏捕28人、漏诉221人。对当事人不服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申请监督案件,经查实后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32件;对民事审判程序、民事执行活动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79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提起公诉30件;监督纠正保险理赔、民间借贷等领域的虚假诉讼28件。针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7件;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怠于履职、不当履职等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4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05件,提起公益诉讼41件;就拖欠公租房租金、违规冒领养老金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100万余元;就违法占用耕地、高标准农田“非粮化”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5件,督促整治土地230余亩;就文物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增领域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件。
以现代化标准锻造检察铁军
检察工作现代化需要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现代化检察队伍作为“助推器”。全市检察机关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一体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专业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2023年9月18日,全市检察机关县级领导主题教育读书班开班。在此次读书班上,学员们通过5天沉浸式自学,理论素养得到极大提升。2023年10月9日,在前期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全市检察机关县处级领导干部集中一天的时间,联系学习所获和分管工作实际,聚焦检察改革、数字检察、基层院建设等热点话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在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四川样板中贡献宜宾力量等内容,深入交流研讨、互相启发、互相促进,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强大真理力量、思想力量、实践伟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检察履职中见行见效。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致力于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坚持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以主题教育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形成调研成果18项,完善制度机制22个,“过筛子式”查找问题50个,“清单化”制定整改措施87项。
坚持把政治与业务融合贯穿教育培训始终。全市检察机关组织业务竞赛、岗位练兵、专题培训2300余人次;3项课题被最高检、省检察院确定为应用理论研究课题;开展法官、检察官、警察和律师等同堂培训,举办青年检察官和青年律师辩论赛,助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持续自我锻造,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19件次,确保公正司法;组建检务督察专业团队,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深化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内外的监督。
检察工作的根基在基层。为此,宜宾市检察院在10个基层院开展“五强”基层院争创活动,深耕“一院一品”,差异化推动基层院建设,选树培育先进典型、品牌、团队32个,翠屏区检察院“零点·守护”等5个品牌和团队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三培育三引领”名录,叙州区检察院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对基层院班子成员和127名优秀年轻干警“精准画像”,靠前协管提拔交流两级院班子成员11人;突出正向激励,全面落实从优待检各项政策措施,遴选员额检察官14人。
【展望】
砥砺奋进新征程,扬帆起航正当时。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更加坚定筑牢政治忠诚;坚持能动履职,更强担当服务中心大局;坚持底线思维,更实举措推进社会治理;坚持深化改革,更大力度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从严治检,更高标准打造宜宾检察铁军等五个方面着力,实心干事、科学作为,守正创新、攻坚克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宜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邓皓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fzsc/20240118/2833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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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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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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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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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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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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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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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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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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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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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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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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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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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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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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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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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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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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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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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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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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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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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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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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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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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