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启航正当时 砥砺奋进新征程 ——陕西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聚焦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改革工作要求,以法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开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科学谋划、系统推进,勠力破除一切阻碍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性壁垒,用改革关键一招破解司法行政发展难题,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打造了一批有影响的改革名片。在市县两级推广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创新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开展首次全省法治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强力推进,陕西省成功举办欧亚经济论坛法律服务分论坛,陕西省监狱管理局推行的罪犯政治改造措施多次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经验,陕西省戒毒管理局推行的解戒人员后续照管试点经验得到全国禁毒委肯定,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合作制改革为我省公证机构改革提供了经验,旬阳市“三力联调”乡村调解模式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肯定……
这是一份实实在在的成绩单,这是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大胆破垒、狠抓落实的真实写照,也是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
一子落,全盘活,改革就是为了解决问题,改革就是要啃硬骨,涉难关。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直面改革热点,勇闯改革“深水区”,抓住关键领域,破解难题、激活全盘,不断推出新政策、新举措,重点改革成果不断涌现。
对标看齐,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把脉破局。围绕健全监狱执法责任体系和制约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狱执法管理权责清单,严格刑罚执行,完善新型监狱体制机制,全面推开罪犯危险性评估,建立刑罚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构建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系。重新修订《陕西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全力推进建立全国统一的戒毒基本模式试点工作,不断提升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质效。
建章立制,律师公证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服务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要求,出台《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保障律师权利的文件。制定《陕西省律师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着力加强全省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完善律师惩戒机制,切实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加大对律师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稳步推进公证机构合作制试点。从严监管公证工作,建立全省公证案件受理统一登记编号制度,强化公证执业随机监督抽查、执业过错责任追究机制。
多方联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推陈出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新格局。加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
创新探索,“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加大行政立法体制机制、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刑事执行体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队伍建设管理体系等改革力度,出台《陕西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全时空、全业务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持续深化。出台《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方案》,仲裁行业的监督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围绕大局,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先后出台《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陕西省司法厅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陕西省司法厅助力“三个经济”发展十条措施》《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力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工作大局。紧紧围绕陕西“秦创原”建设,出台《关于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陕西省司法厅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十条措施》,先后建立了“秦创原法律查明中心”“秦创原融商法律服务中心”“秦创原在陕院士法律服务中心”等多个法律服务中心。
协调各方,司法行政保障体系更加有力。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陕西省监狱人民警察依法履职保护实施办法(暂行)》,协调省检察院建立监狱人民警察依法履职保护机制;协调省卫生健康委加快推进建立司法行政干警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积极推动“司法公有云”建设,完成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6类业务系统上云任务,建成25项业务信息系统,基本实现司法行政四大职能业务的全覆盖。“智慧立法”“智慧调解”“快乐普法”系统,连续3年分别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省华山监狱等5所监狱被司法部命名为“智慧监狱”,省渭南强戒所被确定为全国“智慧戒毒所”建设示范单位。深入推进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切实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务实创新,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机制逐步形成。省司法厅实行厅领导领衔重大改革任务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建立重大改革举措调研论证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建立改革台账,对改革任务实时跟踪调度、动态监控预警。建立完善督察考核制度,将相关改革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倒逼改革任务落实落地。目前已形成陕西省司法厅党组统筹决策、班子成员分块包抓、牵头部门具体推动、参与单位各尽其责、厅改革办协调督促的工作网络体系,有效保障了改革顺利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召开各类改革会议29次,审议通过改革文件172个,出台专项改革方案及配套文件300多个,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心系民生,司法行政改革更有温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聚焦民生,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让老百姓既感受到改革发展的速度,又感受到改革发展的温度。田间地头、厂矿车间、机关校园、军营社区,全省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法润三秦大讲堂”法治宣讲报告会,开通网上宪法公开课,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实行律师驻场值班,方便群众法律咨询;简化法律援助审查程序,建立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依托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12348陕西法网,提供线上、网上法律咨询服务。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港务区、工业园区、大型商贸市场、建设项目区、人才市场等区域开展法律服务,零距离为经济组织及其员工提供法律服务,解决了老百姓一个又一个“难题”。
硕果累累,催生新的动力。站在新的起跑线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锐意进取、团结拼搏,奋力谱写陕西司法行政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fcdx/646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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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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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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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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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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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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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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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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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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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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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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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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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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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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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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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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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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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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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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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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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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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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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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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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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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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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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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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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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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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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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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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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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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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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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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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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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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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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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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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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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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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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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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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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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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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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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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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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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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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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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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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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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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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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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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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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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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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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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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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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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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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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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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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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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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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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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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