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为云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省委书记王宁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等,专题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审议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等。省长王予波主持召开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二是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宣讲、大培训,组织完成3.76万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覆盖集中轮训,并对280万名基层党员进行培训。三是扎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候选地区4个、单项候选项目5个,统筹做好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命名20个示范地区、10个示范项目、3个先行地区。组织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中央法治督察整改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推进情况等整合开展法治督察。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一是推进全省机构改革。按照《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精减人员编制和规范部门领导职数。二是深化简政放权改革。深入推进权责清单管理,动态调整省级33个部门权责清单共547项。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州(市)、县(市、区)同步完成动态调整。印发《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发布州(市)级负面清单72项、县级负面清单75项,推动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应进必进、集中办理。聚焦赋权扩能,出台《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明确86项法定职权,《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明确142项行政职权,《云南省开发区和滇中新区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明确74项省级行政职权,上下协同、条块结合推进省、州(市)、县(市、区)一体赋权。三是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制定印发《云南省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编制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切实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监管部门认领监管事项1264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13.52万张,汇聚监管对象126.49万个、监管行为数据1334.11万条、执法人员信息10.40万条。四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便利化。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通高频业务办理系统143个,实现全国范围204个、西南地区190个、泛珠三角区域165个事项“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8.02%、全程网办率81.97%。
(三)提升法律服务质效,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突出统筹联动做实护航机制。出台《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等文件,举办首届云南省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大会,发布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十大护航行动”和“万所联万会”机制典型事例,加强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联动配合,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二是紧盯关键环节做强制度供给。创新打造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累计向企业授信787.47亿元,惠及企业4.6万家。全省共评查涉企行政执法案卷6万余卷,全覆盖评查了2021年以来近2000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梳理排查2021年以来审(执)结涉企案件1367件。三是聚合资源做优法律服务。组建律师服务团,为1.2万余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升级“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2144家企业、672名律师入驻平台。依托云南省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的15个分支机构,初步形成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海外法律服务站点布局。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编制《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围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等重点领域,推进滇中新区条例、口岸服务条例、医疗保障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2023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4件,制定、修改、废止政府规章3件。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对422件省委和省人民政府联发文件、省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报送省人民政府备案的2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审查率达100%。对644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和宣布失效1570件、修改448件。全省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云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并实现动态管理。三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对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74个议题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法律顾问对省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等出具法律意见386件。
(五)抓实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成省级以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设置工作,州(市)、县(市、区)级相关执法队伍全部进行规范设置,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全部组建执法队伍,初步构建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完备的执法体系。在昆明市安宁市、玉溪市红塔区等6个地区开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出台《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着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办各类卫生健康违法案件9815件。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和矿产资源“打非治违”,收到明显成效。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共查处环境违法处罚案件2290件。开展“不合理低价游”整治专项行动等,检查文旅企业14.65万家次。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的统一部署,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完善10项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发动、清理核查、督察督办等,共梳理问题线索11366件并全部核查处理完毕。
(六)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等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46件、政协提案617件,满意度持续保持在100%。积极发挥审计、财会等监督作用,全年共审计(调查)项目3222个,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7个民生领域资金管理。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2706件检察建议及时得到整改落实。二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规范保障作用。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全省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46万余卷。加强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在楚雄州牟定县、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开展试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加快推进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建设,已累计汇聚1000万余条数据。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6583篇、政策解读材料365件、政策文件166件。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全流程规范政策解读工作。
(七)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出台《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5.2%、10.9%。完善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跨境违法犯罪,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二是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组建省、州(市)、县(市、区)三级161支77694人专项普法工作队全覆盖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针对摸排出的34.4万余名重点普法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将普法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命案防控攻坚、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等,有效预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成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调解委员会1.77万个,全省共调解矛盾纠纷2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8.38%。常态化做好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和信访包案化解工作,各级领导干部下访接访2.02万批次,信访总量和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8.7%、19.95%。四是强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发挥,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7302件,首次超过同期法院系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出台《云南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评查办法(试行)》,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实现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全覆盖。建立行政机关应诉通报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短板。主要表现为:行政立法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立法聚焦解决实际问题还有短板,部分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度还不够高;部分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够严谨规范,存在以法律顾问意见代替合法性审查等问题;有的地区和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或不全面等问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还有差距,县级行政复议机构人员不足、能力还需提升等。
三、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云南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抓紧抓实,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突出“小切口”、“小快灵”,加快推进全省治理亟需、人民群众迫切期盼的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工作。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扩充基层立法联系点,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二)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持续健全依法行政体系。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稳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2024年年底前基本建成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五)持续优化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统筹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抓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诉源治理,加强府院联动,完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反馈机制。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80/fzdyydc/38789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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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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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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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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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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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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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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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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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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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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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