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厅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全系统学习动员部署会,印发通知和方案,组织举办专题读书班,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任务部署,研究列出118 项贯彻落实任务清单。厅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撰写、发表学习研讨文章,带头深入各地市、各基层单位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厅领导示范带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厅机关率先通过开辟专栏、微信公众号和网络平台等学习载体,组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细落实。厅党委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会议“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和党的建设要点,印发年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落实司法部关于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工作安排。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制定有效举措推动落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融入司法警官职业教育和《广东法治研究》专刊理论研究。
全面对照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制定《广东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举办“一规划两纲要”培训班,扎实办好2022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出台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依法治省工作队伍素质提升三个方案,汇编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手册,率先立项建设依法治省一体化平台,不断健全完善依法治省制度机制。
压紧压实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认真完成法治考核、督察和示范创建工作各项任务,扎实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任务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积极配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督察。对法治考评排名靠后的3个地市进行通报并重点督察。高标准完成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组织对全省市县镇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情况开展网络巡查,汇编出版《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21)》白皮书。持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肇庆市等5个地区(项目)入选第二批全国示范创建名单,评选省级示范创建地区(项目)36个。
二、充分发挥法治的服务保障作用,护航重大战略实施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规则机制更加协同。召开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法律部门第四次联席会议,推动出台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支持推动珠海成立国内首家跨区域大调解协会,推动成立粤港澳工程争议国际调解中心,指导广州、深圳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选任全国首批港澳籍人民监督员。组织律师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举办第二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205名港澳律师获准在大湾区内地9市执业。
支持深圳有效发挥法治建设先行示范效应。印发支持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和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分工方案,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深圳)法治建设论坛,推动深圳出台全国首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首部行政复议服务标准、首份市级青少年普法地方标准。支持深圳推进“区块链+法治”创新应用,率先建成依法治市业务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智慧+个人事务破产管理”列入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
强化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法治保障和制度创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协助省政府完成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横琴合作区实施的有关工作。开展第二批澳门法律制度汇编,正式启用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线上办案系统。稳步在前海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工作,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入驻司法、仲裁、调解等6大类120多家机构。印发实施《支持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若干举措》,港澳居民享受法律援助均等化服务机制落地南沙。
三、加速立法提质增效,以良法促进发展保善治
加强重要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推动出台《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出台《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和全国首部版权条例、首部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性法规,助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出台《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修订《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完善保障民生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修订母婴保健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推动出台《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以及规范鉴定委托程序等配套制度。
着力提升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4+X”政府立法机制建设,推动出台《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并带动地市特色粤菜立法。制定《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服务管理的若干规定》,选定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40个。积极开展法规规章立法草案风险评估和舆情评估,运用新媒体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统筹推进涉及新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法规规章专项清理工作。
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市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编制《政府规章备案审查标准指引(试行)》。全年共对近400件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审核审查省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规范性文件343件,及时纠正规章、规范性文件合法性问题。
四、推进依法行政体系建设,确保政府履职协同高效
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推动出台《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制定省司法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力配合省政府完成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审核省直部门动态调整的依职权事项。联合省发改委建立信用措施审查机制,出台厅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若干规定,形成首份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报告。
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修订《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公示省级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率先出台《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公布省直单位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评查各类执法案卷约11万宗。联合省财厅印发《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成立首个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基地,全省执法人员换发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件。
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快全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率先实现“政民互动”式非现场执法,逾4000家单位、约9.9万名执法人员上线办理案件,乡镇(街道)上线应用实现全覆盖。发布《行政执法综合信息数据元规范》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统一归集“信用广东”“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数据。
五、健全制约与监督机制,确保行政行为规范透明运行
严格把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推动细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组织出台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设的工作指引,指导各地各单位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022年重点对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综合试点、稳经济稳外贸方案等开展法律论证。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厅领导带头联系跟进,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依法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等公文类政府信息,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布政策解读14 篇,编辑发布政务微博1026条、微信公众号文章1800多篇。
六、加快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着力多元化解各层级风险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统筹协调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印发安置帮教工作责任清单。扎实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形成广州“旧楼加装电梯有纠必调”、潮州“茶文化六步调解法”等一批广东“枫桥经验”品牌,全年调处矛盾纠纷近41 万件。新建省级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推动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粤平安”网格化管理试点,出台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工作指引,全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助力完成迎接党的二十大、香港回归25周年等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
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印发《行政复议接待群众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决定抄告规定》,开展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督导专项行动,构建省市县三级政府与案件管辖地法院联动推进行政应诉工作新机制。依法简化行政复议受理程序,探索“容缺受理”,定期分析行政行为风险点,持续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效能。
夯实基层治理法治基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四大职能作用,助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出台《广东省司法所工作规范》,启动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争取中央政法专项资金加强粤东西北司法所建设,司法所“小所发挥大作用”日益显现。
七、坚持法治为民,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全面实施我省“八五”普法规划,组建普法讲师团,联合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等系列宣传活动,举办第四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和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2022年全省创建53个国家级、33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不断提高现代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快编制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推动建设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云中心,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广东法律服务网三大平台为群众提供服务831万次。持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全省执业律师突破7万人,继续稳居全国第一。深化律师服务民企“千所联千会”和“以法慧企、粤行越稳”工作机制。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率先出台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方案,建立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编印《中国企业海外子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指引》,成功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法律服务论坛”和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
当前,省司法厅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法治保障的硬招实招还要更加精准有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仍待加强;法律服务国际化、精准化的短板亟待补齐;法治人才队伍培养的脚步仍需提速等。
2023年,省司法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坚决落实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力履行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使命。二是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实施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三是以更好更优的法治要素供给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和广东高质量发展,探索推动粤港澳法治合作从法律服务领域不断向立法、执法、司法领域拓展。四是深化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管理应用,深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五是加大“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力度,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制度,打造我省法治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同创”品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六是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不断助力营造广东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积极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中更好展现司法行政担当。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zwgk/zcwj/content/post_4194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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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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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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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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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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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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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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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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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