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法官周永:审判台上的“永动机”
早上七点,长沙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周永走进办公室,来到办公桌旁坐下,翻开厚重的案卷,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早上七点半上班,晚上七点半下班。”周永如同一台永不停歇的永动机,在办公室迎来旭日东升,下班却已是夜色深沉。他被同事打趣为“七点半”法官,凭借着勤奋与信念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工作着。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他心里装的是案情,手头上忙的是工作,为的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不负胸前承载着公平正义的法徽。
初生牛犊不怕虎
2008年,周永从部队转业至长沙中院,先后担任行政审判庭审判员、副庭长、庭长。问及刚从事审判工作时有什么印象深刻的案子,周永脱口而出:“那时候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那是2011年,湖南省文化厅委托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对乡镇文化站群众文化活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多家公司参与了此次招标。经过开标、评标、公告等规范性招标程序,采购中心整合文化单位和专家组意见后,公布长沙市某琴行中标。
对此结果,某公司认为招标流程有瑕疵,导致其未中标,损害了其利益,向湖南省财政厅投诉无果后,便一纸诉状将财政厅、文化厅以及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告上法庭。与此同时,该公司在互联网上举报称招标过程有猫腻。
一审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陈某不服,提出上诉。这个案件在当时引起了相当大的舆论关注,案件到长沙中院后,自然成了“烫手山芋”。
“我来办!”从部队转业到法院的周永身上仍带着军人的率直与担当。
说干就干!在谨慎梳理案件细节的过程中,周永敏锐地察觉到,该公司和中标的琴行存在行业竞争关系,虽然表面上上诉公司告的是政府机关单位,但更多的还是因为企业间的利益之争。
随后,周永对案件进行了更加细致的研究。首先是对采购程序进行深入了解,他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采购人规范产品单价上下限的行为,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也不违背法理,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并不成立。
另外,根据规定,当事人应在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而根据实际情况,该公司在收到消息近两个月之后才质疑,已明显超过法定期限。
“不能让谁闹事谁有理!”周永心里坚持自己的原则。随后,他通知了上诉人公司总经理陈某,面对陈某,周永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释,对当事人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周永解释道:“商业竞争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应当健康有序,不能无序、无底线……”周永专业耐心的跟陈某解释工作,最终,周永依法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不少行政诉讼官司,表面上是告行政机关,实际上是与其他民事主体的民事争议。当事人打官司的目的,并非要跟行政机关争个输赢,实质是利益之争。要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调解是一大妙招。”
很多时候,只要看出当事人有想商量的诉求,意识到案子有协调空间,周永便会拿出他的“看家本领”:调解。
谈及为何每次调解都能收到不错的效果时,周永笑了:“调解就是做群众工作。首先你得站在他的角度思考问题,了解他的需求,有共情能力,以通俗的语言释法说理,他才会信任你,进而接受你的建议。”
为了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2017年,长沙市人社局收到数百名农民工投诉,称长沙某建筑公司拖欠他们工资180余万元。人社局在立案调查后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工资,之后以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为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建筑公司处以1.9万元罚款。该公司不服上述处罚决定,提出行政复议,在收到湖南省人社厅作出的维持决定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
周永(左三)带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前往诉争现场,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资料图片
一审法院认定,市人社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湖南省人社厅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行政程序合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周永阅卷后认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情形应是不按实体决定改正,而人社局的限期整改指令并不是实体决定,只是程序性决定。因此,该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复议决定和一审判决应被撤销。
为更深入了解案件,周永马不停蹄地直奔施工现场,走访调查工地上的农民工。农民工中的大多数由于是第一次跟法官打交道,说了半天还是没能提供关键证据。
“大家不要急,一个一个说,今天我会在这儿把你们的问题了解完再走。”看到大家的状态,周永连忙解释,“现在是法治社会,要讨薪应走合法渠道,用证据说话,大家尽量回忆,我才能帮你们。”
通过真挚的交流,很快,农民工都把自己的问题说明白了。
最终,周永从多项证据中了解到,该案的欠薪问题已存在较长时间,被欠薪的农民工多达数百人,劳资双方矛盾激烈,案件影响大且潜在风险大。
虽然案子按法律应该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可考虑到处理结果对于农民工的重要性,周永不敢在问题未解决前作出判决。
“你们别着急,你们的心情我非常理解,后续我们会做好公司的工作,保证让你们拿回属于你们的每一分钱。”周永在电话中向农民工代表耐心地解释道,“我们做事要以法律为底线,应该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周永不断安抚大家的情绪。
与此同时,周永反复做公司的工作,并主动到公司同负责人说明利弊,督促其及时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
“我理解公司的难处,但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农民工辛辛苦苦,用汗水赚的钱,你们再想想办法,一定要给人家补上。”周永耐心地劝道。
经过周永多次协调,建筑公司最终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这时,周永才依法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的判决。
这是周永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他积极总结行政审判经验,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6份,将司法智慧和力量转化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动实践。
“一件案子,影响的可能是当事人的一生,每一起案件,都承载着老百姓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周永说。
“我只是先回宿舍换件衣服,凭什么不算下班途中!”某工厂工人曾某在一起工伤案件的庭审中,注视着被上诉人,愤愤不平地说。
案件发生在一个工作日,曾某准备回老家相亲,在向领导请假报备后打卡下班。为了给对方留下个好印象,曾某先回到公司宿舍换了身衣服。然后,曾某搭上了回老家的班车。刚下车,横过马路时,就被一辆迎面而来的三轮车撞伤。
长沙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后,曾某不服,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曾某回到单位宿舍时已经完成了下班行为,而其后再前往其户籍地的行为不属于下班途中,不符合相关条例规定,驳回了原告诉求。
对于这一结果,曾某难以认可,便向长沙中院提起上诉。
周永明白,这个案件核心争议在于——曾某的交通事故发生在从单位宿舍到其户籍地的途中,这算不算“上下班途中”?
周永在接到案件后,仔细向当事人了解情况。“你说你当时回宿舍只是为了换衣服方便回老家,有相应的证据吗?”
“有的,我和领导请假时说过了,而且这还有我们宿舍的监控录像。监控显示我只停留了几分钟,换完衣服就走了。”曾某从腰包中拿出一个U盘。
回到办公室,周永查阅了相关判例和司法解释,可发现类似情况因为认证难度大,确实少有诉求获得支持的。
夜渐渐深了,周永看着电脑上播放的时长仅几分钟的监控录像,重复将纸上画的公司、宿舍、老家三点进行连线。沉思良久,他字斟句酌地写下了判决书。
“曾某在宿舍停留时间短暂,从行为时间、行为内容看,确为回老家而做的必要准备。”周永将事实摆出来,继续解释道,“回宿舍并不影响当日下班目的地为老家的认定,同样也不能认定为下班已完成。”
“咚!”随着一声响亮的法槌声,周永宣判了:“撤销长沙市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责令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在当时,这样的判决在湖南还属先例,体现了一名法官的司法水平和办案魄力。
“对每一个案件、每一份判决书、判决书中的每一个字,周庭长都会事无巨细,认真对待,确保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同事眼中,周永一直是一名低调做事而又勇于作为的法官。
行政法官的必修课
“法官应该为老百姓真正干点实事,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周永一直把这句话当作座右铭。
周永在社区公园开展普法活动
2019年,市民路某代表自己所在楼栋住户,向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增设电梯的申请。但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雨花区分局认为,该加装电梯项目压占城市规划支路,违反了相关规定,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住建局也因此作出不予核准实施的审批意见。
路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审批意见,一审法院认为,该项目确在城市规划范围内,雨花区住建局审批意见并无不当,判决驳回起诉。
路某不服,向长沙中院提起上诉。
“周法官,我们楼栋都是些老同志,上下楼确实不方便,麻烦您考虑下我们的情况。”案件刚被受理,路某就颤颤巍巍地来法院找到周永。
“您说的情况我已了解,案件我会认真处理,您放心。”安抚好当事人情绪后,周永转身便“扎”进案卷里。
经了解,原告虽只有一个,但所涉者众,包括路某所在楼栋同一单元的所有住户大多都是老年人,腿脚不便,有的生活都不能自理,上下楼梯困难的情况十分突出。增设电梯问题能否解决,对他们来说意义重大。
“去现场看看吧。”为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周永决定“多迈一步”。休息日一大早,周永组织各方负责人,一起到现场了解情况。
来到社区门口,抬眼望去,这是一个已有20余年历史的老旧社区,居住环境较差,硬件设施老化严重。楼栋进进出出的老年人步履蹒跚,上下楼总得扶着扶手一步一步挪动,走几节楼梯就要停停歇歇。看到这个场景,周永眉头紧锁,心里不是滋味。对增设电梯,楼栋的老年人可以说是望眼欲穿。
回到办公室,周永对案子进行进一步的梳理,他发现,道路规划如上诉人所说已制订多年,但直到目前也无实施计划,在可预见的相当一段时间内都难以落地。
为稳妥起见,他走访了省里、市里有关主管部门,从住建到规划、质监再到消防,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和求证,向多方打听最新情况和规划方案。
“规定中电梯加装项目不得侵占城市道路,这里的‘城市道路’应是已建道路,而不包括规划建设但未建设的道路。”周永与规划单位就增设电梯可能对市政规划产生的不利影响反复进行论证。
“结合市民实际需求,加装电梯的需求应该优先考虑。”他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解决当事人问题的工作建议。
最终,周永支持了路某的诉求。
“一边是很可能不存在的对规划实施的微小影响,一边是现实的、迫切的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周永在判决书上写下的这段文字,读着不过十数秒,却体现了他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浓厚为民情怀。
案件判决后,周永还多次到该社区,看到楼栋加装的电梯从一步一步规划,到施工、安装、运行,周永打心里高兴。
“行政案件的争议点多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厘清当事人诉求,实际化解争议,平衡好法理情三者的关系是每一个行政审判法官的必修课。”周永说。
热爱可抵岁月漫长
“近年来,长沙中院全面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形成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一盘棋’格局,实现了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也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周永介绍。
经过几年行政案件的增长期后,长沙地区目前行政案件数量呈现稳中有降,而对“降”,周永有着独到的看法。
“通过个案的审理和判决,能够倒逼行政机关完善规则、优化工作方式,助力法治化政府不断深入,为依法行政贡献法治力量!”周永脸上露出了笑容。
“行政案件的减少,是政府机关法治水平在逐步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在增强。群众诉求能够规范回应,群众的不理解和争议自然就少了。”
根之茂者其实遂,膏之沃者其光晔。一分耕耘一分收获,12年来,周永在行政审判领域的深耕细作,使他获得了一项又一项荣誉:个人二等功、湖南省法院系统办案能手、全国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
夕阳西下,周永低着头,凝视着桌上满满的案卷,恍惚间,12年前坚毅而执着的青年,正以标准的军姿伫立在门口,目光坚定而执着。
找准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着力点
周永长沙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周永
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总结了新时代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用专章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为做好新时代行政审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成就鼓舞人心,蓝图催人奋进。
作为一名行政审判法官,我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按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的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聚焦行政审判主责主业,着力思考如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找准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着力点,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更加开拓创新的思维方式、更加务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长沙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3/id/785177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